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十八文元年尽四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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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八文元年尽四年 (第2/8页)

于历”至“所讥”

    ○正义曰:古今历法推闰月之术,皆以闰馀减章岁,馀以岁中乘之,章闰而一,所得为积月,命起天正,筭外,闰所在也。其有进退,以中气定之。无中气,则闰月也。古历十九年为一章。章有七闰:入章三年闰九月;六年闰六月;九年闰三月;十一年闰十一月;十四年闰八月;十七年闰四月;十九年闰十二月。此据元首初章,若于后渐积馀分,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不必恒同初章闰月。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治历者皆以彼为章首之岁。《汉书·律历志》云:“文公元年距僖五年辛亥二十九岁。是岁闰馀十三,闰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传曰‘非礼也’。”《志》之所言,闰当在此年十一月后,今三月巳即置闰,是嫌闰月大近前也。杜以为僖三十年闰九月,文二年闰正月,故言于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于今年置闰,嫌置闰大近后也。杜为《长历》,置闰疏数无复定准。凡为历者,闰前之月中气在晦,闰后之月中气在朔。僖五年正月朔旦冬至,则四年当闰十二月也。杜《长历》僖元年闰十一月,五年闰十二月。与常历不同者,杜以襄二十七年再失闰,司历过。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哀十二年“十二月螽”云火犹西流,司历过。则春秋之世,历法错失,所置闰月,或先或后,不与常同。杜唯勘经传上下日月以为《长历》,若日月同者,则数年不置闰月。若日月不同、须置闰乃同者,则未满三十二月频置闰,所以异于常历,故《释例》云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一如筭,以守恒数,故历无有不失也。始失于毫毛,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顺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言当顺天以求合,非苟合以验天者也,故当脩经传日月,以考晦朔,以推时验。下又云“据经传微旨,考日辰晦朔,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未必得天,盖春秋当时之历也”是杜自言不与常历同。

    ○注“步历”至“于终”

    ○正义曰:日月转运于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谓之步历。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谓历之上元必以日月全数为始,于前更无馀分,以此日为术之端首,故言“履端于始”也。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谓从冬至至冬至必满此数,乃周天也。日月之行有鷃有速,日行迟,月行速。凡二十九日过半,月行及日,谓之一月。过半者,谓一日于历法分为九百四十分,月行及日,必四百九十九分,是过半二十九分。今一岁气周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其十二月一周唯三百五十四日,是少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未得气周。细而言之,一岁止少弱十一日,所以然者,一月有馀分二十九,一年十二月有馀分三百四十八。是一岁既得三百五十四日,又得馀分三百四十八。其四分日之一,一日为九百四十分,则四分日之一为二百三十五分。今于馀分二百四十八内取二百三十五,以当卻四分日之一,馀分仍有一百一十三。其整日唯有十一日,又以馀分一百一十三减其一日九百四十分,唯有八百二十七分。是一年有馀十日八百二十七分,少一百一十三分,不成十一日也。刘炫云:“则一岁为十二月,犹有十一日有馀未得周也。分一周之日为十二月,则每月常三十日,馀计月及日为一月,则每月唯二十九日,馀前朔后朔相去二十九日,馀前气后气相去三十日,馀每月参差气渐不正,但观中气所在,以为此月之正,取中气以正月,故言‘举正于中’也。月朔之与月节,每月剩一日有馀,所有馀日归之于终,积成一月,则置之为闰,故言‘归馀于终’。”

    ○注“斗建”至“疑惑”

    ○正义曰:闰后之月中气在朔,则斗柄月初已指所建之辰;闰前之月中气在晦,则斗柄月末方指所建之辰,故举月之正在于中气,则斗柄常不失其所指之次。如是乃得寒暑不失其常。

    夏,四月,丁巳,葬僖公。传皆不虚载经文,而此经孤见,知僖公末年传宜在此下。

    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卫,毛伯字。○一本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天王使”

    [疏]注“卫,毛伯字”

    ○正义曰:知是字者,以天子公卿例书爵,不言名,大夫称字,故毛伯虽卿,或称字。案僖九年“公会宰周公”云云,杜云“三公不字”明卿或书字。

    叔孙得臣如周拜。谢赐命。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孔达,卫大夫。匡,在颍川新汲县东北。○訾,子斯反。汲,居及反。晋襄公既祥,诸侯虽谅闇,亦因祥祭为位而哭。○谅音良,又音亮。

    [疏]“晋襄公既祥”

    ○正义曰:《礼》“期而小祥”晋文公以僖三十二年十二月卒,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为小祥。此云“既祥”谓小祥也。

    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今河内地。先且居曰:“效尤,祸也。尤,卫不朝故伐。今不朝王,是效卫致祸。时王在温,故劝之。○且,子馀反。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昭子,卫大夫,食戚邑。卫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见伐求和,不竞大甚,故使报伐,示已力足以距晋。○共音恭。更,古孟反,又音庾。大音泰,又如字。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合古之道,而失今事霸主之礼,故国失其邑,身见执辱。

    [疏]注“合古”至“执辱”

    ○正义曰:《释例》云:“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兴兵于邻国,受讨丧邑,窘而告陈。虽从陈之谋,仅得自定以谋而济,故君子但言合古,而不释其尤也。”刘炫云:“春秋之时,天子微弱,霸主秉德刑以长诸侯,诸侯从时命以事霸主,大字小,小事大,所以相保持也。晋之与卫小大不同,而耻于受屈,望以彊获免,明王在上,理在可然,度时之宜,则非善计。君子以为合古之道,失当今之宜,亦不言其谋全非礼也。”

    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晋取卫田,正其疆界。○疆,居良反,注同。

    初,楚子将以商臣为大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齿,年也。言尚少。○少,诗照反,下文同。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举,立也。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能忍行不义。○蜂,本又作“蜂”芳逢反。豺,什皆反。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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