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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世事多变化 (第2/2页)
住了多少人吗,43个人啊,其中,还有一个小孩子差点被烧死,你自己想想,这种事令人背脊骨发凉不,事情说得小,就是个人恩怨,说大了就是破坏社会安定,完全可以判定为恐怖活动,懂吗?” “…”高强残留的希望被宋学军这通话砸得支璃破碎。 他浑浑噩噩走出新华区分局,两眼发直在车里坐了十多分钟后,才开着车离开。 再回到儿子被关的分局时,他说了半天好话,说是劝导儿子坦白以后,才见到高富。 一见到高富,高强立即冲上去,左右开打,连抽了高富几个耳光,后被警察扯开才罢手。 高富这渣渣也不在意被打了,哭着脸哀求道:“爹,快把我弄出去吧,我不想呆在这里。” “弄出去?你这猪脑袋以为警局是我开的吗,我过来就说一句话,坦白从宽,争取少坐几年牢,其他的不要想了。” 坦白从宽…少坐几年牢… 高富身子一颤,骇然望着自己父亲,他原以为父亲是来救他出去的,而现在… “爹,你要救我,你要救我…” 他仓惶站起来,想要抓住起身离去的父亲,但高强头也不回的出了审讯室。 高强态度定下来以后,事情的格局就定了。 很快,高富被判刑8年,锒铛入狱,并赔偿所有造成的损失。 高富一万个没想到会有今天吧,不止没得逞,反而吃了牢狱之灾,且还扔进去一堆钱。 送儿子进监狱以后,高强立即去了警局,质问警方一件事:那纵火犯的两腕及手肘被人伤成腕粉碎性骨折,算不算私自用刑,是不是故意伤害罪!? 高强或许斗不过熊光良,但他咽不下这口气,特别是叶凡。 没过多久,叶凡被带上警车,铐上手铐,且在高强的努力下,很快就判定了刑罚:五年! 呵,有意思啊! 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说,叶凡确实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至于道德角度,这东西能掰出几十种说法…。 这把沈韵急坏了,连忙打电话给许雯雯。 后者在了解情况以后,多方打听了一遍,回头告诉沈韵:“没办法,是故意伤害罪,已经定局,改变不了了。” 沈韵懵了,他知道叶凡是为了自己的事而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五年啊,难道让叶凡在监狱里度过五年青春时光吗? 沈韵绝不想这样,但无论她怎么努力,结果仍是一样,就像许雯雯说的那样:已成定局,无法改变了。 真的已成定局,无法改变了吗? 或许叶凡有不同的想法吧! 此时,他正坐在囚车上,目的地是郊外的第二号监狱。 笼子里并不止他一个人,还有另外两个囚犯,似乎是从另一监狱转到第二号监狱去的,刚好一路把叶凡带上了。 这两人差不多都是三十来岁,一看就非善类,其中一人身高有一米八七左右,留囚头,着囚服,满脸横rou,凶相毕露,壮得像是吃激素长大的一般。 另一个只有一七米几,同样是囚头囚服,身形匀称,但被旁边那壮汉一衬托,无端显得有些单瘦。 可有意思的是,那壮汉似乎是以这人为首,隐隐表现出老二的状态。 难道这人比那壮汉还猛吗!? 叶凡暗自想着,不由得多看了对方几眼,这下好了,看几眼都惹出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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