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章祸起萧墙 (第3/4页)
争,中山公万不可言说辞让之词,既负太师遗愿,以致朝廷生变…” 宇文护闻言,连连称是。 从于大人府上出来,宇文护暗暗松了口气… 第二天群公朝议,议及时局,未待众人开口,于谨便率先奏表:“想当初,魏室倾危,社稷动荡,太师、大冢宰匡扶力拚,方得今日国祚中兴。今上天降祸,太师骤然弃我而去。嗣子尚幼,中山公既为太师亲侄,亦犹如亲子,兼受遗托,当之无愧。” 赵贵闻言当即反驳:“我等虽非大冢宰同姓亲胞,然数十年生死与共,胜如手足。中山公从未曾参与朝国之事,今若担领万机之重,以他一人之力,只恐难以担荷,故而,我以为,朝廷大事,当由诸位勋高位重者共同议政,更为稳妥。” 为人精明的李弼说:“此事原是太师、大冢宰临终钦定,岂可轻易变更?我等唯有全力拥护,方可告慰太师九泉之灵啊。” 赵贵接过他的话说:“告慰太师,唯有以江山久长,社稷磐稳。中山公虽为太师亲侄,毕竟历练未足,若有闪失,国基动摇,岂不更违太师遗愿?” 宇文护叹了叹气“唉!此是叔父所托,辅佐堂弟,也属家事,我虽庸昧,却不敢推辞啊!”叱奴兴冷笑一声:“万机之重系朝廷国事,绝非一家之私事,朝国万机,当使诸位功勋同谋共图稳妥。” 王龙仁、长孙僧衍纷纷附和。 尉迟迥说:“朝国万机虽非一家之私事,太师遗托,使从子辅佐嗣子,署理平生职任,却是太师本意!你们莫非还要矫篡太师遗嘱不成?” 独孤信接过尉迟迥的话说:“蜀公此言差矣!太师身为国之元辅,所留职任更非一家私事,而是朝国万机。中山公虽为太师亲信,毕竟历练未久,我等于太师情同手足,于国家同为元辅,共事朝国,原为本份!” 开府将军万俟几通道:“中山公以寻常绩勋而骤然跃居于三公之首,莫说朝国三公不服,即使我辈,也觉于情不妥!关乎社稷,于私于公,也合当由朝廷要勋同谋共图!” 于谨见状,忽然扶剑而起,勃然大怒道:“同谋共图,同谋共图,由谁同谋,凭甚共图?是你王龙仁还是他长孙僧衍?是你叱奴兴还是他万俟几通?太师、大冢宰恐怕正是担心有人会在他崩驾之后踞功邀权,又怕众心难遂,才使中山公一人辅国。如今,太师尸骨未寒,尔等便在此图谋权柄,违逆太师遗嘱,到底是何居心?” 于谨一向德高勋重,与赵贵、独孤信、李虎功位相抵,他此言一出,凛然无私,众人一时皆默然无语。 贺兰祥,达奚武,尉迟迥此时也一起来指责叱奴兴,李弼一时也从中调和。 于谨望了望众人,不容置辩的说:“有中山公统理军国,我等便有所依托。太师临终所托,中山公若执意推辞,便是不忠不孝!请万勿再辞,更请受我等拥拜!” 贺兰祥,达奚武,尉迟迥,以至一直不作一语,观察势头的李远、长孙览、王谊等,见大势已趋,只得顺势而行,俱都随于谨一起叩拜,请宇文护辅佐嗣主统领军国。 独孤信见殿下禁卫兵士俱由宇文护的人统领,清知再执意不从的话,不仅于事无补,说不定还会有异变滋生,于是便对赵贵等人使了个眼色,赵贵等人见此,只得一面违心叩拜,一面思量等待时机,再图翻覆。 此事,暂且算是这般议定了。 然而,宇文护清知,赵贵等人恐怕不会就此罢休的。 他未敢放松戒备,散朝之后,他前往开府将军宇文盛、宇文丘兄弟府上,郑重拜道:“二位世叔!自入关以来,二十年间,你们跟从家叔,出生入死胜比手足,也一向视侄儿如亲侄。侄儿以往虽并无参与朝事,然叔父临终托付,侄儿反复推辞,竟至叔父恼怒,训斥侄儿说,侄儿并非孤立无援,名义上虽由侄儿一人总揽朝国,其实,如于大人,李大人,还有你们二位世叔,自然都会协助侄儿的。今日朝议之上,二位世叔也看到了,李大人和于大人对侄儿果然全力推举。今侄儿恳请二位世叔,从今往后,对侄儿教诲指点,仍旧一如叔父在世之时。家国危难之机,诸位世叔的倾力扶持,侄儿没齿不忘。将来朝国安定,大业既成,不独九泉之下的叔父会感激世叔,侄儿也更铭感二位世叔的扶持之恩。”一面说着,一面竟眼睛湿润起来。 宇文盛、宇文丘二人从今天的朝议之上,已经看出了宇文护后面其实也有一帮子重臣支撑的。而且,太师临终遗托,外人即使不服,恐怕也是回天无力。又见宇文护如此诚恳,心下感动,两人俱诚惶诚恐的说:“啊!中山公客气了!你我虽非同族,却系同宗。中山公既是太师所托,便为正统,我等合当全力效命!” 宇文护叹气道:“二位世叔之言,令侄儿甚是感激。二位世叔原在赵大人治下,以后的日子,还请二位世叔多多留心,从中寰转斡旋,勿使内情生乱而致亲痛仇快啊。” 宇文盛、宇文丘二人以为极是,连连点头答应。 诸事完毕,转眼便到了新年上元。 宇文护见朝中局势稍稳,便惦着叔父宇文泰的遗托,开始召集诸公秘密商讨革魏兴周、移践国祚之事。 没料到,在兴代之事上,朝廷众位大臣,甚至前朝几位元姓宗室勋臣,包括五柱国之一的元欣,竟然也踊跃拥赞。 大魏恭帝清知大势所趋,倒不如谨恭遵命,或可留得一条性命。于是传诏天下:魏历告终,周朝受命。禅帝位于太师、略阳公宇文觉。 新朝诏命:以李弼为太师、进爵赵国公,以赵贵为太傅、进爵楚国公,独孤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