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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光彩 (第3/3页)
胡思乱想着,可能一辆水泥搅拌卡车以40公里的速度冲下陡坡才可能产生同样的冲击力。50公里?60?可能更高也说不定。 但还是不足以推动我。他用压倒般的力量推着我的手,却好像不是太糟糕。从某种诡异的角度说感觉还蛮好的。自从这次我清醒以来,我一直都是那么的小心翼翼,不去破坏任何东西。但当我真正使用着自己的力量时,我才发现自己居然放松下来——把剩余的力量排走,而不是死命的压抑它。 Emmett开始低吼,力量越来越大,他的身体因为我丝毫不动的手的抵抗而整个僵硬起来。我觉得他都开始流汗了——只是打个比方——而我只是在享受着毫无顾忌的用力的爽快。 可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点厌倦了。于是开始发力,Emmett一寸一寸的溃败着。 我笑起来,Emmett从齿缝间发出打雷般的吼声。 “闭嘴,等下可别出声,”我提醒他,接着一下子把他的手按倒在石台上。 一阵巨大的撞击声在林间回旋,石台开始摇摆,接着一个角——大约是它的八分之一大小——出现一条rou眼几乎看不见的裂缝,轰的一声掉在地上。确切的说,是掉在Emmett的脚上,我暗自偷笑,那边也隐约传来Jacob和Edward的笑声。 Emmett使劲向河那边踢了一脚,石块在撞断一颗年轻的枫树后,嵌进一颗巨大的杉树的树干里。 “明天,再比一次。” “我的力量不会那么快消退的,”我提醒他:“或许你应该一个月后再试试。” Emmett不耐烦的嘶吼,露出牙齿:“明天。” “嘿,随你喜欢,‘大哥哥’。” 当他一路大步离开的时候,他狠狠的锤了那花岗岩一拳头,掉下一地的碎片和粉末。如果他还是个10岁的小孩,这种行为倒还蛮可爱的。 比我认识的最强壮的吸血鬼还要强壮,这个无法否认的事实让人着迷,我张大双手,伸直手指立在石头上,慢慢的用力把手指钻进去,说实话用压碎这个词更确切。这时的触感让我觉得手下不是石头而是一块硬芝士,搞得我最后满手沙砾。 “太帅了。”我对自己说。 脸上无法抑制的露出灿烂的笑容,我突然扭过腰,一只手高高举起做了个空手道的掌劈,石头发出尖锐的裂声然后——扬起满场灰尘——裂开两半。 我乐了,咯咯的傻笑起来。 顾不上身后的哄笑声,我一个人对着剩下的石块又吹又踢玩得不亦乐乎,直到找不到一块比较完整的碎片。太开心了,我一直停不住的窃笑着,直到听见一串新的清脆高扬铃铛般的笑声,才停下自己的无聊游戏。 “刚才是她在笑吗?”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Renesmee,相信我也一样。 “是的。”Edward肯定道。 “刚才谁没在笑?”Jake嘀咕了一句,翻了个白眼。 “告诉我当你第一次跑起来的时候,你没有一点过度兴奋的行为,狗狗。”Edward揶揄道,声音里没有了原来的那种敌意。 “那不一样。”Jacob一边说,一边让我惊讶万分的锤了Edward的肩膀一下。 “Bella已经是成年人了,还同时扮演着妻子和母亲,甚至更多角色,难道她就不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吗?” Renesmee蹙着小眉毛,摸着Edward的脸颊。 “她想要什么?”我问。 “少一点的尊严。”Edward笑着说:“她跟我一样,喜欢看着你在那儿自娱自乐。” “我很搞笑吗?”我问Renesmee,一下子从河边来到她身边,正好接着她伸出的手。我从Edward怀里抱过她,给了她一块小石头:“你想试试吗?” 她用她独有的灿烂笑容笑着,两手抓着石头,用力握紧,当她全神贯注的时候两条眉毛微微向中间皱了点儿。 手指间发出细微的研磨声,掉下一些灰尘。她皱起眉毛,瘪嘴把石块递给我。 “我来试试。”说着,把石头捏成了细沙粒。 她拍着小手笑起来,好听的声音让我们所有人都乐了。 在那一瞬间,太阳的光芒穿透了厚厚的云层,在我们10个人身边洒下红宝石般的金色光辉。刹那间,我被日落的光辉里自己那闪闪发光的皮肤的美丽所迷醉,所沉醉。 Renesmee轻轻的抚摸着那光滑的钻石般闪耀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手摆在我的旁边。她的皮肤散发出模糊的微光,隐约而神秘。但并不会让她和我们一样,不得不在阳光明媚的日子躲藏起来。她摸摸我,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同,好像有点失落。 “你才是最可爱的。”我安哄着她说。 “我不确定是不是能同意这句话。”Edward说,当我正准备反驳的时候,他泛着七彩光华的脸让我瞬间迷醉而沉默。 Jacob捂着脸,假装为我们的凝视而脸红:“古怪的Bella。”他总结道。 “她是多么神奇的人儿啊!”Edward低声感叹,把Jacob的话当作某种赞扬,同意的说。这个人啊,一边为人迷醉,一边又使人迷醉。 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但并不能让我惊讶,我想,反正现在什么东西都不正常——有个天生擅长的领域。作为人类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擅长什么事。跟Renee相处还不错,但可能很多人能做的更好;Phil就是个例子。我也是个好学生,但从来就不是最好的那个。很明显,什么体育项目连想都不用想了。没有艺术天分,没有音乐细胞,没有任何值得称道的才能。再说,也没有人会因为看书而颁个奖杯给我。过了18年平凡无奇的生活,我对淹没在人群中已经很习惯了。我甚至发现自己对能在什么领域闪光已经没有任何渴望了。只是做着自己一直在做的事,从不曾真正融入周围的环境。 所以这次真的很不一样。现在我简直是令人惊叹——无论是对他们来说,还是对我自己。就像我天生应该做一个吸血鬼一样。这个念头让我禁不住的想笑,但同时也让我想放声歌唱。在这个世界上,我终于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了,一个适合我的,一个能让我闪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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