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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还君明珠双泪垂 (第1/3页)
十一、还君明珠双泪垂 宋徽宗初见李师师的时候,并没能一亲芳泽。 师师有洁癖,见客之前自身花瓣沐浴不算,还要求客人也必得栉沐相见,就是皇上也不例外;师师为人倨傲不为礼,虽对百金亦不动声色,寻常问话充耳不闻;师师好静坐,宴客之际,惟抚琴弄弦以为佐,不与言笑——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子,却令得徽宗神魂颠倒,不惜帝王之尊,几次三番地踏月来访,居然用了几年的时间才赢得美人青睐。 或许是宫中三千佳丽为了争宠而出尽百宝,笑容来得太便宜了吧?李师师的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反而吊人胃口,别有风情。 词人周邦彦曾有《少年游》细述师师与徽宗的枕边语:“城上已三更,马滑霜浓,不如休去,直是少人行。”虽是yin词艳曲,却是真情实景。这首词因为泄露了国家最高机密,曾经惹得徽宗大怒,差点儿周邦彦的罪,但因不敢得罪师师,不但赦他无罪,还封了作大晟乐正,才尽其用。 贼王宋江听到了这一段奇缘,知道这是一条中南捷径,便也动了心思。趁着上元灯市,在柴进和燕青的掩护下偷偷下山,密访花魁,题诗于壁,尽表一片归顺之心,并求师师代为美言,向徽宗投诚——这便是水泊梁山受招安的序曲。 一边是真命天子,一边是土匪头子,李师师也算是手眼通天、长袖擅舞于黑白两道了,更何况还有一个炒作高手周邦彦,真是想不红都难。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才貌手段都来得的女子,最终的结局却极惨烈:徽宗禅位后,师师自知势微,主动将皇上所赠金帛尽捐开封府以助军饷,而自己则弃家为女冠,甘愿以青春红颜伴青灯古佛。然而世人偏不给她清静,金兵攻破汴京后,因慕其美名而满城搜拿李师师,地方官惧事,竟往慈云观找到师师欲献之。 李师师宁死不肯事胡虏,痛斥jianian臣后拔簪刺喉以明志,未能就死,遂又将簪折为两段,吞而自尽——如此决绝的一种死法,怎不叫天下男人愧死? 她白认识了徽宗,白认识了宋江,白认识了周邦彦,白认识了那许多有财有势的大男人——他们从她的身上都捞了不少好处,在她得势的时候无不趋之若鹜,然而当她遇难、走投无路之际,那些个男人在哪里呢? 连一个有气节的风尘女子都保不住,难怪宋朝要亡了。 ——《流芳百世》之李师师画像 这段日子里,我是一直在躲小金的,没想到还是要面对面。 就像白蛇躲不过法海,第三者终究避不开原配的追杀。 自从同玉米和好后,我们的爱比以前更加疯狂、炽热。每一次的见面,都仿佛是世界末日。也许是因为我知道,我们的时间无多,我只有在有限的相聚里,尽情地爱他、爱他、爱他… 因为心虚,我开始不住地寻找这样那样的借口一次次推小金的课,也推开她的约会。 可是她好像黏上了我,隔三岔五地给我打电话,指使我做些这样那样的琐事,诸如帮她买化妆品、替她订戏票、代选给朋友庆生的礼物之类,仿佛我是她家的钟点女工。 有时我刚赴玉米的约会,小金的电话便接踵而至,内容总是些小得不能再小,近乎无理取闹的废话,像是宝宝不听话惹她生气啦,保姆又跟她斗嘴啦,甚至是新买的粉盒里发现了碎纸屑… 电话一说便是半小时,浑不管我是不是方便接听。她就是这样霸道地、理直气壮地占用着我的时间、折磨着我的情绪,令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我渐渐怀疑她是存心。 她或许已经知道了我和玉米的交往,种种造作,都是演技。 她故意不发作,却看戏一样地摆布我,叫我疲于奔命。 她不仅是好演员、好观众,还同时是好编剧、好导演,存心让我在没有尊严的爱恋里枯萎,直到不战而退。 我终于从躲着小金发展到躲她的老公——和玉米在一起,不再是单纯的快乐,缠绵之际,我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冥冥之中偷窥着我们。 曾经,我登堂入室地偷窥他们夫妻的家。如今,这一切加倍地回报在我身上。 感情是一笔孽债,也许现在是还债的时候了。 我想过要退出,但是小金已经杀上门来,如何面对? 但是看她的神情态度,又不像是要即刻发作,难道所谓的狐狸精另有其人? 我怔忡不安,手足无措。而小金已经看到了那幅香君纨扇,造作地叫起来:“天啊,这是你刚画的,太美了!”她几乎是天真地仰起头来,笑眯眯问:“这是要做什么用的?” “长裙。”我赔着笑答她“这是秦淮八艳之一名妓李香君的画像。” “做鸡的?”小金粗俗地笑起来“以前留下来的名女人多半是妓女,良家妇女反倒没名没姓,好歹有那么几座贞节牌坊,还大多叫个什么氏什么氏的,跟的夫姓,连正经名字也没有。反倒是妓女,一堆一堆的,真是笑贫不笑娼——现在这时尚好像又回来了,小鸡满街跑,情人最吃香,不是有句话叫什么‘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吗?男人呀,就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贪得无厌的。” 我益发心虚,不知小金这番话是临场发挥还是指桑骂槐。我仿佛是一个面对失主的贼,不知道该把赃物藏在哪里才不被发现——做贼的总以为只要没被查到赃物就不算有罪,可是他们忘记了真正的罪证其实是那只无处藏躲的手。而我,可有断腕之志? 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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