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五百一十八章判了 (第3/3页)
能回归,他就很危险了! 想个什么办法呢? 闵沉毅心里不断地念着,程一笙、程一笙,的确是个优秀的女人,的确是薛岐渊的一**宝!要怎样,才能最快使自己的人站住脚呢? 他想了半天,没有什么头绪,拿起电话把眼下的事做好! 晚饭前,殷权家的门铃响了,阮无城大大咧咧地拎着一个袋子,跟方凝走进来。 殷权十分不欢迎地问阮无城“你闲得无聊了?” “一起吃饭嘛,我可不是白吃你的!”他提起手中的袋子说:“我带了菜来!”然后看向保姆说:“把这些菜做了!” 保姆看向殷权,不敢接手中的东西。 程一笙听到阮无城的声音,想着方凝会不会来,所以就从卧室里出来了,果真看到方凝,笑着说:“还想着什么时候让你来呢!” 殷权见程一笙出来了,知道不留人不行,于是转过头对保姆点了下头,保姆这才敢接过菜,跑去厨房让人做饭。 方凝见殷权在这儿,也不好意思说话,站在阮无城身后不吭声。她心想这殷权怎么还是一点面子都不给的,好歹自己跟一笙是好朋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也没见比以前熟悉,还是跟刚认识一样。 程一笙心知方凝这是顾忌殷权,她笑着把人拉了进来,说道:“走,咱们说话去!” 方凝这才松了口气,阮无城笑嘻嘻地看殷权怀里的孩子说:“来,让干爹抱抱!” 殷权一脚就毫不留情地踹了过去“你找死!” 阮无城捂腿,一只脚单蹦,委屈地说:“你踢我干什么?我老婆是你家孩子的干妈,我当然是干爹了!” “敢当我家闺女的干爹,我看你活得不耐烦了!”殷权脸都黑了! “干爹”这词儿,在各种门之后,真是让人不想歪都难。爱女如命的殷权,能听的了这个词吗?他踹阮无城一脚都是给了这厮天大的面子! 阮无城此时也想到了这个词的意义,赶紧解释道:“喂,殷权兄,我可绝对没有别的意思啊!你说你家孩子管我老婆叫干妈,要是管我叫叔,这也不太合适不是?” 殷权哼道:“你想得美,我家孩子就不用叫你!” “什么不用叫?以后不见面了?”阮无城问他。 “见面直接用‘喂’来称呼就行!”殷权说道。 “殷权,你这是教你家孩子没礼貌!”阮无城叫道。 “我家孩子用礼貌吗?”殷权很是狂妄地说。 阮无城就想啊,殷权那孩子,恐怕岁数大的过来讨好还来不及,哪里用孩子去叫别人? 屋里,方凝已经对程一笙说:“今天来找你也是有事,下班前我刚得到通知,上报审批的节目,都被批下来了!” 程一笙惊讶地问:“这么快?” 不到一个星期,审批下这么多的节目,这是什么速度?简直就是前所未有的! “是啊,台里都震惊了,现在不少人都在说新任台长要大干一场,还有人夸他有能力什么的!我怎么觉得那么惶惶不安的?”方凝抚着胸口说。 程一笙说道:“你不用不安,你是财经老大,跟你不会有什么大的关系,你看整顿的都是娱乐节目!” “看来我当初坚持要在财经,现在也尝到甜头了!不然的话,这回被当成开刀的了!”方凝松口气说。 程一笙笑道:“你现在可不比以前了,有人敢拿你开刀,估计你家拼命三郎早闹电视台个天翻地覆了!” 如果说殷权因为实力与脾气不好让大家害怕,那阮无城这家伙就是因为能闹、能赖让大家害怕,谁都怕混人,天天闹的不能消停,谁不害怕? 现在方凝在财经部,也硬不着什么人的路,有了阮家的背景,呆得比以前心里自在多了。 程一笙说道:“现在就是那些没背景的悬了!像徐涵,不知道会不会她有变动!” “不至于那么快吧!”方凝问她。 “那就看薛台什么时候回来了,现在这位闵台在跟时间赛跑呢,要是时间长了,迟早得轮到徐涵!”程一笙说道。 “唉!你们娱乐竞争就是激烈!”方凝感叹道。 程一笙知道,薛岐渊肯帮自己,可未必会帮徐涵,毕竟薛岐渊不会人人都帮,现在只希望他人能早日回来。 薛岐渊那边也在努力,让母亲的案子早点结了,早结了等风声过去,母亲也好早一日通过保外就医的形式回家。 通过薛岐渊与薛登昆的努力下,一个星期后,开庭了! 这个案子证据确凿,口供清晰,所以很快当庭宣判了! 薛岐渊与徐涵联手告安初语当初算计他们,造成了重大的影响,还有后面安初语对薛岐渊实行的一切阴谋,数罪并罚! 安初语因为是主犯,所以被判无期徒刑,并且支付受害者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累计二十余万! 这个量刑是同类案件中判的最重的一个,原因是这个案子太恶劣,不仅是公共场所,还有不知道多少人参与了其中,当初在花月晰体内提取物分析中,至少十人以上,说实话花月晰没死,这也算是她万幸了! 再加上这个案子中被告又是名人,被大家关注的太热,也有警示的作用。 汪欣是共犯,被判十二年,原本她的刑期应该是十五年左右的,但是念于她审讯中态度较好,再加上有举报的奖励,所以被判了十二年! 也就是倒霉全倒安初语一人身上了。 判决出来之后,还是引起了一阵的轰动,不过大多数人都是以一种痛快的心态评价此案!尽管花月晰不是什么好女人,但毕竟是受害者,跟安初语比起来还是差了一截! 这个结果,让安家夫妇都崩溃了,两人同时眼一黑,昏倒在法院里,无法接受! ---题外话--- 这下痛快了吧,要票要票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