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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今天的法律 (第8/9页)
我们列举了使群岛经常保持满员的几条重要的水流(同时还有永远不会减少的“官盗”)。 那些整天在街上转悠的,坐在指挥部里的,打掉被截住的人们的牙齿的“人民纠察队员”也不白耽误工夫。这些民警局指定的乌什库尼克一或者冲锋队员是宪法里没有也不对法律负责的。 古拉格群岛的补充人员是源源不绝的。虽然我国社会早已是无阶级社会,尽管半边天已经被共产主义霞光映红,但是,我们却不知为什么已经习惯于这样的事实了:犯罪现象不仅没有消灭,而且不见减少。岂止如此呢,近些年来甚至不再向我们许诺要消灭犯罪现象了。三十年代确实许诺过:快了,快了,再过几年就行了!现在呢,不再许诺了。 我国的“法律”是强大而旋转变化自如的。它不同于地球上一切称为“法律”的东西。 思想糊涂的古罗马人想出过一条原则,说什么“法律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可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却有回溯效力!古老的反动谚语说什么“法律是不能往回写的”可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就可以往回写!如果说(最高苏维埃)刚刚颁布了一道新时兴的法令,而“法律”当局很想把它适用于那些在此之前被捕的人们的话,那有什么呢,满可以适用嘛!对于买卖外币的人和贪污受贿的人就是这样办的:地方当局,例如基辅市,把名单送到莫斯科来请求在名单上标出记号,应该对哪些人适用回溯效力(需要延长刑期或需要凑足“吃九克”的人数)。莫斯科也就标出了。回溯效力适用了。 还有一点,就是我国的“法律”能够预见到将来。按常理说,在开庭审判之前谁也不可能知道审判将怎样进行以及会作出什么样的判决。可是,不,你看,苏联的《社会主义法制》杂志就在法院开庭审判之前把审判经过和判决全都登出来了。杂志社怎么猜中的?那你去问他们自己吧… 苏联总检察署的机关刊物《社会主义法制》一九六二年一月份第一期。这期杂志是一九六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付印的。可是在该期第七三一七四页上却登载着格里戈里耶夫(格鲁兹德)的一篇题为《法西斯刽子手》的文章。文章报道了在塔尔图市举行的对爱沙尼亚战犯进行的公审过程。记者描述了询问证人的情况、摆在审判席上的物证、对被告人的审讯(“杀人犯厚颜无耻地回答说…”)、旁听席上的反应和检察长的发言。最后,他报道说,对被告宣判了死刑。事实上这一切钻正是这样发生的,只不过是发生在一九六二年一月十六日(见一九六二年一月十七日《真理报》),而这时杂志早已印好并且出售了。(这是因为开庭时间推迟了,没有及时通知杂志编辑部撤稿。这位记者为此被判处强迫劳动一年。) 而且我国的“法律”也不知道有一种所谓“伪证罪”它根本不认为作伪证是犯罪。我们中间有一支庞大的、专作伪证者的大军,这些人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进入应该受到尊敬的老年期,在金色的黄昏中消闲纳福。整个世界上,整个人类历史中,只有我国对伪证者关怀备至! 我国的“法律”也从来不惩处杀人犯审判员和杀人犯检察长。他们都受到尊敬并担任着原来的职务,而且还要工作很久,然后才光荣而尊贵地去度过晚年。 还不能不允许我国“法律”有所摇摆和发生急剧的转变,因为这些都是人们激动的脑海中时隐时现的创造性思维所固有的特点。一忽儿法律转向一个极端:这一年必须大大降低犯罪率!要少逮捕人!少判罪!被判刑人可以“交保释放”!随后,它又转向另一极端。坏人还没有被全部抓起来!不能搞“交保释放”这一套!应该更严格地管理!判刑太宽!处决那些坏蛋! 但是,尽管遭到风暴的多次袭击,我国这只“法律”航船依然在庄重、威严而平稳地航行着。最高法院的法官和高级的检察长们是富有经验的,这些风狼打击对他们来说不过是区区小事。他们召开几次全体会议,发出自己的指示,于是,每一个新的、极其荒唐的方向性转变就都会被解释成是群众早已盼望的、是我国整个历史发展已经准备好条件而势在必行的、是那“唯一正确的学说”所早已预言过的。 我们的“法律”航船时刻准备着应付各种摇摆和转折。如果明天一声令下,说必须再把意识形态不对头的人抓几百万关起来,必须再次流放整个民族(原先被流放过的民族或者别的民族),或者必须流放整个发生暴动的城市,或者必须再给囚犯们挂上四块号码布,即使如此,这只航船的巨大船体也几乎不会颤动一下,它的船舶也绝不会倾斜。 这样,就只剩下诗人杰尔查文“的诗句了,不过,对于这句话也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真正有所理解,即: “不公正的法律甚于抢劫。” 剩下来的也就是这一点。只有这一点保留下来了,仍然像斯大林在世时一样,仍然像本书所描写的所有年代一样。《基础》、《法令》、《法律条文》颁布了许多,印刷了许多,有的互相一致,有的互相矛盾,但是,我国整个国家生活并不是依靠这些东西运转的,也不是依据它们逮捕人的,更不是遵照它们进行审判和专家鉴定的。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有百分之十五吗?),只有在侦查和审讯的对象既不涉及国家利益,也不关系指导思想,而且不影响某官员的个人利益和安静生活的情况下,司法人员才享有按照问题实质认真进行裁决的优惠条件,无须住什么地方挂电话,无须清什么人作指示。在其余所有情况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无疑会触及某些人的重要个人利益——集体农庄主席的、村苏维埃主席的、车间主任的、工厂厂长的、房管所主任的、区段民警的、派出所所长或特派员的、主任医师的、主任经济师的、局长和司长们的、特别科科长和干部科长们的、区委书记和州委书记们以及再上级、再上级的什么人的个人利益。在所有这些情况下,电话便从一个安静的办公室打到另一个办公室,谈话的声音不高、慢条斯理、语气和善,人们会向你提出建议,纠正你。引导你——告诉你应该怎样处理这个看来是小人物的案件,因为这个小人物身上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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