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七节 (第2/5页)
抱住海国安。另二人也来帮忙,将海国安扭住。小彩平即掏出枪来,打死海国安。海的弟兄得知海亡,四散逃亡。法喇尽归于陆庆绪所有。海国安的头被割下,挂在米粮坝县城东门示众。五日后陆命小彩平将头送回法喇,与尸体缝合埋葬。海国安死后,海家灭绝。法喇始无彝族,尽为汉族。 除土司苛虐外,土匪横行,也为害于民。民国二十一年,嵩明民变,匪首刘开学率匪众到达米粮坝五区天生桥,四出烧杀抢劫。刘匪初起,孙寿康、孙运发等到乌蒙做生意,即将刘匪罪行传回法喇。法喇人为避劫难,聚拢商议,有人建议如清代时修营盘,有人认为如今有枪,营盘已不起作用。后有人提议道:二道岩绝壁上有个岩洞,在绝壁上凿一条路通到岩洞,刘匪一来,躲进岩洞,刘匪便无可奈何。众人皆道有理。于是法喇石匠行动起来,硬在绝壁上凿出一条路来,通到岩洞。并在洞里凿了石缸,以装水和粮食。每闻刘匪到来,全村人都朝洞里跑。法喇多次遭刘匪袭扰,但法喇地险民悍,刘匪为之惧,虽周边尽遭蹂躏,法喇始终未遭洗劫。 民国二十二年,刘匪从荞麦山一路抢劫而来。到大红山,法喇吴家一位老人正在山上放羊。匪众便逼老人赶了羊跟他们走。到光头坡,安家被洗劫一空,两个姑娘也被抢走。到臭水梁子,匪众饿了,在农民地里拔洋芋烧吃,吴家老人才瞅空逃回。 则补彝族权绅卢和金奉米粮坝县知事刘光武之命,率领团丁和四川彝族剿办刘匪。四川彝族英勇善战,刘匪打不过卢和金,认卢和金为父。刘光武和卢和金于是招抚刘匪,于席间杀死刘匪,其众溃散,安家两个姑娘才被救回。 卢和金部二名彝族战死,发回则补安埋。沿途命人抬送。到法喇,命孙运发等十余人抬送。孙等抬到荞麦山,在苞谷林中休息,趁卢部不防,溜回法喇。 陆庆绪兼并法喇后,法喇百分之九十的土地归其所有。陆家对佃户的剥削,比海家还严重。租佃利率高达百分之五十到七十。无论天灾人祸,一分不减。纳租以实物为主,但陆想尽方法搜刮佃户,就一律改为货币地租。所纳地租以一年中荞麦山粮食的最高价收取。同时还有“打加找”的剥削方式,死人有“死找”活人有“活找”每百斤租担加找二百斤油菜籽,而油菜籽的价格,是粮食的两倍。陆家逢年过节,或是娶媳妇、嫁姑娘都得加找钱物。有时一年,加找达一二十次。陆家死人抬丧、嫁女娶妇,法喇人都得背一背上好的烧柴送去,并得帮着办完事后才许回家。民国三十六年陆修房子,法喇的石板最好,就叫法喇人背石板到荞麦山。此外还有押头。解放后减租退押统计,陆氏共欠法喇群众押头二千余两银子。 地主及其管家到法喇,都得热情招待。一次陆庆绪夫妇到法喇姜家,要姜家杀羊招待。姜家当晚便不敢把羊赶回家,由姜家一个十岁一个八岁的两个小孩围在山沟里过夜。天刚擦黑,两狼前来。一狼被打跑,一狼叼走一羊。姜家两儿哭着舍命追赶。狼弃羊而跑,羊已死。姜家忙将死羊剐来煮与陆夫妇吃。陆夫妇不知,夸奖说羊味道不错。 陆庆绪的大管家龙田前到法喇收租,不带十人就带八人。每到一家,必须杀羊款待,从早吃到晚。同时将做生意的小商贩带上,提了鸦片烟和糖果等。到佃户家,就说要吸鸦片烟和吃糖果。佃户说家里没有,龙便指商贩处:“他那里不是有吗?”就拿鸦片和糖果吃,叫佃户付钱。收不到租,龙就命打手对佃户进行毒打。法喇佃户对龙又恨又怕,只要听到龙的马铃声,纷纷逃往山中躲避。时谓“听见龙家马铃响,吓得万人眼泪淌”吴元龙欠陆家十斤菜籽,龙田前不顾吴家苦求,将耕牛赶走,叫带十块花钱去取。吴家弟兄贷了高利贷赶到荞麦山,龙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吴家给的花钱,塞一块在自己穿的草鞋里。吴元龙只得陪着小心,对龙说:“大管家,有一块花钱掉在你的草鞋下面了!”龙才懒洋洋地把花钱从草鞋下取出来。 佃农的生活极其悲惨。清朝末年,法喇人都住岩洞。到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年间,全村六十来户村民中,仅有一半住上土墙茅草房,土墙仅高二到三米。另一半人或住茅棚或住岩洞。原来使用四节犁,极为笨重。要两头牛才能拖动。民国三十年左右,姜家一人到外地学会了打三节犁,只需一头牛即可拖动。村里原也无人倒铧口。民国初,从外地逃难来一对柳氏夫妇,会倒铧口,即在法喇以倒铧口为生。民国末年夫妇同日去世,法喇人为感谢这夫妇之功,为这夫妇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直到清末,法喇人的炊具都是沙锅。到民国二十年左右,才用上了铜盆、铜罐,民国三十年左右,才有人用上了铜壶、铁吊锅。铁吊锅极厚,底尖,使用不便。都是用土碗。只有安家有个假瓷碗。全村仅谢家有个洋酒瓶,每有陆庆绪之类的贵客来,村里的乡长都要到谢家去借这洋酒瓶来装酒。夜里照明,百分之八十的人家用竹片,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家偶尔用桐油。全村只有安家有一套行李,还是安正华娶庆勋镇镇长李乙炳的女儿时,李家陪嫁的。乡长姜洪元把羊毛弹平,缝上布,算是有了一床被子。全村一半的人盖羊皮毡,其余的一无所有,晚上就睡在麦草、麦糠里。很多人到十四五岁都一丝不挂。很少的人穿羊毛衣、羊毛裤。到山上砍柴,为防树枝挂坏衣服,要把裤子、衣袖卷起来,更多的是把衣服脱了挂在林外,进林砍柴,出林才穿上。 法喇人一直穿一种叫偏耳的草鞋,无论怎么珍惜,这种草鞋一双只能穿一天。法喇人走在路上,都在打草鞋。到民国三十年左右法喇人就到米粮坝买来竹壳,按平整,用针线缝起来就是鞋子。但穿得上这种鞋的人很少。多数的人无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均赤脚而行。脚底上的老茧,坚硬如铁。脚背上则是纵横交错的脚裂子直张着口,冬天冒血珠,就用麻线缝。 当时盐巴半块花钱一斤,百分之八十的人家吃不起。“坨坨盐”有毒,吃多了会得病。 全村很多群众生活无着,一年的收获交了租佃,只够生活几个月。男人们只有成年在外混,帮人做生意。从米粮坝背红糖到乌蒙,又从乌蒙背盐回米粮坝。以获取菲薄的脚钱养家糊口。无法时就卖儿救穷。当时儿童都有市价,一个男孩能卖到五六十斤粮食,一个女孩则只能卖三十来斤。荒年到了,就把猪赶在前面,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