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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3/3页)
“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 “明天早上再说。” “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我不要看。”我说“你一向并不是这种人,你是永远潇洒健康的,你怎么会苦苦恳求女人呢?” “因为我碰到了煞星。”他叹一口气。 “我还以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杀手。”我说。 “开门。”他还是一句话。 我终于开了门,他并没有马上进来,他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开看了,是他的离婚证明书。 我抬起头,把信封还给他。 他靠在门框上,一声不响,他的头发很长,胡须要刮。衬衫是皱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着一件毛衣。 “进来。”我说。 他镇静的进屋子来,跟刚才暴徒似的敲门大不相同。 “请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来。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这么简陋的家,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开口:“我已经离了婚,有资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业务呢?家财的分配?岂不太麻烦复杂?” “当运气不好,碰到一个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这么严重吗?” “这件事经过多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释,不然为什么我总得鬼魅似在你身边出现。”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梦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个梦更像一个梦。 在梦中,我曾多时看见他进到我的屋子与我说,他愿娶我为妻。 这是一个深夜,谁知道,也许这根本是另一个梦。第二天闹钟一响,生活又再重新开始,他就消失在吸尘机与公路车中。 “丹薇。” 我看着他。 “我向你求婚。”他说。 他的声音平实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职员与大商家的求婚语气统一之极。 他用手抱着头“天呵,丹薇,请你答应我,我的头已开始裂开,你的生命力太强,永不服输,我实在没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撑着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别这样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溃了。”他几乎没哭出来。 我蹲下来“喂,”我说“看看我。” 他抬起头来。 我的眼泪旧汨流下来“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平和过。 人在最激动的时候往往有种最温柔的表现,我也不明白,我的运气,竟可以有机会与他诉说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运。 当然婚后情形并不是这样的。 婚后我们的正常对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点钟你在什么地方?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 他:“又没钱了?不久将来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继续你的蛋糕事业!一个下午买书可以花掉两万!疯了!” 我们并没有住在那问蓝白两色的住宅里,我们不是公主王子,堡垒不是我们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业,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还是可爱的男人。我爱他。我早说过,很久之前,在这个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见他,就爱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节食,把你那伟大的肚脯消灭掉!” 我:“不回来吃饭,也得预先告诉我!” 等他黑色的保时捷比等公路车还困难,真的,他的面色比车掌难看得多,但是我爱他。 我想这不算是倾城之恋,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满足,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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