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章 (第1/6页)
第七章 “你又挑我毛病!”身着戏服的尹梵心气呼呼地冲到台下。“人家舞台总监时傲都没说话了,你嫌什么嫌!” “他的眼睛根本就长在腋下,说的话能听吗?”应御风狠瞪时傲一眼,示意他最好紧闭尊口,免得遭受池鱼之殃。“谁信他谁就是白痴。” “刚愎自用!”她立刻以一针见血的指责杀向他。 “对对对,说得好!”时傲连忙附和帮腔,以雪先前遭人侮辱之耻。冲着前面那几句污蔑名声的劣级评语,他时傲要是没敲下七位数的媒人红包,他就不姓…不,他就暗中搞破坏,让他们小两口过个痛不欲生的蜜月! “我是求好心切。”应御风顺口改掉她难以入耳的形容词,再送时傲一记白眼,示意他应该赶快消失,以免成为年度最佳炮灰代言人。 “心胸狭窄!”这句话她藏在心里很久了,只是没机会告诉他。 “那是慢工出细活。”他的脸色也阴了下来。舞剧是他的生活重心,更是心血结晶,细心琢磨每一幕场景有什么不对?那不但是对自己交代,更是对观众负责。 “公报私仇!”他的理由还真多,她说一句他就顶一句,连反省都没有! “-终于说到重点了。”应御风双臂环胸,一脸高深莫测。“好,就让大家来评评理。保罗,你觉得『仙衣』刚才的表现如何?” “嗯…怪怪的。”被点名答询的保罗迟疑了好半晌,最后仍坦言直述。 “赛门?”他再换一名市调人员。 “看起来不太自然。”不愧身为美利坚人,对事不对人,毫不犹疑。 “查德呢?”应御风以下巴努向另一名高大的白种人。要这家伙发言是有原因的,打从尹梵心入团之后,查德就爱黏在她身边东拉西扯,相信由他说出的批评最能入她的耳。 “呃,是有些不大对劲。”查德对尹梵心摊摊手,一脸无奈。 “-认为还需要继续征求民意吗?”应御风有点同情她的惊愕失措,故而决定暂时停止戳伤她自信心的行动。 “我…”她深吸一口气,紧咬贝齿。“当初我就告诉过你我不会演戏嘛!” “不会可以学。”应御风拉着尹梵心坐在舞台的冰凉地板上,一本正经地看着她。“过来,告诉我-对『仙衣』的想法。” “我在台上只有十几分钟,有必要这么吹毛求疵吗?”她仍提不起精神,只顾着以指尖在地面上无意识地乱画,没心情搭理他。 “-以为我会容许瑕疵出现在我的作品当中?”应御风挑高了眉,锐利的眸光似乎在衡量她话语中的认真程度。“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这是我行事的原则,还没申请专利,欢迎盗用。” “偏执狂。”她抬起眼睫,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废话少说,揣摩角色才是正事。”他弯起食指,在她头顶留下一颗小爆栗。 “是你要我说的,别怪我用词难听。”尹梵心一手抚着伤处,一手握紧拳头,脸颊也气红了。“在我看来,『仙衣』根本是个超级白痴,天底下最蠢的女人非她莫属。” “怎么说?”总算让她回到重点问题上了,不容易呀。 “还怎么说?为了一个低级的爱情骗子而香消玉殒还算不上痴蠢吗?”她冷冰冰地盯住他,咄咄逼人地吐出鄙语。“总而言之,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难怪-演不出『仙衣』的感觉!”应御风失笑地看着她,连连摇头叹息。时至今日,他终于能够百分之百的肯定一件事──齐硕文与她之间必然仅维持着纯友谊的关系,否则她的爱情观不该如此黑白分明、铁面无私。 “有本事自己去演!”尹梵心被他带有歧视意味的评论给惹毛了。 故事是这样的“仙衣”是掌管白日的光明女神,而“夜魅”仅是撒旦身旁的一名部属,两人相恋的起因竟是由于“夜魅”为求得黑暗势力,而听从撒旦的指示,以多情男子之姿出现于“仙衣”面前,并以各种方式追求女神,进而乘机将她绑回地心作为奉献的祭品,好让撒旦吸取精气。 然而“夜魅”却在攫获“仙衣”之后起了叛离之心,决定背叛撒旦,并将“仙衣”的精气据为己有,且在眼见她日渐憔悴神伤时狠心挥袖离去,满脑子只顾扩充势力,所有心思都投注在与撒旦掠夺争战,一心只想成为统驭夜晚的黑暗大帝。 “怎么不继续说下去?”应御风的眼光饱含趣意。“该不是时傲没告诉-结局如何吧?” “用头发想都知道结局有多凄惨,说不说都一样啦!”尹梵心的口吻愈来愈愠恼。 这也是她排斥这出戏码的原因之。普天之下,不分时代、不论国情,女人的地位始终低于男人已是不争的事实,无力为女性同胞争取平等地位倒也罢了,但也犯不着将胳臂往外弯,净做些开倒车的蠢事。 “小笨蛋,先把前因后果看清楚再说,别老在背后偷骂人。”应御风笑意盎然的模样简直坏透了。没见过比她更可爱的人了,每次都心口如一地同步发声,教人想摸不清她的心思都难。 “那种悲惨的东西我没兴趣。”才看前半段她就已经泪眼汪汪了,再往后头看下去还得了,不把眼睛哭肿才怪。 “追求一种现代人不敢尝试的单纯爱恋,不求回报,一心为爱往前飞,哪怕是飞蛾扑火亦无怨无悔。”应御风靠过去拥住她的纤腰,深黑的眼瞳里有着动情的光芒。“这便是我选择『魔祭』作为十年代表作的原因,-懂吗?” 尹梵心一脸茫然,紧拧柳眉轻摇头。她又不是他肚里的蛔虫,如此没头没尾的爱情哲理谁听得懂? “那么-一定也不肯相信最后一幕是『夜魅』抱着『仙衣』的尸身跳下绝崖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