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1/10页)

    卷五十三 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郓。(以乾侯致,不得见晋侯故。)

    [疏]注“以乾”至“侯故”

    ○正义曰:二十五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二十六年经书“公至自齐”公虽不至齐都,既入齐竟,得与齐侯相见,故书“公至自齐”往年公如晋,次于乾侯。虽入晋竟,不得与晋侯相见,故书“至自乾侯”以乾侯致告于庙者,为不得见晋侯故。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唁公至晋不见受。高张,高偃子。○唁音彦。

    [疏]注“唁公至晋不见受”

    ○正义曰:《诗毛传》曰“吊失国曰唁”二十五年公新失国,齐侯唁公可矣。于此复唁公者,公以齐不忧已,弃而適晋,望得晋人矜之。晋侯不肯见公,齐侯心复恨公,嫌公此举,故遣唁公所,以嗤笑公也,故云“唁公至晋不见受”又似更复失国,故唁之。

    公如晋,次于乾侯。复不见受,往乾侯。○复,扶又反。

    夏四月庚子,叔诣卒。无传。

    秋七月。

    冬十月,郓溃。无传。民逃其上曰溃,溃散叛公。○溃,户对反。

    [疏]注“民逃”至“叛公”

    ○正义曰:民逃其上曰溃,文三年传例也。公自二十六年以来常居于郓,此时公既如晋,必留人守郓,郓人溃散而叛公,使公不得更来,当是季氏道之使然。

    【传】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处于郓。齐侯使高张来唁公,称主君。(比公于大夫。)

    [疏]注“比公于大夫”

    ○正义曰:传称范宣子抚荀偃云:“事吴,敢不如事主!”医和谓赵文子曰“主是谓矣”如此之类,大夫称主,传文多矣。今高张以齐侯之命称公为主君,以晋不受公,故轻侮之,比公于大夫也。

    子家子曰:“齐卑君矣,君袛辱焉。”言往事齐,適取辱。○祗音支。公如乾侯。为齐所卑,故复適晋冀见恤。○复,扶又反。

    三月己卯,京师杀召伯盈、尹氏固及原伯鲁之子。皆子朝党也。称伯鲁子,终不说学。○召,上照反。说音悦。尹固之复也,二十六年,尹固与子朝俱奔楚而道还。

    [疏]注“二十”至“道还”

    ○正义曰:尹固复还之年,传虽不载,以妇人尤之云“其过三岁乎”?知以二十六年在道而还,至此为三岁也。

    有妇人遇之周郊,尤之,曰:“处则劝人为祸,行则数日而反,是夫也,其过三岁乎?”夏五月庚寅,王子赵车入于鄻以叛,阴不佞败之。赵车,子朝之馀也。见王杀伯盈等,故叛。鄻,周邑。○数,所主反。鄻,列勉反。

    平子每岁贾马,贾,买也。○贾,古买反。具从者之衣屦,而归之于乾侯。公执归马者,卖之,卖其马。乃不归马。卫侯来献其乘马,曰启服,启服,马名。○乘,如字。

    [疏]注“启服马名”正义曰:《释畜》云:“马前右足白,启。”郭璞曰:“《左传》曰启服。”《诗》云:“两服上襄。”郑玄云:“两服,中央夹来辕者。”此马毛色名启,公用以夹辕,故以启服为名也。

    堑而死。隋堑死也。○堑,七艳反。公将为之椟。为作棺也。○将为,如字,一音于伪反。椟,徒木反。为作,于伪反,下同。子家子曰:“从者病矣,请以食之。”乃以帏裹之。礼曰,敝帏不弃,为埋马也。○食音似。裹,古火反。

    [疏]注“礼曰”至“马也”

    ○正义曰:《檀弓》文也。礼有埋马之法,子家子请以马rou食从者者,以公将为之椟,所以深抑之。公感子家子之言,方始依礼以帷裹之。《史记·滑稽传》云:“楚庄王有所爱马,衣以文绣,置之华屋之下,席之以路床,啖之以枣脯。马病肥死,欲以棺椁大夫礼葬之。优孟者,故楚之乐人也。多辨,常以谈笑风谏。于是入门大笑。王惊而问其故。优孟曰:‘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王曰:‘何如?’对曰:‘臣请以雕玉为棺,文梓为椁,发甲卒为穿壙,老弱负土,庙食大牢,奉以万户之邑。诸侯闻之,皆知大王贱人而贵马也。’王曰:‘寡人过一至于此!为之奈何?’优孟曰:‘请大王以六畜葬之。以垅灶为椁,铜历为棺,齐以姜桂,荐以木兰,祭以粳稻,衣以火光,葬之人肠。’于是王乃使以马属大官,无令天下闻之。”彼亦此之类也。

    公赐公衍羔裘,使献龙辅于齐侯,龙辅,玉名。

    [疏]注“龙辅玉名”

    ○正义曰:《周礼》:“使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杜子春云:“荡,谓以函器盛此节。”谓铸金为龙,以玉为函,辅盛龙节,谓之龙辅。此献函不献节,故直云“献龙辅”玄卿云:盛龙节之玉函耳。案《说文》云:珑,祷旱玉也,为龙文。又《玉人》云:“上公用龙。”今辅与龙连文,故云“龙辅玉名”盖用此意。

    遂入羔裘。齐侯喜,与之阳穀。阳穀,齐邑。公衍、公为之生也,其母偕出。出之产舍。

    [疏]注“出之产舍”

    ○正义曰:《内则》云:“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夫使人日再问之,作而自问之。妻不敢见,使姆衣服而对。至于子生,夫复使人日再问之。夫齐,则不入侧室之门。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然则产舍是侧室也。

    公衍先生。公为之母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留公衍母,使待已,共白公。三日,公为生。其母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穀,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务人,公为也。始与公若谋逐季氏。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绛,晋国都。○见,贤遍反,下见龙、朝夕见皆同。魏献子问于蔡墨蔡墨,晋太史。曰:“吾闻之,蟲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言龙无知,乃人不知之耳。○莫知音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