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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庄元年尽十年 (第6/10页)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谋。知本之不枝,弗强。本末,终始也。衷,节適也。譬之树木,本弱者其枝必披,非人力所能强成。○度,待洛反,下同。衷,丁仲反,注同;王音忠。强,其丈反,注同。披,普靡反,又普知反。《诗》云:“本枝百世。”《诗·大雅》,言文王本枝俱茂,蕃滋百世也。○蕃音烦。 [疏]“君子”至“百世” ○正义曰: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也,为不知揆度形势矣。夫立人为君,使能自坚固其位者,必当揆度于本末。度其本者,谓其人才德贤善,根本牢固;度其末者,谓其久终能保有邦国,蕃育子孙,知其堪能自固而后立其衷焉。衷谓节適,言使得节適时,乃立之也。若不能知其本之可立与否,则不当谋之。如似树木,知其根本之弱,不能生长枝叶,以喻所立之人材力劣弱,不能保有邦国,蕃育子孙,则不须自强立之。《诗》以树木本幹喻適,枝叶喻庶,言文王子孙,本幹枝叶,適子庶子,皆传国百世。由文王之德堪使蕃滋故也。刘炫云:度其本谓思所立之人,有母氏之宠,有先君之爱,有彊臣之援,为国人所信服也。度其末,谓思所立之人有度量,有知谋,有治术,为下民所爱乐也。 冬,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公亲与齐共伐卫,事毕而还。文姜yin于齐侯,故求其所获珍宝,使以归鲁,欲说鲁以谢惭。○说音悦。 楚文王伐申,过邓。邓祁侯曰:“吾甥也。”祁,谥也。姊妹之子曰甥。○祁,巨支反;《字林》上尸反。 [疏]注“祁谥”至“曰甥” ○正义曰:谥法,经典不易曰祁。卫有石祁子,亦谥也。《释亲》云:“谓我舅者,吾谓之甥。”是姊妹之子曰甥。 止而享之,骓甥、聃甥、养甥请杀楚子,皆邓甥,仕于舅氏也。○骓音隹。邓侯弗许。三甥曰:“亡邓国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图,后君噬齐,若齧腹齐,喻不可及。○噬,市制反。齐,粗兮反。齧,五结反。其及图之乎?图之,此为时矣!”邓侯曰:“人将不食吾馀。”言自害其甥,必为人所贱。 [疏]“人将不食吾馀” ○正义曰:食谓啖之,为甥设享而因享害之,所有馀食,更为人设之,将贱吾,不肯复食啖吾之馀食也。《膏肓》以为楚、邓彊弱相县,若从三甥之言,楚子虽死,邓灭曾不旋踵,若刳腹去疾,炊炭止沸,《左氏》为短。郑箴云:“楚之彊盛,从灭邓以后。于时楚未为彊,何得云‘彊弱相县’。”苏氏云:“三甥既有此语,左氏因史记之文录其实事。非君子之论,何以非之?” 对曰:“若不从三臣,抑社稷实不血食,而君焉取馀?”言君无复馀。○焉,于虔反。复,扶又反,下文同。弗从。还年,楚子伐邓。伐申还之年。十六年,楚复伐邓,灭之。鲁庄公十六年,楚终强盛,为经书楚事张本。 [疏]注“鲁庄公十六年” ○正义曰:知非楚文王十六年者,以文王庄五年即位,至十九年卒。唯十五年耳。 【经】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防,鲁地。)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恒,常也,谓常见之星。辛卯,四月五日,月光尚微,盖时无云,日光不以昏没。○不见,贤遍反,注及传皆同。 [疏]七年注“恒常”至“昏没” ○正义曰:“恒,常”《释诂》文。夜者,自昏至旦之总名。但此经不言夜中,则此言夜者,夜未至中,谓初昏之后耳,非竟夜不见星也。《穀梁》“夜”作“昔”传曰:“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必如彼言,星出以前名之曰昔,则名昔之时法当未有星矣。何以怪其不见而书为异也?明经所言夜者,夜昏之后,星应见之时,而不见耳。《公羊传》曰:“恒星者何?列星也。”言天官列宿常见之星也。于时周之四月,则夏之仲春。《月令》“仲春之月,日在奎,昏弧中”郑玄云:“弧在舆鬼南。”则于时南方之星,尽当列见,谓常见之星者,谓南方星也。杜以《长历》校之,知辛卯是四月五日也。杜以五日月光尚微,不能奄星使不见。若有云蔽,当时复无云,盖日光不以昏没,是故以为异也。 夜中,星陨如雨。如,而也。夜半乃有云,星落而且雨,其数多,皆记异也。日光不匿,恒星不见,而云夜中者,以水漏知之。○夜中,夜半也,丁仲反,又如字。陨,于闵反,落也。匿,女力反。 [疏]注“如而”至“知之”正义曰:《公羊》说“如雨”者,言其状似雨也。此传言“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偕训为俱,与雨俱下,不得为状似雨也。故转如为而,谓星落而且雨,其数多,与雨杂下,所落非一星也。非常为异,害物为灾,此二事虽是天之变异,不见物被灾害,皆记异也。星陨非常,固可记异。雨乃常事,亦言之者,见星之陨,其势宜明,时乃阴雨,雨内见星,所以为异。主言星之异,不言雨之为异也。夜之早晚,以星为验。日光不匿,恒星不见,而云夜中者,以水漏知之。漏者,昼夜百刻。于时春分之月夜当五十刻,二十五刻而夜半也。 秋,大水。无传。 无麦、苗。今五月,周之秋。平地出水,漂杀熟麦及五稼之苗。○漂,匹妙反,又匹遥反。 [疏]注“今五”至“之苗” ○正义曰:直言无麦、苗,似是麦之苗,而知麦、苗别者,《公羊传》曰:“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如彼传文,知麦、苗别也。且此秋,今之五月,麦巳熟矣,不得方云麦之无苗,故知熟麦及五稼之苗皆为水漂杀也。种之曰稼,敛之曰穑。《月令》五时食穀、黍、稷、麻、麦、豆,《周礼》谓之五穀,故云五稼之苗。何休云:“禾初生曰苗,秀曰禾。”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穀。无传。穀,齐地,今济北穀城县。 【传】七年,春,文姜会齐侯于防,齐志也。(文姜数与齐侯会。至齐地,则jianian发夫人;至鲁地,则齐侯之志,故传略举二端以言之。○数音朔。) [疏]注“文姜”至“言之”正义曰:文姜数与齐侯会者:二年于禚,四年于祝丘,五年如齐师,此年于防、于穀是也。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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