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楼_一位女士的罗曼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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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女士的罗曼史 (第3/8页)

纷至沓来。住招待所,瞻仰天安门,参观那家出名的街道工厂,出席“城市人民公社”的一个赛诗会…对她来说都是崭新的人生体验。当然,最高潮是与英雄的会见。英雄对她一见钟情。尽管她刚刚18岁,尽管她户口还在外地,尽管英雄比她大了整整12岁…英雄向她正式求婚,她毫不犹豫地应允。于是,一路绿灯——房管所立即给英雄换了最好的房子,她的户口顺利地转到了北京,报社和工厂联合为他们举办了隆重而光彩的婚礼;而婚礼后的第八天,报纸上便登出了那位记者所写的第三篇通讯,散文诗般的语言传达出更能撩人心弦的魅力,这回配发的照片上,是她正在英雄身边为英雄缝补衣衫。

    她死心塌地地跟英雄过。她感到满足。开头,一些单位请英雄作报告,她陪着他去。她分享着他的荣誉。后来,英雄身上未除净的弹片引起了胸膜炎,住院治疗,她在陪住照料之余,只身应邀到幼儿园、小学校一类单位,代替英雄作报告,她简直是独享了他的荣誉。英雄得到了最好的治疗,康复回家了。英雄虽然一目失明、身有残存弹片,并且一条腿稍跛,但体质仍然相当健壮。不久他们有了儿子。国家进入了三年困难时期,相对来说,他们并不怎么困难。他们享受着一定的特殊照顾。生活好像永远会那么幸福而平静地流淌过去。

    但是,她逐渐产生了继续学习的想法。英雄真诚地支持她。孩子送进了街道托儿所,破格地提前享受了全托。她被保送到了医学院。然而,万没有想到,在医学院里,她的生活由渐变到突变,又有了一个惊人的转折。

    回首往事,她感慨万端。最初,她是学校里最老实、最用功也最受尊敬的学生。她本不是正式考入的,底子薄,理解力一时跟不上,学习非常吃力。在学校里,除了课堂、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她几乎哪儿也不去。一到星期六下午,她便回家。星期日她准时返校上晚自习。一板一眼,丝毫不乱。

    但她终于有了变化。从哪一天、从什么事情上变起的?说不清。或许一切都是从那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引起的?同宿舍的金鹂鸣,是个上海人,聪敏伶俐,精力过剩。有一天她自己缝制成了一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请慕樱替她试穿一下,她好从旁观察,以便进一步加以改进。她俩身高、体态相差不多。慕樱手里拿着讲义,温驯地穿上了,继续背讲义,而金鹂鸣把她转来扭去,不时用别针别住这里、那里。突然,金鹂鸣走远几步,双手在胸前一握,惊叫起来:“慕英——天哪!”慕樱吓了一跳,讲义掉到了地下。莫名其妙之中,金鹂鸣已经把她拉出了屋子,一直拉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激动地朝镜子里指去——慕樱永生永世难忘那关键的一瞥:那是一次震撼、一次启蒙、一次“创世记”、一次“失乐园”——她第一回发现了一个原来隐蔽着的自己!她原来竟可以显得那么婀娜多姿,那么光彩照人!偏巧一些路过的同学好奇地围了过来。金鹂鸣爽性进一步为慕樱调整了短发的样式,并且当场让另一位同学脱下了半高跟皮鞋,让慕樱换上——周围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和惊叹…

    对于金鹂鸣她们来说,这个晚上一过,这件事便也撂到脑后了。慕樱呢?她似乎也撂在了脑后。她依旧穿她的短衫、长裤、她的带扣襻的布鞋。但她心上却仿佛蹿出了一片春草,那是原来所没有的。回到家里,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大衣柜的穿衣镜面前有较长的停留时,她脸红了。

    隔了很久她才穿上了第一件自己的布拉吉。英雄毫无反应——既没有赞赏也没有皱眉。金鹂鸣为她的那件布拉吉进行了细致的加工。慕樱像小偷一样,跑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左觑右望,证实无人,这才匆匆然而又死死地照了一会儿镜子。

    她依然非常用功。同学们也依然把她视为一位特别值得尊敬的同学。

    又是一个星期六,金鹂鸣拉她去看一个画展,她犹豫了一下,跟着去了。在美术馆里她和金鹂鸣走散了。她竟颇为惶惑。结果遇上了葛尊志。她当然认识他——他是系团总支书记,经常在系里的团员大会上作鼓动性的发言。他自然也认识她,并且首先表现出对她的尊敬和关怀——他发现她似乎对造型艺术非常隔膜,便陪着她从一个厅到另一个厅细细地参观,结合着对一些重点画幅的讲解,巧妙地向她灌输了一整套的美术知识。出了美术馆,他耐心地把她送到了电车站,并一直看着她上了车,这才离去。

    她一幅画也没有记住,却记住了他那天的言谈风貌。

    从外人看来,一切都变化得很快。从她自己来说,一切变化都是极其缓慢的、不知不觉的。她有一天在家里,惊讶地发觉,她头一回受不了英雄嘴里的蒜味,而他从来都是每餐必吃生蒜的呀。她劝他不仅每天早晨要刷牙,每天临睡时也要刷牙。不知为什么她的语气反常地强硬起来,而他头一回同她有了争吵。有一个星期六她没有回家。金鹂鸣劝她参加学校里的周末舞会——其实以前金鹂鸣也劝过,而这一回只不过是重复以前的话语,并没有采取什么特殊的“勾引”手段,慕樱竟破例地穿着布拉吉去了。她本来对自己说:我坐坐、看看就走。可是她一坐便坐了很久。她为自己以前从不参加这种活动而感到惊奇。当她看到葛尊志彬彬有礼地邀请别的女同学当舞伴,并同那女同学游云般地飘动在舞池中时,她心上生出了一种过去没有体味到的心理。后来她才知道,那就是嫉妒。外系的男同学走过来邀她跳舞,她生硬地加以拒绝,同时感到羞愧。

    又一次期考过去,她成绩中平。金鹂鸣塞给她一本美国小说《红字》,劝她“松弛一下”她一口气读完,不禁格外紧张。她开始自己到图书馆借阅小说。读了《青春之歌》,她再看见葛尊志,总觉得他就是卢嘉川。

    回到家里,她感到气闷。她讲的,他不感觉兴趣。他讲的,她也不感觉兴趣。那位记者当年所写的三篇通讯,早已被广大读者忘怀。新的英雄层出不穷。而她丈夫所领导的那家街道工厂,因为产品已无销路,又逢精减潮流,并入了另一家街道工厂,丈夫担任了那个厂子的副厂长,刚一去,就与正厂长闹上了矛盾。

    正当她的视野迅猛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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