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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一 (第2/10页)
已数百年。大乱滋甚,且二十载。人不见德,唯兵革是闻;上无 教化,唯刑罚是用。而中兴始尔,大难未弭,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凡百草创, 率多权宜。致使礼让弗兴,风俗未反。比年稍登稔,徭赋差轻,衣食不切,则教化 可修矣。凡诸牧守令长,各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贵能扇之以淳风,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朴素。使百姓亹 亹,日迁于善,邪伪之心,嗜欲之性,潜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谓化也。 然后教之以孝悌,使人慈爱;教之以仁顺,使人和睦;教之以礼义,使人敬让。慈 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此之 谓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风易俗,还淳反素,垂拱而临天下以至于太平者,莫不由此。 此之谓要道也。 其三,尽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间,衣食为命。食不足则饥,衣不足则寒。饥寒切体,而欲使人兴 行礼让者,此犹逆坂走丸,势不可得也。是以古之圣王知其若此,先足其衣食,然 后教化随之。夫衣食所以足者,由于地利尽。地利所以尽者,由于劝课有方。主此 教者,在乎牧守令长而已。人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劝教然后得尽其力。诸州郡 县,每至岁首,必戎敕部人,无问少长,但能cao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 勿失其所。及布种既讫,嘉苗须理,麦秋在野,蚕停于室,若此之时,皆宜少长悉 力,男女并功,若扬汤救火,寇盗之将至,然后可使农夫不失其业,蚕妇得就其功。 若游手怠惰,早归晚出,好逸恶劳,不勤事业者,则正长牒名郡县,守令随事加罚, 罪一劝百。此则明宰之教也。 夫百亩之田,必春耕之,夏种之,秋收之,然后冬食之。此三时者,农之要月 也。若失其一时,则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饥 者;一妇不织,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时,不务省事,而令人废农者,是则 绝人之命,驱以就死然。单劣之户,及无牛之家,劝令有无相通,使得兼济。三农 之隙,及阴雨之暇,又当教人种桑植果,艺其蔬菜,修其园圃,畜育鸡豚,以备生 生之资,以供养老之具。 夫为政不欲过辞,碎则人烦;劝课亦不容太简,简则人怠。善为政者,必消息 时宜而适烦简之中。故诗曰:“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求。”如不能尔,则 必陷于刑辟矣。 其四,擢贤良,曰: 天生蒸黎,不能自化,故必立君以理之。人君不能独理,故必置臣以佐之。上 自帝王,下及列国,置臣得贤则安,失贤则乱,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县令,悉有僚吏,皆佐助之人也。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 并牧守自置。自昔以来,州郡大夫,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 并不问志行。夫门资者,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瞽;刀笔者,乃身外之末材, 不废性行之浇伪。若门资之中而得贤良,是则策骐骥而取千里也;若门资之中而得 愚瞽,是则土牛木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笔之中而得志行,是则金 相玉质,内外俱美,实为人宝也;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悦目一时, 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阴,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厮 养而为卿相,则伊尹、傅说是也,而况兄州郡之职乎?苟非其人,则丹硃、商均虽 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况于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人之道可见矣。 凡所求材艺者,为其可以理人。若有材艺而以正直为本者,必以材而为理也; 若有材艺而以jianian伪为本者,将因其官而乱也,何致化之可得乎?是故将求材艺,必 先择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则去之。 而今择人者,多云邦国无贤,莫知所举。此乃未之思也,非适理之论。所以然 者,古人有言;明主聿兴,不降佐于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于后土。常引一世之 人,理一世之务。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晋无假萧、曹之佐。仲尼曰: “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岂有万家之都,而云无士?但求之不勤,择之 不审,或授之不得其所,任之不尽其材,故云无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万 人之英曰俊。”今之智效一官,行闻一邦者,岂非近英俊之士也?但能勤而审之, 去虚取实,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则人无多少,皆足化矣。孰云无贤! 夫良玉未剖,与瓦石相类;名骥未驰,与驽马相杂。及其剖而莹之,驰而试之, 玉石驽骥,然后始分。彼贤士之未用也,混于凡品,竟何以异。要任之以事业,责 之以成务,方与彼庸流较然不同。或吕望之屠钓,百里奚之饭牛,宁生之扣角,管 夷吾之三败,当此之时,悠悠之徒,岂谓其贤?及升王朝,登霸国,积数十年,功 成事立,始识其奇士也。于是后世称之,不容于口。彼环玮之才,不世之杰,尚不 能以未遇之时,自异于凡品,况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后用,是千载无太公;必 待夷吾而后任,是百世无夷吾。所以然者,士必从微而至著,功必积小以至大,岂 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达也?若识此理,则贤可求,士可择。得贤而任之,得士 而使之,则天下之理,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 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故语曰:“官省则事省,事省则人 清;官烦则事烦,事烦则人浊。”清浊之由,在于官之烦省。案今吏员,其数不少。 昔人殷事广,尚能克济,况今户口减耗?依员而置,犹以为少。如闻在下州郡,尚 有兼假,扰乱细人,甚为无理。诸如此辈,悉宜罢黜,无得习常。 非直州郡之官,宜须善人,爰至党族闾里正长之职,皆当审择,各得一乡之选, 以相监统。夫正长者,理人之基。基不倾者上必安。 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 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 庶无愆悔矣。 其五,恤狱讼,曰: 人受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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