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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章大取 (第2/3页)
不为己”之可学也,其类在猎走。爱人非为誉也,其类在逆旅。爱人之亲,若爱其亲,其类在官苟。兼爱相若,一爱相若。一爱相若,其类在死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上天爱人,比圣人爱人要深厚;上天施利给人,比圣人施利给人要厚重。君子爱小人,胜过小人爱君子;君子施利给小人,胜过小人施利给君子。 认为厚葬是爱父母亲的表现,因而喜欢厚葬,这其实并不是爱父母亲;认为厚葬对父母亲有利,因而以厚葬为利,这并非有利父母亲。认为教给儿子音乐是爱儿子的表现,因而音乐被儿子喜欢,这是爱儿子。认为教给儿子音乐有利儿子,因而音乐被儿子欲求,这并非有利儿子。 在所做的事体中,衡量它的轻重叫做“权”权,并不是对的,也不就是错的,权,是正当的。砍断手指以保存手腕,那是在利中选取大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并不是取害,这是取利。他所选取的,正是别人抓着的。遇上强盗,砍断手指以免杀身之祸,这是利;遇上强盗,这是害。砍断手指和砍断手腕,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没有选择。就是生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没有选择。杀一个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杀一个人以利天下;杀死自己以保存天下,这是杀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中衡量轻重叫做“求”只注重求,是不对的。在害中选取小的,追求合义,并非真正行义。 给暴戾的人说天的意志叫你这样,而且这是天性,等于对暴戾的人歌颂天的意志是不对的。各种学说既已流传天下,如果我再为它们陈说阐释,那么,各种学说必因我而更加发扬光大。如果各种学说没有流传天下,如果我再为它们陈说阐述,那么,各种学说必因我而流传天下。暴戾的人自私自利,却说是天的意志。把人们认为错误的看作正确的,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 在利中选取大的,不是不得已。在害中选取小的,是不得已。在所未有的事中选取,这是利中选取大的。在已有的东西中舍弃,这是害中选取小的。 义理上可以厚爱的,就厚爱;义理上可以薄爱的,就薄爱。这是所谓无等差的爱。有德行的,在君位的,年长的,亲戚之类,这都是应当厚爱的。厚爱年长的,却不薄爱年幼的。亲厚的厚爱;亲薄的,薄爱。有至亲的,却没有至薄的。(儒家的)义是厚爱至亲的,不以那人的行为而厚爱或薄爱,而是由亲到疏以类而厚爱到薄爱。为天下人而厚爱禹,这是为禹。为天下人厚爱禹,是因为禹能爱天下人。厚爱禹的作为能加利于天下,而厚爱禹并不加利于天下。就象厌恶强盗的行为能加利于天下,而厌恶强盗并不加利于天下。 爱别人并非不爱自己,自己也在所爱之中。自己既在所爱之中,爱也加于自己。无差等的爱自己,也就是爱人。 圣人厌恶疾病,不厌恶危险艰难。能保重自身,希望人们得到利益,并不是要人们畏避祸害。 圣人不以为自己的屋室可以贮藏货物,就一心一意于贮藏。 圣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边。圣人的丧法是父母死了,心已无知,就节葬短丧,为天下兴利。厚爱父母,是人子应尽的本分;但父母死后,之所以节葬短丧,是想竭尽自己的力量为天下兴利。圣人爱人,只有厚没有薄,普遍地为天下兴利,才是真正为自己。 语经,言语的常经,说白马不是马,又坚持认为孤驹不曾有母亲,这是舞弄其说,说杀狗不是杀犬,也是不对的。这三件东西具备了,就足可以生了。 臧的爱自己,并不是爱自己是一个人。厚爱别人并不是不爱自己,爱别人与爱自己,要没有厚薄的区分。赞誉自己,并非贤能。义,就是利人利己;不义,就是害人害己。义与不义,应该依实际所做的事情来辨别。 有人有的是秦马,有人有的是马,我只知道来的是马。 爱众世与爱寡世相同。兼爱也要相同。爱上古与爱后世,也要与爱现世一样。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欢悦。“圣人有爱而没有利”,这是儒家的言论,是外人的说法,天下没有继承墨学的人,但墨子的学说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杀臧,)并不是杀了臧。擅自杀盗,就是不杀盗了。也不是杀盗。大凡要学会爱人。 小圆的圆与大圆的圆是一样的,一尺地的不到与千里地的不到是没有分别的。不到是一样的,只是远近不同罢了。 璜虽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虑柱子,并不是考虑整个木头。考虑人的指头,并不是考虑整个人。考虑猎物,却是考虑禽鸟。动机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施利给人,是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够从事人事,祭祀鬼神。 借着赏誉使一个人受利,并不是借赏誉施利给人,(赏誉虽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赏誉。 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亲,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亲而不愿做。 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强盗,仍然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这座房子里有强盗,不全都讨厌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强盗,不能讨厌这所有的人。虽然其中一个人是强盗,如果不知他在何处,就讨厌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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