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杂忆_牛棚生活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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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棚生活一 (第2/4页)

以防蚊。对于这一些“人道”措施,我们几乎要感激涕零了。

    这时候,比起太平庄来,劳动“罪犯”的队伍大大地扩大了,至少扩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们不清楚,也不想清楚,这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观察了一下,陆平等几个“钦犯”最初并没有关在这里,大概旁处还有“劳改小院”之类,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过去在某个批斗会上见过面,有一些则从没有见过面,大概是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入发展,新“揪”出来的。事实上,从入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经常不断地有新“罪犯”参加进来。我们这个大家庭在不断扩大。

    (三)日常生活

    牛棚里有了《劳改罪犯守则》,就等于有了宪法。以后虽然也时常有所补充,但大都是口头的,没有形诸文字。这里没有“劳改罪犯”大会,用不着什么人通过。好在监改人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称呼?—出口成法,说什么都是真理。

    在“宪法”和口头补充法律条文的约束下,我们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点起床,早了晚了都不允许。一声铃响,穿衣出屋,第一件事情就是绕着院子跑步。监改人员站在院子正中,发号施令。在我的记忆中,他们很少手执长矛,大概是觉得此地安全了。跑步算不算体育锻炼呢?按常理说,是的。但是实际上我们这一群“劳改罪犯”每天除了干体力活以外,谁也不允许看一点书,我们的体育锻炼已经够充分的了,何必再多此一举?再说我们“这一群王八蛋”已经被警告过,我们是铁案如山,谁也别想翻案。我们已经罪该万死,死有余辜,身体锻炼不锻炼完全是无所谓的。惟一的合理解释就是我发现的“折磨论”早晨跑步也是折磨“罪犯”的一种办法。让我们在整天体力劳动之前,先把体力消耗净尽。

    跑完步,到院子里的自来水龙头那里去洗脸漱口。洗漱完,排队到员二食堂去吃早饭。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个个垂头丧气,如丧考妣。根据口头法律,谁也不许抬头走路,谁也不敢抬头走路。有违反者,背上立刻就是一拳,或者踹上一脚。到了食堂,只许买窝头和咸菜,油饼一类的“奢侈品”是绝对禁止买的。当时“劳动罪犯”的生活费是每月十六元五角,家属十二元五角。即使让我买,我能买得起吗?靠这一点钱,我们又怎样“生”怎样“活”呢?餐厅里当然有桌有凳;但那是为“人”准备的,我们无份。我们只能在楼外树底下,台阶上,或蹲在地上“进膳”中午和晚上的rou菜更与我们无关,只能吃点盐水拌黄瓜,清水煮青菜之类。整天剧烈的劳动,而肚子里却滴油没有。我们只能同窝头拼命,可是我们又哪里去弄粮票呢?这是我继在德国挨饿和所谓“三年困难时期”之后的第三次堕入饥饿地狱。但是,其间也有根本性的区别:前两次我只是饿肚子而已,这次却是在饿肚之外增加了劳动和随时会有皮rou之苦。回思前两次的挨饿宛如天堂乐园可望而不可即了。

    早饭以后,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劳动任务。此时我们都成了牛马。全校的工人没有哪个再干活了,他们都变成了监工和牢头禁子。他们有了活,不管是多脏多累,一律到劳改大院来,要求分配“劳改罪犯”这就好比是农村生产队队长分配牛马一样。分配完了以后,工人们就成了甩手大掌柜的,在旁边颐指气使。解放后的北大工人阶级,此时真是踌躇满志了。

    还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忘记的。在出发劳动之前,我们必须到树干上悬挂的黑板下,抄录今天要背诵的“最高指示”这指示往往相当长。每一个“罪犯”今天不管是干什么活,到哪里去干活,都必须背得滚瓜烂熟。任何监改人员,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可能让你背诵。倘若背错一个字,轻则一个耳光,重则更严厉的惩罚。现在,如果我们被叫到办公室去,先喊一声:“报告!”然后垂首肃立。监改人员提一段语录的第一句,你必须接下去把整段背完。倘若背错一个字,则惩罚如上。有一位地球物理老教授,由于年纪实在太老了,而且脑袋里除了数学公式之外,似乎什么东西也挤不进去。连据说有无限威力的“最高指示”也不例外。我经常看到他被打得鼻青脸肿,双眼下鼓起两个肿泡。我颇有兔死狐悲之感。

    背语录有什么用处呢?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些“罪犯”都是花岗岩的脑袋瓜,用平常的办法来改造,几乎是不可能的。“革命家”于是就借用了耶稣教查经的办法,据说神力无穷。但是,我很惭愧,我实在没有感觉出来。我有自己的解释,这解释仍然是我发明创造的“折磨论”我一直到今天还认为,这是惟一合理的解释。监改人员自己也不相信“最高指示”会有这样的威力,他们自己也并背不熟几条语录。连向“罪犯”提头时,也往往出现错误。有时候他提了一个头,我接着背下去,由于神经紧张,也曾背错过一两个字;但监改人员并没有发现。我此时还没有愚蠢到“自首”的地步,蒙混过了关。我如真愚蠢到起来“自首”那么监改人员面子不是受到损害了吗?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从此,我们就边干活,边背语录。身体和精神都紧张到要爆炸的程度。

    至于我参加的劳动工种,那还是非常多的。劳动时间最长的有几个地方。根据我现在的回忆,首先是北材料厂。这里面的工人都属于新北大公社一派,都是拥护“老佛爷”的。在“劳改罪犯”中,也还是有派别区分的。同是“罪犯”而待遇有时候会有不同。我在这里,有两重身份,一是“劳改罪犯”二是原井冈山成员。因此颇受到一些“特殊待遇”被训斥的机会多了一点。我们在这里干的活,先是搬运耐火砖,从厂内一个地方搬到小池旁边,码了起来。一定要码整整齐齐,否则会塌落下来。耐火砖非常重,砸到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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