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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芳邻黎明 (第2/3页)
父亲曾企图把祖传的医术传授于他,如果上大学,父亲希望他去攻读医学。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选择。从小学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贺兰县城就读,那时候,就常常听到“打官司”这个名词,××与××因为什么打起官司,××的官司打败了,不是因为他没有理,是因为对方有势力,他斗不过人家;又听说,××是个清官,××是个贪官,贪官是贪赃枉法的…他曾经看到,一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男男女女到县城上访。他们举着状纸,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帜,白布上写一个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后背都烙印着一个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机关大门正中,呼天抢地地诉说“冤、冤、冤”他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这里边到底是什么样的是是非非,他当然不知道酿造冤情的是官人还是百姓。但是,他想,这种事是需要有个公正的裁判出面裁决的。倘若是冤案,就要为其翻案,倘若有错误,就该为其纠正,倘若是百姓对法律的误解,就应扑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只要裁决公正,工作到位,这种叫人同情的人就会得以解脱,只要裁判严明,制造冤案的人就会减少。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他做起了充当这种裁判——法官的梦想,而且这种愿望愈加强烈。日积月累,天长日久,他更加意识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个医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终于被分配到一个基层法院,也是为满足他的要求,他是这个县级法院的第一个学法律专业的本科生。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时候,有正规文凭的法官奇缺。他是从书记员的角色进入审判庭的。之后他做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办案。不久,他就被选调到地市级的中级法院,由担任审判员到审判长,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担任了庭长。之后,晋升为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当时间进入一九九○年,他被调入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员很简单,有爱人、女儿,还有一个料理家务的中年妇女,是他爱人的远房亲戚,实际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致炟一家搬进这里,两家人相处就很和睦。有时候,栗致炟会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盘象棋;有时候,黎明也到栗致炟家串串门,叙叙旧,但是黎明的串门,时间都非常短。两家的主妇和女儿们,不时也相互来往,特别是当她们知道丈夫和父亲年轻时曾在一个村庄插队当知青,就有一种亲近的感觉。有的星期假日,没什么趣事可做时,两家女人会凑到一起,再约上几个人玩几圈麻将。两家的女儿也会挤在一间小屋里,说她们的悄悄话。 周末傍晚,黎明刚进家门,就拨了个电话给栗致炟,问他:忘记了吗,上班时约定的事? 栗致炟也是刚到家,忙说,哪里会忘,老兄的抬举和盛情,小弟欣然接受并感谢不尽呢。电话放下,栗致炟就走进黎明家。 原来,栗致炟晋升市长的文件刚发放出去,黎明就与市长说,得为贤弟的荣升庆贺一下。对黎明的话,栗致炟以为,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当真。说是玩笑,因为他们两人的特殊关系,哪里用搞这种俗套。黎明又是个对权力很淡化的人,他知道,黎明对他并无所求。今天能专门为他的高升庆贺,可能是想与他沟通交流思想,从这个角度去看,黎明的话,有一半又是当真的。所以他慷慨应允,两人当场敲定,下班以后,市长到院长家做客。今天是星期五,转眼间赴约的时刻到了。 栗致炟是一个人走进黎明家的,这已是老规矩了,他与黎明接触交流,两人都是一对一地对坐,夫人们并不列席。今天这种场合,照理说应当是两家团聚共庆才会有气氛,可是,两家的女儿都在学校寄宿就读,她们到星期六才会回家,黎明又知道栗致炟的妻子罗虹不怎么喝酒,让她来作陪,就不大合适了。再说,女人坐在身边,还影响男人说话。 见栗致炟进了客厅,黎明将他让在双人沙发上坐下,保姆立马端上一杯热茶。黎明说,把准备的小菜也端到这儿吧,我们俩就不坐餐厅了。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致炟问黎明:嫂子呢?因为他进屋后没发现黎明的爱人。 “你嫂子的单位周末有个活动,她晚会儿才能回来。” 说话间,保姆已端上四个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陈酿茅台高度酒和两只酒盅。黎明打开了酒,将酒倒入盅内。 “今天破例,不喝红酒喝白酒,过过瘾。” “客随主便,弟随兄意嘛,嘿嘿。” 栗致炟与黎明私下总爱称兄道弟,也是在下乡当知青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候,他们那伙儿人都爱称黎明为大哥,尽管黎明并不比他们大多少,但是大家总觉得黎明比他们成熟、老练多了。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长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时候,这种大哥的含义不只限于年龄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种综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标志。 “好长时间没在一块儿坐了,致炟,你算算,有几个月了?”黎明指的一块儿坐,是说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两个月了,还是过年前坐过一次。” 栗致炟边回忆边说着,同时把黎明递上的中华烟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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