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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5/10页)
,是能平水土也。言共工有子,谓后世子耳,亦不知句龙之为后土,在于何代。少皞氏既以鸟名官,此当在颛顼以来耳。 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方答社稷,故明言为社。 [疏]注“方答”至“为社” ○正义曰:献子问社稷五祀,既答五祀,当更答社稷。但句龙既为后土,又以配社。蔡墨既答五祀,方答社稷。故明言后上为社也。 稷,田正也。掌播殖也。 [疏]“稷田,正也” ○正义曰:《月令》云:“孟春行冬令,则首种不入。”郑玄云:“首种谓稷也。”《周语》云:“宣王不藉千亩。虢文公谏曰:‘民之大事在农,是故稷为大官。’”然则百穀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正,长也。稷是田官之长。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烈山氏,神农世诸侯。○烈,如字,《礼记》作厉山。 [疏]“烈山”至“诸侯” ○正义曰:《鲁语》及《祭法》皆云:“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能殖百穀,故祀以为稷。”言有天下则是天子矣。杜注不得为诸侯也。贾逵、郑玄皆云:烈山,炎帝之号。杜言神农世诸侯者,案《帝王世纪》,神农本起烈山。然则初封烈山为诸侯,后为天子,犹帝尧初为唐侯然也。若然,烈山即神农。而云“神农世为诸侯”者,案世纪,神农为君,总有八世,至榆罔而灭,亦称神农氏,是总号神农也。故烈山氏得于神农之世为诸侯,后为神农也。刘炫以为烈山氏即神农非诸侯而规杜,非也。此及《鲁语》皆云“其子曰柱”《祭法》云“农者”刘炫云:盖杜是名,其官曰农,犹呼周弃为稷。 自夏以上祀之。祀柱。○上,总掌反。周弃亦为稷,弃,周之始祖,能播百穀。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代之。 [疏]注“弃周”至“代之” ○正义曰:弃为周之始祖,能播殖百穀,经传备有其事。以其后世有天下,号国曰周,故以周冠弃,弃时未称周也。《书·序》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国云:“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顺天应人,逆取顺守,而有惭德,故革命创制,改正易服,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是言成汤变置社稷之由也。汤于帝世年代犹近,功之多少传习可知,故得量其优劣。改易祀典,意欲迁社,而无及句龙。弃功乃过于柱,废柱以弃为稷也。其五祀之神,重犁之辈,若更有贤能亦应迁徙,但其功莫之能先,帝王不敢改易,故得永流万代,常在祀典。良由后世之臣弱,后王之意谦,故也。 自商以来祀之。”传言蔡墨之博物。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赵鞅,赵武孙也。荀寅,中行荀吴之子。汝滨,晋所取陆浑地。○滨音宾。行,户郎反。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计令一鼓而足,因军役而为之,故言遂。○铸,之树反。令,力呈反。 [疏]注“令晋”至“言遂” ○正义曰:服虔云:鼓,量名也。《曲礼》曰:“献米者cao量鼓。”取晋国一鼓铁以铸之,但礼之将命,置重而执轻,鼓可cao之,以将命即豆区之类,非大器也。唯用一鼓则不足以成鼎,家赋一鼓,而铁又大多。且金铁之物,当称之以权衡,数之以钧石,宁用量米之器量之哉?故杜以为赋晋国者,令民各出功力,均赋取其功也。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今时俗语犹然。令众人鼓石为铁,计令一鼓使足,故云“赋晋国一鼓铁”也。遂者,因上生下为辞,因城汝滨,遂铸刑鼎,故言遂也。 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序,位次也。 [疏]“著范”至“刑书” ○正义曰:范宣子制作刑书,施于晋国,自使朝廷承用,未尝宣示下民。今荀寅谓此等宣子之书,可以长为国法,故铸鼎而铭之,以示百姓。犹如郑铸刑鼎,仲尼讥之,其意亦与叔向讥子产同。 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 [疏]“民是”至“度也” ○正义曰:守其旧法,民不豫知,临时制宜,轻重难测。民是以能尊其贵,畏其威刑也。官有正法,民常畏威,贵是以能守其业,保禄位也。贵者执其权柄,贱者畏其威严,贵贱尊卑不愆,此乃所谓度也。言所谓法度,正如此是也。 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僖二十七年,文公蒐被庐,脩唐叔之法。○被,皮义反。庐,力居反。蒐,本又作搜,所求反。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弃礼徵书,故不尊贵。贵何业之守?民不奉上,则上失业。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疏]“今弃至为国” ○正义曰:今弃是贵贱常度而为刑书之鼎,民知罪之轻重在于鼎矣。贵者断狱不敢加增,犯罪者取验于书,更复何以尊贵?威权在鼎,民不忌上,贵复何业之守?贵之所以为贵,只为权势在焉,势不足畏,故业无可守,贵无可守则贱不畏威,贵贱既无次序,何以得成为国? 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范宣子所用刑,乃夷蒐之法也。夷蒐在文六年,一蒐而三易中军帅,贾季、箕郑之徒遂作乱,故曰乱制。○帅,所类反。 [疏]注“范宣”至“乱制” ○正义曰:于时晋侯将以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以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改蒐于董,更以赵盾将中军,狐射姑佐之。是一蒐而三易中军帅。三易者,士穀、梁益耳将中军,是易代前人,是一易也。狐射姑将中军是二易也。又赵盾将中军是三易也。致使贾季、箕郑之徒怨恨而作乱。其事文公传具矣。因此蒐而有此乱,故曰“晋国之乱制” 若之何以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蔡史墨即蔡墨。中行寅为下卿,而干上令,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是法jianian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范宣子刑书中既废矣,今复兴之,是成其咎。○擅,市战反。复,扶又反。咎,其九反。 [疏]“又加”至“亡也” ○正义曰:宣子刑书久已废矣,今复变易兴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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