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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8/13页)
月二十二日壬子出现。按<干象历》推算,十一月十五日乙巳出现,先天七日;按<黄初历》推算,十一月十二壬寅出现,先天十日。 金星三年闰六月十五日丁丑早晨伏。按(干象历》推算,六月二十五戊午伏,先天十九日;按《黄初厝》推算,六月二十二日乙卯伏,先天二十三日。 金星三年九月十一日壬寅出现。按《干象历》推算,八月十八日庚辰出现,先天二十三日;按《黄初历》推算,八月十五日丁丑出现,先天二十五日。 水星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癸未早晨出现。按(干象历》推算,十一月十三日己卯出现,先天四日;按《黄初历》推算,十一月十二戊寅出现,先天五日。 水星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己酉早晨伏。按(干象历》推算,十二月十五日辛亥伏,后天二日; 《黄初历》推算,十二月十四日庚戌伏,后天一日。 水星三年五月十八日辛巳傍晚出现。按<干象历》推算同样为五月十八日出现;按《黄初历》推算,五月十七日庚辰出现,先天一日。 水星三年六月十三日丙午伏。按(干象历》推算,六月二十日癸丑伏,后天七日;按(黄初历}推算,六月十九日壬子伏,后天六日。 水星三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丁亥早晨出现。按<干象历}推算,闰月九日辛未出现,先天十六日;按(黄初厝》推算,闰月八日庚午出现,先天十七日。 水星三年七月七日己亥伏。按(干象历)推算,七月十一癸卯伏,后天四;按(黄初历》推算,七月十日壬寅伏,后天三。 水星三年十一月于晷度十四日甲辰伏。按<干象历》推算,十一月九日己亥伏,先天五;按<黄初历》推算,十一月八日戊戌伏,先天六。 水星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子傍晚出现。按僦象历》、《黄初历》推算均为十二月壬申出现,先天十六日。 以上列举土星、木星、金星、水星的出现和隐伏共十五次。其中,<干象厝》七次近天,二次与实际天象在同一天,<黄初历》五次近天,一次舆实际天象在同一天。 郎中李恩认为:“以太史推算的天象与实际天象互相比较发现,二年七月、三年十一月望与推算天度均有差异,推算的月食发生时刻落后实际天象六个半时辰,与相差三度的说法不一样,应定为后天过半天多。” 董巴认为:“从前伏羲首创八卦,作三画,以比照二十四节气。黄帝继承了这种方法,初次作《调历》。经历十一代,五千年中共行用了七种历法。颛顼以现在的孟春正月为历元,当时正月朔日早晨立春,五大行星相会于天庙即营室,冰冻开始融解,冬眠的动物开始出来活动,雄鸡开始在白天来临之前叫三遍,在天表示风调雨顺,在地表示万物繁荣,在人表示幸福欢乐,乌兽万物都应和着天地的变化,所以颛顼这个圣人可以说是历法的祖宗。汤制作《殷历》,没有以正月朔Et早晨立春为历元,而是改为以十一月朔日早晨冬至作为历元之首,下至周、鲁直到汉代,都行用这种方法,并据以制定时节。夏承继尧、舜,历法舆天时相符,是由于继承了颛顼的方法。《礼记》大戴上所说的‘虞、夏之历,建正于孟春’,讲的就是这回事。” 杨伟认为:“在六十天之内,历法的粗疏精密就可知道,用不着等十年。但如果不按照历法本身的规律办理,那就等于想不用规和矩校正方圆,不用秤确定物体的轻重,不用尺子确定物体的长短,不按一定的道理论断事物的是非。如果不先确定检验历法的方法,而祇在口头上争来争去,造就会使得孟轲所说‘方寸之基,可使高于岑楼,的荒谬情况出现。现在韩翊依据刘洪的方法制定历法,是由于他知道刘洪历术方法的珍贵。而他却遣弃刘洪的历论,违背刘洪的历术,废弃刘洪的言论,违背刘洪的行事,这样是必使得刘洪历法的奇妙之处不传于来世。如果韩翊确实知道而违背刘洪,那就是故意违背老师;如果是不知刘洪的历法而据之,那就是真正的无知。”校验的建议没有确定,正好皇帝去世,逭件事也就搁置下来。 到明帝景初元年,尚书郎杨伟制定《景初历》。改历的建议呈上后,皇帝马上决定改正朔,施行杨伟所造的历法,以丑月为正月,把当年的三月改为孟夏(四月),其孟、仲、季月虽然与夏正不同,但举行郊祀仪式、狩猎,颁布时令,都以建寅为正月。三年正月皇帝去世,复用夏正。 刘氏在蜀国,仍用汉代《四分历》。吴国中书令阐泽从东莱徐岳那裹学习了刘洪的《干象历》,并且加以注解。中常侍王蕃认为刘洪的历术很精妙,因此用它来推演浑天说的原理,并且据以造浑仪、浑象及浑天论,所以孙氏的吴国使用《干象历》,一直到吴国灭亡。 晋武帝获得皇位,泰始元年,沿袭魏朝的《景初历》,改名为《泰始历》。杨伟的《景初历》推算五大行星的位置尤其不准确,所以晋元帝南渡建国后,以《干象历》中推算五大行星位置的方法替代了杨伟《景初历》中的推算方法。自黄初年间以来,凡是制造修改历法,都参考《干象历》,在其斗分、朔余、月运动速率的变化等基本数据上进行增减,以求折衷。刘洪的历术为后世历法的师表,所以先列之如下。 上元己丑至垩谜十一年丙戌,共积七千三百七十八年。 干法:一千一百七十八。 会通:七千一百七十一。 纪法:五百八十九。 周天:二十一万五千一百三十。 通法:四万三千零二十六。 通数:三十一。 曰法:一千四百五十七。 岁中:十二。 余数:三千零九十。 章岁:十九。 没法:一百零三。 章闰:七。 会数:四十七。 会岁:八百九十三。 章月:二百三十五。 会率:一千八百八十二。 朔望合数:九百四十一。 会月:一万一千零四十五。 纪月:七千二百八十五。 元月:一万四千五百七十。 月周:七千八百七十四。 小周:二百五十四。 推入纪: 用所求年距上元的积年数除以干法,小于干法的余数除以纪法,如果余数小于纪法,则余数即为所求年入内纪甲子年之数。如果余数大于纪法,以余数除以纪法,去掉商敷,则所得余数即为所求年入外纪甲午年之敷。 推朔: 用所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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