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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想要尝试 (第1/3页)
第101章 想要尝试 陈珊珊是典型的现代主义者,不思过去,不想未来,及时的享受现在的每时每刻,她认为自己和诗完全不同,她对诗的教调手法嗤之以鼻,尤其是诗引以自豪的迫式方法,在她看来诗简直就象一个老古董,在教调坐在那不动,完全没有活力。 她常常把自己比喻为新一代的s,自己年轻,有活力,而且不断寻求新的教调方式,敢于冒险和尝试。“快,快,没时间了!”陈珊珊在上抹最后一笔,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镜子,从自己简陋的小屋冲了出去。 共汽车象蜗牛一般在车流缓缓爬行,在车里的几个男人眼睛有意无意的在年轻女的⾝上瞟着。 不知是贼还是⾊狂,陈珊珊赶拉了拉肩上的⽪包,脸上的妆因为炎和汗⽔混合在一起,把鬓角的头发黏黏的沾在脸上,掩饰不住她焦急的心,在夫子庙下车时,已经迟到了半个小时,陈珊珊几乎是小跑着进⼊一个住宅小区。 也许是庆将至,拥有大量人文资源的镇江市游客不断,到都是旅行者,人们脸上无不洋溢着快的神,然而市局的察们却象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 登山遇难者⾝上的伤痕引起了方⾼度的重视,虽然原因不明,但似乎背后隐了什么东西,让调查员们坐立不安,调查锣密鼓的进行着,但只凭一件登山服要查出者的⾝份无异于大海捞针,侦察范围越来越大,显得更加茫无头绪,杂无章起来。 海宁终于辞去了酒吧的工作,因为诗决定要给他找一个更好的,何乐而不为呢,这不正合自己的意吗?即使当一回鸭子也没什么,年轻的他并没有什么顾虑。 头发虽然梳得整齐又漂亮,⾐服也换成了⾼档面料,但脸上的稚气未,加上⽩皙的⽪肤,看起来象个不伦不类的富家弟子,自己一定要努力挣钱,想到仍在工厂里辛勤劳作的⽗亲,头脑不由出现了自己⾐锦返乡的景。 虽然是老住宅区,但装修的富丽堂皇的屋子海宁仍然有些住不惯,每天都在等待诗通知他上班的消息。诗好象故意忘记了,几天都没提这件事,倒是对他教调的更加厉害了。她每天都来,虽然每次只呆几个小时。 首先,坐在他⾝上的时间大大延长了,有时看电视时几个小时这样坐着,没有休息,然后是马,如果不把他下来,她是不会罢休的。 而且增加了坐脸,想象起来如天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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