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国与吾民_第七章文学生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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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文学生活 (第7/18页)

周代的文学形式。这在观点上仍不脱为经典的,他仅想努力仿古。可是这件工作大不容易。自经韩愈倡导之后,文学时尚逡巡于模仿周文与秦汉文之间,及韩愈本人成为古代人物,唐代文章亦为后代竟相模仿。宋人模仿唐文,明清作者模仿唐宋,文学风尚乃成为模仿竞争。

    直到十六世纪末期,忽然崛起一位人物,他说:“现代的人,应该用现代语言写作。”这个主张,垂示给吾人一个健全的历史眼光。这位人物就是袁中郎和他两位兄弟。袁氏胆敢将通常社会惯用语,甚至土谚俗语写入他的文章。而有一时期,他的作风曾成为盛行的文学时,尚拥有相当信徒,自成一派,世称公安派(公安为袁中郎出身的地名)。他首先主张解放文章形式的束缚。他又说,写文章的方法,只消信手写来。他又主张个性独立的文体,坚信文学只为性灵之表观,性灵不应加以压迫。

    但日常语与俗谚的使用马上给正统派作者怒目而视,施以苛酷的批评。而结果,袁中郎所收的报酬是在文学史中一束轻视的头衔;如“轻佻琐细”、“粗俗不雅”、“非正统”直至一九三四年,这位性灵文学的始创者始从几被全部埋没的厄运中翻转身来。但袁中郎亦未有胆略或见识以主张白话的应用。倒还是一般通俗小说的作者,他们盖已放弃了一切博取文名的野心,而他们为求大众的了解起见,不得不用白话来写,这一来奠下了用活的现代语的文学之基石。而当胡适博士提倡采用白话为文学工具的时候,他曾屡屡声述这种基本工作已经前人替他彻底准备,历一千年之久,凡欲用此新文学工具写作者,尽有现成的第一流模范作品放在面前。因是而三四年间,白话文运动收空前迅速之成效。

    紧接文学革命之后,有两大重要变迁。第一为尚性灵的浅近文体的写作的培养,以周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周树人(鲁迅)。所堪注意者,为周作人氏受公安派之影响甚深。第二个变迁即所谓中文之欧化,包括造句和字汇。西洋名辞之介绍,实为自然的趋势,因为旧有名辞已不足以表现现代的概念。在一八九○年前后,为梁启超氏所始创,但一九一七年之后,此风益炽。鉴于一切时尚之醉心西洋事物,此文体之欧化,诚微不足道;但所介绍的文体既与中国固有语言如是格格不入,故亦不能持久。这情形在翻译外国著作时尤为恶劣,它们对于中国通常读者,其不合理与不可解,固为常事。

    实在此等困难乃为翻译者之罪,其理无他,即为他们的对于外国语言的通晓练达之不够,使他们不得不一字一字地翻译,而缺乏全句概念之体会。试想那些把冗长英文关系句接连前行词翻成中文之畸形,此关系句(中文中无此结构)乃易成一长串的形容句,在说出所要形容的一词以前,可延长至数行之文句。某几种变迁显然是进步,如宽散句法之介绍是。又似把“假设”句段放于主句之后向为不可能者,观已可能的有这样写法的了,这使散文大为柔和而具伸缩性。

    中国散文还有光明的未来,假以时日,它可以匹敌任何国家的文学,无论在其力的方面或美的方面。最好的现代英国散文乃以善描摹的具体文字,来自土著的英语,与来自拉丁派遗传的具有确切意义与文学意味的文字的健全融和著称的。一种书写的语言倘把下述种种辞句,如“新闻之嗅觉”、“知识之蛛网”、“语言之追逐”、“跨于胜利潮流之上”、“鲁意乔治(LioydGeorge)向保守党的卖弄风情”当作好的标准英语,将仍保留为刚健的文学工具。一个不正确的文学标准,它将抽去这些字眼像“嗅”、“蛛网”、“追逐”、“潮流”等等,而代以像“玩味”、“累积”、“倾向”、“前进”等等字眼,则将立刻失去其刚健的活力。二种组织要素,具体字与抽象字,很丰富地含存于中国语言中。它的基本结构始终是具体的,像盎格鲁撒克逊文字,而古典文学的文学传统遗给我们一部字汇,意义很精细而又新颖,相等于英文中的罗马学语。特此两大元素经文学大匠之手加以融和,必且有最大的力与美的散文出现。

    八、诗

    如谓中国诗之透入人生机构较西洋为深,宜若非为过誉,亦不容视为供人娱悦的琐屑物,这在西方社会是普通的。前面说过,中国文人,人人都是诗人,或为假充诗人,而文人文集的十分之五都包含诗。中国的科举制度自唐代以来,即常以诗为主要考试科目之一。甚至做父母的欲将其多才爱女许配与人,或女儿本人的意志,常想拣选一位能写一手好诗的乘龙快婿,阶下囚常能重获自由,或蒙破格礼遇,倘他有能力写二三首诗呈给当权者,因为诗被视为最高文学成就,亦为试验一人文才的最有把握的简捷方法。中国的绘画亦与诗有密切的关系,绘画的精神与技巧,倘非根本与诗相同,至少是很接近的。

    吾觉得中国的诗在中国代替了宗教的任务,盖宗教的意义为人类性灵的发抒,为宇宙的微妙与美的感觉,为对于人类与生物的仁爱与悲悯。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或活跃的情愫。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头未曾寻获此灵感或活跃的情愫,宗教对于他们不过为装饰点缀物,用以遮盖人生之里面者,大体上与疾病死亡发生密切关系而已。可是中国人却在诗里头寻获了这灵感与活跃的情愫。

    诗又曾教导中国人以一种人生观,这人生观经由俗谚和诗卷的影响力,已深深渗透一般社会而给予他们一种慈悲的意识,一种丰富的爱好自然和艺术家风度的忍受人生。经由它的对自然之感觉,常能医疗一些心灵上的创痕,复经由它的享乐简单生活的教训,它替中国文化保持了圣洁的理想。有时它引动了浪漫主义的情绪,而给予人们终日劳苦无味的世界以一种宽慰,有时它迎合着悲愁、消极、抑制的情感,用反映忧郁的艺术手腕以澄清心境。它教训人们愉悦地静听雨打芭蕉,轻快地欣赏茅舍炊烟与晚云相接而笼罩山腰,留恋村径闲览那茑萝百合,静听杜鹃啼,令游子思母,它给予人们以一种易动怜惜的情感,对于采茶摘桑的姑娘们,对于被遗弃的爱人,对于亲子随军远征的母亲和对于战祸蹂躏的劫后灾难。总之,它教导中国人一种泛神论与自然相融合:春则清醒而怡悦;夏则小睡而听蝉声喈喈,似觉光阴之飞驰而过若可见者然;秋则睹落叶而兴悲;冬则踏雪寻诗。在这样的意境中,诗很可称为中国人的宗教。吾几将不信,中国人倘没有他们的诗——生活习惯的诗和文字的诗一样——还能生存迄于今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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