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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一红倾城 (第3/6页)
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句子,在张爱玲的散文和小说里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里总是有这样“惘惘的威胁”总是觉得来不及,生平第一首古体诗就写着“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也是仓促的语气。 小时候守岁,叮嘱老佣人记得叫她起来,然而醒的时候“年”已经过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时候哭得尤其厉害——因为穿上新鞋子也赶不上了。 来不及了,迟了就来不及了!要快!再快!“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这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张爱玲:《烬余录》) “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一只钟滴答滴答,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答,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张爱玲:《我看苏青》) 过去的,一去不回头;未来的,渺茫不可期;能够把握的,不过是现在罢了。 她急于把握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时候物资紧缺,大家都在囤米囤油,她便也囤了一些纸,因为害怕将来出书没有纸印——却不想,世道坏到那一步时,还有谁会看书呢? 又有一次,听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她的钱已经不够用,还努力地省下几百元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隔了些时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心理学上说,喜欢囤积东西的人是对现实没有安全感——这可以解释张爱玲的乔琪绒生意经。4 我的灵魂像一弯上弦月那样挂在张爱玲的窗口,久久地凝视着那抹柠黄的灯光。她在灯下写作,剪影投在窗纱上,如梅花照壁,有说不出的静美与忧伤。 胡兰成不在这里。他去南京了。日本人出钱,叫他办一本杂志——《苦竹》。这题目来自她喜欢的那首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她与他,都在如蒸如煮的夏夜里盼望天明。 封面是炎樱设计的,以大红做底子,以大绿做配合,红是正红,绿是正绿。肥而壮大的竹叶子布满图面,大白竹竿斜切过画面,有几片绿叶披在上面,在整个的浓郁里是一点新翠。 她在替《苦竹》赶稿子,想到他看稿的样子,猜测他的神气与考语,就觉得欢喜。写到得意的句子,知道他一定也会觉得好——他总是读得出她的好,而且懂得欣赏,这是她最感激于他的。 因他见到她的好,她的美;她便愿意为了他而更加好,更加美。她穿一件桃红色单旗袍,他说好看,她自己便也得意,夸耀说桃红色闻得见香气;她去静安寺逛庙会时买了双绣花鞋,鞋头连鞋帮都绣有双凤,他看了喜欢,赞那线条柔美,又赞她的脚生得好,她于是每每穿着,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她是个戏剧型的人。随便说一句话,都是咳珠唾玉,像对白般词句警人,做一个手势,又是柔艳有韵致,便连穿的衣裳,也是随身携带着的一部小型话剧。 而他,无疑是最好的看客,读者,听众,知音人。 她的人坐在这里,可是心已经飞了去南京,依附在他身边。稿子写好了,最后定标题,她写着《桂花蒸——阿小悲秋》,笑了,同时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亲自去南京,当面交给他。 我看着她的笑容,觉得惊心动魄,因为清楚地知道她后来所经历的惨遇,于是那明媚的笑便也似有着凄艳的意味… 关于张爱玲的暂住南京,台北《中国时报》有一篇署名古之红的《往事哪堪回味》,其实是“颇堪回味”的:“认识胡氏伉俪,缘由兰成先生令侄胡绍钟学长引荐…胡氏居处,在南京市区石婆婆巷二十号,虽非豪宅巨邸,但其屋宇建构,采用欧洲南部风格,极为雅致,而其建材选择、色泽搭配,均为一时之最,一望即知居住在此的主人,其生活品味,必定是列于高雅层级之流。 步入胡宅大门,即见一片碧绿,芳草如茵,草地周边排列着五六个小花圃,其中栽着几丛玫瑰和凤仙,而两株体形稍大的腊梅,则散发出淡淡的幽香。草坪中央为网球场,只要挂上球网,即可打球活络筋骨。 第一次进入胡宅,正巧遇见他们打球方歇,因系初见,绍钟为我们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也乘机打量他们:那位男士约莫四十来岁,气宇轩昂,眉目之间,英气焕发;女士年龄略轻,面容娟秀,显露出一股青春钟灵的活力。 在此之前,我对兰成先生,完全陌生;但对爱玲女士,则是因为她曾被笔者之恩师傅彦长教授赞誉,将来极可能是震惊文坛的名小说家,故而在心中对她已早有了一分景仰之意。此后,在绍钟陆续的谈话中,才知道当时张爱玲在文艺圈,虽已相当驰名,其实,他的六叔兰成先生,在文化、学术、新闻各领域,更是盛名远播,如若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轻易就赢得美人的芳心。 当时,正值张、胡两人热恋高峰,无论居家闲谈,抑或户外漫步,均以格调高雅是尚,偶尔启窗望月,持螯赏菊,在展现文士风范;至于谈经论道,规划人生,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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