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兵实纪_练胆气第二第十三.清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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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练胆气第二第十三.清减 (第1/1页)

    练胆气第二 第十三.清减

    本管官剋减钱粮者,许本属军士及属官告治,此不坐犯上之罪。若系责比武艺,督治遣过,因而怀狠或刁诬者,定以军法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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