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格群岛_第四章群岛在硬结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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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群岛在硬结 (第1/7页)

    第四章 群岛在硬结

    历史的钟声铛铛地报着时辰。

    一九三三年,在中央及中监委一月全会上,脑子里正盘算着在这个国家里还要一次又一次地搞掉多少两脚动物的具体数字的伟大领袖宣布,列宁如此许诺的、人道主义者们如此企盼的“国家的消亡,不是通过国家政权的削弱,而将是通过它的最大限度的加强来实现,它的加强是为彻底消灭垂死阶级的残余所必需的…”(重点是我加的——作者注)。而由于那些残余在濒临自己的末日的时候“诉诸于居民中的落后阶层,动员他们反对苏维埃政权”——而落后阶层的帽子又是可以扣在任何一个不属于垂死阶级的人的头上的,——所以“我们要迅速地,无需造成特殊死伤地消灭这类分子”(如何才能“无需造成特殊死伤”大恩人没具体说明。)

    这种如此出人意料之外的天才论断,并非任何一个脑袋瓜子都有本事装得进去的。但是有维辛斯基坚守着自己的打下手的岗位,他立刻接茬做了如下的发挥:“这还意味着,要通过劳动改造机构的最大限度的强化。”

    通过监狱的最大限度的强化进入社会主义!——这可不是某一份幽默杂志的俏皮话,这是苏联总检察长的言论!所以说“刺猬皮手套”在没有“刺猬”的时候就已经缝好了。

    第二个五年计划,有谁还记得(我们国内谁也不记得什么事情!记忆是俄罗斯人最薄弱的一环,特别是对坏事的记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许多光辉灿烂的(至今也没有完成的)任务当中还有一项这样的任务:“铲除人们意识中的资本主义残余。”这就是说,这项铲除的工作也需要在一九三八年完成。请你们自己考虑考虑吧,靠什么才能把它们这样迅速地铲除掉呢?

    “在进入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时刻,苏联的剥夺自由场所不仅丝毫没有丧失其意义,而且变得更为重要。”(科甘做出劳改营不久将消失的预言还不到一年。但是他那时候还不知道一月全会嘛!)“在进入社会主义的时代,劳动改造机构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作为镇压机关,作为强制和教育(强制已经摆在首位了)手段的作用必须更加增长和加强。”(不然的话,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内务人民委员部的领导干部们干什么去——喝西北风吗?)

    谁能责怪我们的先进理论落后于实践呢?所有这一切都是白纸黑字印出来的。只怪我们当时还不会读。一九三七年的大清洗,人家早就公开地有言在先,并且想好了理论根据。

    但是一九三七年群岛实际出现了什么情况?在和维辛斯基协调一致的努力下,群岛得到了明显的“加强”:它的人口大幅度地上升了。但和普遍流行的概念相反,人数的增加远远不仅是靠一九三七年从外面抓的人:而是因为“特别移民”变成了犯人。他们是集体化和消灭富农运动嚼剩下来的渣子,是那些竟能在泰加森林里、冻土地带上活下来的人们,是那些被剥夺得干干净净,没有牛,没有家什,没有工具的人们。全仗农民的体质结实,没死绝的人还剩下几百万。被扫地出门的人们居住的“特别村”现在已不复存在了,——但这并不是由于把他们分别送回了原地,或者让他们自由了,不,是把这些村子整个划进了古拉格。这些村子四周围上带刺的铁丝网(如果原来没有的话),变成了劳改点(整个诺里尔斯克综合劳改营就是这样形成的),过后有人被押解到其他劳改营,已经是当犯人了(孩子们被送到儿童院)。这一增加可就是几百万——又是农民大军啊!一九三七年涌向群岛的大潮主要是这一批人。虽然那年在农村没像城里那样大把抓人(不过也明显地扫到了),——但见到的人们记得,总体上说,群岛居民中农民成分变得很稠密了。

    群岛巨人般地成长了——但它的管理制度还能不能变得更加残忍呢?原来是可以的。

    那些花花草草的小玩艺儿一下子被一只毛茸茸的大手揪个精光。劳动集体?禁止!还发明了些什么花样?劳改营内的自我管理?除了作业班,再没什么好东西!还有什么政治谈话?停止!犯人们来这里是干活的,不一定要懂什么事。在乌赫塔提出了“消灭最后一个‘小车厢”’的口号?政治错误!怎么?要我们把他们安置到弹簧床上?就让他们在“小车厢”里挤挤吧,而且每间工棚里的人数还要加倍!折减?这是首先该取消的!你们想让法庭白干吗?已经给了折减的怎么办?宣布无效(一九三七年)!有一些劳改营里还允许接见亲属吗?统统禁止!有一所监狱里把一个神甫的尸体交给了外面的人,以便让他们去举行葬礼吗?你们这是发了疯!你们这是在为反苏示威提供借口。对有关人员必须严惩,以做效尤!要向他们讲清楚:死者的尸体是属于古拉格的,而坟墓纯属机密。为犯人举办的职业技术训练班该怎么处理?解散!谁要他们在外头的时候不学呢?什么…全俄中执委的指示?哪一个全俄中执委?是加里宁签署的?…我们不是国家政治保卫局,我们是内务人民委员部。等这些人出去了,让中执委自己去教他们吧!进度表和图表?从墙上撕下来!把墙刷白!当然不刷白也行。这是一张什么表报?发给犯人的工资?是监禁场所管理总局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的通令,按国营工业相应级别工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发给?住口!扯掉!我们要停发你们自己的工资!犯人,还要给钱?没有枪毙,他们就该感激不尽了。一九三三年的劳动改造法典?压根忘掉它!从所有的劳改营保险柜里把这个文件剔除!“一切违反全苏劳动法典的措施…必须征得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的同意”?莫非要我们上门去找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工会算得了什么?吹口气它就没了!第七十五条——“从事较重劳动时口粮应相应增加”?倒——转——来!变为从事较轻劳动时口粮相应减少吧。就这么办。不会浪费资金。

    洋洋数百条的劳动改造法典就象被鲨鱼吞进了肚里,不仅以后二十五年谁也没有见过它,就连这个名称也没有留下一点影子。

    他们把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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