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墨舂秋汪精卫_第13章危机暗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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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章危机暗伏 (第4/5页)

”顾名思义,可知它的作用。

    “执行是在漕河泾监狱…。”

    徐老二判的是绞刑;据陈秉钧细说执行的情形是:将徐老二提到监狱空地上,双手反绑于木桩,头上套一支皮包。哪知一直不开口的徐老二,到此时突然大喊:“冤枉啊!救命啊!”将”法警”吓一大跳。

    当然,喊破天也没有用的。当时”法警”用一根中间缚了一段横木的特号琴弦,扣除徐老二的颈部,转动横木,后紧弓弦,绞徐老二眼睛泛白时,随即松弦;等他长长透过一口气来再绞,这样三收三放,徐老二已经停止呼吸,腹部却隆然如孕妇;”法警”提起脚来,猛扫一腿,徐老二放了个”平身炮”方始脱离苦海。

    这些经过,听得金雄白毛骨悚然,心中作恶,等陈秉钧报告已毕,告辞而去,他的心情仍未能恢复正常。

    罗君强却是神态自若,斜睨着金雄白笑道:“这条命,雄白你知道怎么会送掉的?”

    这等于当头棒喝,金雄白不由得就回忆到事发之初的情形;而罗君强不等他回答,便已往下说了。

    “是我跟你两个人合送的。你我应该各负一半责任。不是你在报纸揭发这一起案情,徐家本来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大事化无,做得差不多了。”罗君强又说:“如果不是我坚持依法惩处,徐家有的是钱,捕房可能不会上诉,张院长也可能从轻改判。所以说,送了徐老二这条命,我与你应该各负一半责任。”

    语气好像忏悔;而神情却是得意。金雄白,真不明白罗群强的情形,何以会如此乖谬?于是,想起托他的那件事,顿生警惕;已经作了一次孽,不能再作第二次孽!

    “我现在要郑重声明,刚才我交给你的那件节略,并不是说,一定要请你照办;是非曲直,我也不大清楚。不过我相信你会很公正,真是真,假是假,会细心去查真相。如果这件案子的法官没有错,我决不希望你为了卖我的面子去办他;倘或错了,也希望采取适当的纠正手段,不可苛求,免得我良心不安。”

    “你放心,你放心,我持平办理就是。”罗君强又问:“你回到上海以后,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

    “哪一方面的?”

    “重庆方面。”

    “听说委员长要跟罗斯福、邱吉尔会谈。”金雄白说:“中国的国际地位确是提高了。”

    “是啊!”罗君强很起劲地说:“现在是我们要加紧活动的时候,我们在这里苦心维持的情形,一定要让委员长知道。雄白,你军统方面的关系很够,能不能替我也介绍一两位要角?”

    “我哪里谈得到关系很够?不过随缘助人,行心之所安而已。”

    “老朋友,你不说实话!”罗君强似乎不悦,”你有办法是你的;我又不会抢你的关系,何必如此!”

    金雄白不作声,只是报以苦笑,然后起身说道:“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不过,说实话,有时候我晚上也不大睡得着,前途茫茫,须早为计。”

    说完,金雄白不再作品刻逗留;留下罗君强一个人在想心事——最大的心事,自然是抗战胜利在望;”和平”破产。搞政治成则为王,败者为寇,而且不但是”人”;”事”的性质,亦随成败而转移。”和平”如果成功,可以说是救国救民的大事业;一失败就成了卖国的丑行。卖国是死罪,这个罪名如何担当得起?

    他心里在想,任援道早就有电台,而且有军统的密码本,周佛海亦复如此;甚至陈公博都已经有了电台。虽然日本人找麻烦,很伤脑筋;但有电台在手里,能跟重庆联络,毕竟是一大保障,这件事无论如何要设法弄成功。

    一面动脑筋,一面随手拿起刚送到的晚报来看,入眼绝大的标题;正是记的徐家老二伏法的经过,强调杀人者死以及伦理之不可破坏;赞扬”罗部长”的”铁腕”为在重庆的国民政府官员所不及。罗君强大为陶醉;在飘飘欲仙的感觉中,突然来了灵感。

    他在想,蒋委员长一向主张制订约法;约法就是宪法,可见得讲民主的: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而且蒋委员长一直尊重有社会地位的人;也一直重用有才干的人。如果能够表现非凡的才干;造成一种人人称赞的社会地位,等不久的将来,沦陷区一光复,不但可免除汉jianian的罪名;还可能被重用。

    这个想法,使得他很兴奋;同时对如何达成这个目标的技术方面,也有了个初步概念,要做一个现代的包龙图;找个最难治理的地方,搞得它弊绝风清,自会造成绝大的声望。

    罗君强的想法,渐渐成型了。最难治理的地方,莫如上海;不搞则已,要搞就在上海搞。

    “上海市长”陈公博,下辖7个区;自法租界收回,改设第八区,区长便等于法租界工部局的总董,因此逐鹿者,不计其数;其中有背景特硬的,起码也有3个到5个。给了这个,不给那个,势必得罪于人;最后只有一个办法,由陈公博自己兼任”第八区区长””秘书长”亦由”上海市政府秘书长”赵叔雍兼任。

    那么,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势,可以逼迫陈公博不能再干上海市长?这就连罗君强自己都无法设想。不道冥冥中自有安排,居然有这样一种情势出现的可能了——汪精卫旧创复发;需要陈公博经常在南京,代理他的职务。

    汪精卫的创伤,发生于民国24年11月1日,五中全会开幕式既毕,全体摄影以后,突然被刺。由于蒋委员长未参加照相,以致陈璧君起了严重的误会;蒋委员长下令限10日破案。凶手虽因伤重毙命,但幕后指使者,毕竟于10日内现形;只是案子虽破,案情并未公布,因为是汪精卫一伙人的”窝里反”;只要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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