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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一个士兵JB的命运二 (第3/3页)
部队难堪!” 霸等人认为王二虎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他们不是为保王二虎,要保的是军队的颜面,要不然日后打仗,敌人说:“你们牛什么?杀人英雄不照样被阉?” 这个说法打动了贾诩,他不能对臧霸们的话置之不理,不能不考虑下面人的想法。而且军中也曾经有过侵倭帝国军去强JIAN倭女的事,当时倭女脱光衣服来冲帝国军,马超急报皇帝,皇帝大笑,准许马超便宜行事。 只是贾诩的底气不足,毕竟军人不能违反军令!如果开了一个口子,日后怎么样去管军?只望法外施恩。 这件事情传入内阁,也引发争吵,有人保,有人力主阉。煌煌内阁,衮诸公,竟然为一个小兵的JB而争论不休,阉他,不首辅华生了气,一拍桌子道:“你们烦不烦啊!为一个JB争吵?!全无体面,真丢脸!此事兵部该管,就让鲁子敬处理行了!” 兵部尚书鲁肃左右为难,下边很多人保王二虎,可是军律是不容违反的,干脆一推了事:“着将王二虎押解双城镇,由该师的军法官判决。” … 清晨,淡淡偻阳光照着上校军法官杜明的案头,他正在看着卷宗,情况已经明白,王二虎很诚实,把什么都竹筒倒水般倒了出来,杜明即以“处理违反纪律”为由写下如下指控:“在帝国处于战争状态的情况下,中士王二虎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了强JIAN女人的罪行。” 上校写下的文字是这件简单明了案件的简单明了的结论,事情最简单不过,按军律判决即成,可是王二虎的“功劳”实在是太太太大了,大到令人无法忽视的地步! 这个专审王二虎的军事法庭是由一个上校、一个少校和三个上尉组成,已经多次进行讨论,五个人都在头痛,对判决一拖再拖,直到拖无可拖。 要上庭了,杜明收拾卷宗,深吸了一口气,走向法庭。 … 开庭,王二虎在双城镇东区法院提堂。(当地是军管) 帝国的法庭已经很象样子了,五个军官充当法官,坐成一排,另一名军法官王可少校是主控官,王二虎则有个政治部军官董明上尉给他当状师。旁听的仅有王二虎的三个战友和一名部队的代表。 杜明宣读最后判决书:“王二虎违反军律,必须被阉!” 听到判决,王二虎几乎要瘫倒在被告席上,幸亏他被带出来时他身后军官告诉他:“无论什么结果,都要象个爷们站着,不要忘记,你还是个堂堂正正的帝国军人!”(没判决前,王二虎的军职没有被剥夺) 判决书与治军之术相符:兵书第一条就是“cao兵权,执兵势”什么意思?统帅必须掌握军权,控制住军队的走向。这是一条最基本的要求,日耳曼人骑士都有三条要求“order。obey。honer‘。“命令~誉”军纪是严明的,说不得强JIAN女人,你就得关紧你的大门,哪怕你是吃了春葯! 看见王二虎强自镇定地站着,吓得他够呛了,杜明才慢慢道:“请圣旨!王二虎接旨!” 他是待罪之身,旁边士兵叫道:“王二虎跪下!”王二虎跪下后,其他人行军礼,杜明宣旨。 圣旨并不是明发诏书,是通过“互联网”抄的圣旨,这种圣旨用于特急时发,只有刺史军长级别才能接到,并且要他们亲笔书写,还有种种的限制。 所以是兵团司令霸在上面写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北方兵团第202兵师第3步兵团中士王二虎。:;|强度过大,疲劳过度所致,故此特赦,不必执行违反军律所应致的直接惩罚!钦此!” 感恩涕零的王二虎连连叩头,强忍眼泪道:“小人谢主龙恩!” 杜明善意地道:“幸亏你是对胡女胡来,如果对本国女性胡来,那你必受惩罚!” 圣旨说得很清楚,免去王二虎的直接惩罚,但并不说把他当庭释放,因此杜明宣布押后再审。 … 王二虎没有再出庭,他在军牢中接到一个信封,里面有一枚青龙黄金勋章(仅次于青龙宝石勋章),奖励他杀人如麻,大无畏的英雄主义。还有一份给他的谴责书,因为他于青龙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娄村落犯下有违军律的行为。曾经有人不同意无罪开释王二虎,皇帝为免寒了军心,终究特赦了他。 然而王二虎还是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这意味着他军人生涯的结束。 王二虎被释放,他被勒令退出现役,再不是帝国军人的一员。 临别时,对着军营,他庄重地行上一礼,这个教训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其他军人,都是要引以为戒的:“无论你功劳多大,军人必须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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