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卷四十四 (第6/9页)
对其生平事迹和家乡籍贯缺乏记载,仅是保留姓名而已。所以选择了最有名的列入《儒林》。熊安生的名字见于周史,刘光伯、刘士元归入《隋书》,本书不再重述。 李铉,字宝鼎,渤海南皮人。九岁入学,抄写《急就篇》,一个多月就能懂能通。家中素来贫困,常常春夏在家务农,冬季才到学校学习。十六岁时,向浮阳李周仁学习《毛诗》、《尚书》,向童茎刘王猛学《礼记》,向堡灿虚丛学《周官》、《仪礼》,向渔阳鲜于灵馥学《左氏春秋》。他认为家乡没有可以做自己老师的人了,就和同州的握五懿、河间宗惠振等人结伴去向大儒徐遵明拜师受学。学习了五年,经常名列前茅。二十三岁时,自己潜心隐居,探讨论述是非,撰写了《孝经》、《论语》、《毛诗》、《三礼义疏》和《三传异同》、《周易义例》共三十多卷。他极其刻苦,竟然有三年不用枕头睡觉,每到入睡时,仅是坐着打瞌睡而已。二十七岁,回到家中奉养父母,于是就在乡里教书,前来求学的学生经常有几百人。燕、赵地区能够讲解经书的,大都出自他的门下。 三十六岁时,父亲去世而为父亲守丧。服丧期满后,因为乡间书籍缺乏,就到京师游历,想看看没有读到的书。州裹举荐他为秀才,授太学博士。亘迈年间,奎回轨去世,直担让世塞仔细挑选饱学之士,教授自己的儿子。世宗推荐了李丝,被征召到晋阳。当时中山石曜、北平阳绚、担忧型垂、遣回崔盐、卢垩宋钦道和擅长书法的堕超都在束馆,教导诸王。奎铉认为年代久远,典籍中的文字有很多错误,有感于孔子“必也正名”造句话,毅然要加以刊正。在讲课之余,翻阅《说文》和《三仓》、《尔雅》等书,删除改正六艺经书和注解中的错字,他把这部著作定名为《字辨》。显祖接受挥位后,李铉随从回到都城。天保初,皇上下诏他和殿中尚书邢邵、中书令魏收等人商议制订礼律,兼任国子博士。当时诏令北平太守宋景业、西河太守綦母怀文等人起草制订新历,绿尚书平原王高隆之命李铉和通直常侍房延佑、国子博士刁柔参考旧历的对错。不久任国子博士。废帝作太子时,显祖命李铉到宫中讲授经义,对他很是优待。几年后因病去世。特别追赠廷尉少卿。运回故乡安葬时,太子亲自来祭奠,并且派遣手下属员护送,儒学之士都引以为荣。杨元懿、宗惠振后来也成为国子博士. 刁柔,字子温,渤海人。父亲刁整,任魏车骑将军,追赠司空。刁柔小时候勤奋好学,广涉经史,尤其喜爱礼仪。记忆力很强,氏族内外之事都很熟悉。最初为世宗的挽郎,任司空行参军。母亲去世为母亲守丧,因孝而知名。永安年间,任中坚将军、奉车都尉,加冠军将军、中敞大夫。五墓年间,按例到置屋,直担任命他为丞玄公府长流参军,命他教自己几个孩子读书。天惺初,任国子博士、中书舍人。魏收编写魏史,启奏皇上让刁柔共同参与其事。刁柔为人很固执,总认为自己的见解正确,魏收常嫌弃他。 旦圣又参与制定律令。当时人们认为要设立五等爵位和封地,如果继承人没有长子,就立长孙,没有长孙就立长子的弟弟,长子没有弟弟就立长孙的弟弟。刁柔认为没有长孙,应该立长曾孙,而不应该立长子的弟弟。他发表意见说:我认为根据《礼记》的规定要立长子为继承人,所以把长子叫作嫡子。嫡子死了。就立长子的儿子为嫡孙,嫡孙死后就依次立曾孙、玄孙为继承人。嫡子的设立,本来是为了把家业传之长孙。所以《礼记.丧服》说:“妾所生的儿子三年之内不做长子,不能继承祖先的基业并祭祀祖先。”《礼记》记载了公仪仲子死时的情景:“擅弓说:‘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以前没有听说过,仲子没有立嫡孙反而立庶子为继承人,这是什么原因呢?’子服伯子说:‘仲子也是依古代的礼节的,当初周文王没有立长子伯邑考而立了武王姬发,微子没有立嫡孙盾而立了弟弟衍,所以说仲子依照的是古礼。”’郑玄注说:“伯子这是为亲者讳,不立嫡子是错误的。周文王立周武王,是权宜措施。微子的嫡子死了,立弟弟衍,这是根据商礼。”“子游就这件事去请教孔子,孔子说:‘不应该这样,应该立嫡孙。”’注解说:“这是根据《周礼》。”这样就是说商代嫡子死了,就立嫡子的同母弟弟,周代是嫡子死,立嫡子的儿子为嫡孙。所以根据《春秋公羊传》的义理,嫡子有了孙子而死,崇尚实际的朝代重视亲缘关系先立弟弟,崇尚文礼的朝代尊重先人先立嫡孙。《丧服篇》上说:“儿子死在父亲之后,儿子可以不为母亲服丧。”《小记》上说:“祖父去世祖母去世时要守丧三年。”不为被父亲休弃的生母守丧,是因为别人死了她不参加祭礼。为祖母守丧三年,是由于要把家业传给嫡系长孙。如今议论因为嫡孙死了就立嫡子的同母弟弟,嫡子的同母弟弟就成为父亲的后代了。他本来不应该继承家业,因为没有嫡系长房长子,才得以成为后代。那么嫡孙的弟弟,按理也应该成为父亲的后代。这样父亲死后他为祖父母服斩縯,既然能为祖父母服斩缭,却不能传给家业的事,我没有听说过。如果采用商代尚实的做法,本来不应该嫡子死后立嫡孙。如果采用周代尚礼的做法,怎么能不立嫡孙而立嫡子的弟弟呢?用周代制度或用商代制度,运用起来都很迷惘。《礼记。小记》中又说:“嫡子之妇不能成为公公的后代,则婆婆去世时衹能服小功丧。”郑玄解释说:“丈夫残废身有疾病或其他原因去世而没有儿子,则不能传于长孙。小功,是庶子之妇服丧。凡是父母对于儿子、公婆对于媳妇,不传于嫡长孙,而所传的不是嫡系,那么嫡系的服丧与其他庶子和媳妇的服丧是一样了。”人们把死后没有儿子的人,叫做绝世无子,并不是说没有嫡子。如果有儿子,怎么说能没有后代呢?即使丈夫残疾没有儿子,媳妇作嫡媳的名义仍然存在。名义还在,却想废掉她的儿子,遣将把礼法置于何地呢!礼法也有增删,代代相传,一定要认为嫡子继承制可以改变的话,那么后代服斩缭的丧礼也应该有理由改动了。 天保七年夏,刁柔去世,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