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争强斗法各展奇谋 (第5/12页)
举动,张四师突然浑身一震,身形一幌摇摇欲倒,似被重物所击,发出一声怪 叫。 柳志柏屹立如山,但眼神不住在变,变得阴晴不定,那不可测的奇异光芒更炽盛,更锋 利,更阴森。 左右两个妖人,有一个嗯了一声,屈左膝跪下左腿,手在发抖。 三把桃木剑出鞘,三个妖人重振精神站稳了,木剑一挥,三人开始以三角形列阵,以天 罡步开始游走舞动,黑雾起自壬癸,烟火发自丙丁,庚辛煞风乍起,云气涌自甲乙,蓦地风 吼雪鸣,风火云雾汹涌。三个妖人急速舞动的身形,蓦地消失无踪。 柳志柏左手立诀当胸,右掌下垂及腹部掌心向外,虎目中异光更炽,长袍开始飘动,整 个人似乎陷入一种诡奇莫测的气围中,屹立的形象,逐渐呈现朦胧的景象。 “嗤…”气爆起自他身侧,绿色的星火向外飞溅。 “卟啪!”黑气在他顶门上空迸散。 阴风四起,腥臭扑鼻,厅中鬼火快速地飘游,异声啾啾不绝于耳,与在他身畔四周连续 迸裂的怪响相应和。 他朦胧的身形似在萎缩、泄散。 片刻.他的右掌向前一挥.响起一声沉亮的气爆,蓦地风雷骤发,他的身躯突然暴涨, 恢复原状时冷电耀目生光,他的长剑已神奇地挥出。 激荡的气流突然静止,烟雾徐消,鬼火纷纷堕地熄灭,松明的火焰急剧地闪动跳跃,长 明灯也大放光明。 一串血珠,从剑尖滴落地面。 这瞬间,他身形一幌,马步浮动,踉跄退了两步。虎目异光一闪。 蓦地响起一声令人心魄下沉的阴雷暴震,松明与长明灯火焰急摇,黯然无光,狂风乍 起,暴震的闪光令人目眩,青白色的火星飞射,烟硝的怪味刺鼻。 三个高与承尘相接的巨型鬼物突然幻现,三把阴火莹然的大剑齐向下疾降,锋尖向他汇 聚。同时,无数鬼物忽现忽隐,呼号跳掷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云气四涌。 他发出一声沉雷似的暴吼,剑上突然现熠熠光华,似乎身躯暴长,喝声中,身剑合一有 如电虹经天,射入鬼影幢幢的汹涌云雾中。 响起一声霹雳,金蛇乱舞,风吼雷鸣,各种爆裂怪声连续急响,震耳欲聋。 响起最后一声震鸣,蓦地云消雾散,眼前灯光重现,腥臭味随风而逝。 一丛袅袅灰烟,飘出斤门便烟消火灭。 柳志柏屈右膝跪在长凳前,以剑支地闭目行深长呼吸,脸上的肌rou仍在扭曲抽搐,持剑 支地的手呈现颤抖。 他的剑尖柱地处,大方砖共有三团簸箕大的鲜血,四周散布着不少奇形怪状的竹、木、 石、骨、铁、皮革等等碎屑。 厅中死寂,似乎刚才并未发生任何事。 他张开异先已敛的虎目,徐徐挺身站起,慢慢地收剑归鞘,脸色苍白失血,但举动仍然 保持沉静稳重,在长命灯上加上两根灯蕊,吹熄了松明,擎着灯往内堂举步,在堂上转头静 静地注视三团血迹片刻,方转头走了,大厅立即陷入沉沉黑暗中。 次日近午时分,水神祠前又漂来三具尸体,尸体遍体鳞伤,似是被鱼虾所咬噬。肌rou苍 白无血,不像是泡涨了而浮起的浮尸。_ 第三天,他脸上恢复了健康的神彩,驾起一艘小舟,扬帆出湖驶向府城。 逆风逆流。两百七十余里,虽是小轻舟,但直至翌日傍午时分,他的小舟才缓缓靠上南 门码头。 奇怪。他感到码头上气氛不寻常,本来平时熟人很多,不论何时都有人含笑打招呼。可 是,今天就是不一样,竟然没有人向他注目,似乎每个人皆看到他便扭头转身回避他,而 且,他发现附近有几个不三不四的人四处走动。 他虽然心中生疑,但懒的进一步追究,系好舟,匆匆奔向街上的栈号。 当他一脚跨入店门,便着出情形不对了,柜上的几位伙计中.有几个生面孔。坐在店堂 两侧长凳上的八个顾客同时站起,他一眼便看出其中两人,一个是巡检南天浩,和捕头常东 山,都穿了便装,手中挟着刀剑的长布囊。 八个人围住了他,四名伪装伙计的人,也跳柜而出。 “怎么一回事?”他讶然问。 “你的案犯了,柳少爷。”南巡检冷冷一笑:“劳驾,随本官到府衙走一趟。” “柳二少爷。”常捕头接口:“案子已移送府衙,县里已无权过问。所以要到宿衙。” 城外属武陵县管辖,县衙通常只开堂审讯小案件,稍大的案子,按例往府衙移送。因 此,他知道有点不妙。 “南大人,什么客件?”他问:“小可有权知道…” “到衙门便知。”南巡检冷冷地说:“抱歉,本官公命在身,不敢徇私,来人哪!上 铐!” 巡检是官,抗命的罪名便罪加一等,除非是真正的无牵无挂亡命,不然决不敢拒捕,他 是有家有业的人,怎敢拒捕?无可奈何,他乖乖地让常捕头与两名便装公人,上了铐链拖入 城门。 当夜,他被押在大牢,禁止接见亲友,也没有人肯将祥情告诉他。 本来,他猜想是在沅江不得已杀了三妖人的事犯了,并不在意,那种事死无对证,龙阳 杨家那些主谋人绝对无法提出人证物证来指证地他人。但一入大牢,上了脚镣,他便知情势 严重,官府已将他当作重刑犯收押,可能与妖人之死无关。到底为了什么? 次日一早,知府大人升堂。他被几个公人从大牢中带出,竟然不替他卸除脚僚,而且加 了手铐。 在一阵令人心惊胆跳的喝堂声中,他被带至堂下跪下了,堂上公案后,知府江大人一身 公服,脸色阴沉。两旁的执事如狼似虎,掌刑公役面目可憎,案旁的公座上,有通判大人, 稚官大人,还有县里应召而来的主簿大人…反正该来的官都来了。 经过繁文缛节的喝名,验明正身,盘问身份等等手续,他的手铐算是取下了,但脚镣未 除。 知府大人将卷宗翻开,吐出三个字:“带原告!” 喝堂后,原告带到。 他愣住了,他不认识这个人。那是一个年约四十上下,有一张朴实面孔,满面风霜的汉 子。 经过知府大人的问话,他才知道这人叫赵大德,另一家栈号的办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