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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九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第8/9页)
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郑玄云:“播之言被也。”是其以舞为主,而被以音声。故鲁作诸乐,于季札皆云“见舞”也。礼法,歌在堂,而舞在庭,故《郊特牲》云:“歌者在上,匏竹在下,贵人声也。”以贵人声,乐必先歌后舞。故鲁为季札,先歌诸《诗》,而后舞诸乐。其实舞时,堂上歌其舞曲也。 ○注“象箾”至“之乐” ○正义曰:贾逵云:“箾,舞曲名。言天下乐箾去无道。”杜云“箾,舞者所执”二者俱无所据,各以意言之耳。《诗》述硕人之善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籥是舞者所执,则箾亦舞者所执。杜说当得其实,但不知箾是何等器耳。杜云“皆文王之乐”则《象箾》与《南籥》各是一舞。《南籥》既是文舞,则《象箾》当是武舞也。《诗》云:“《维清》,奏象舞。”则此《象箾》之舞。故郑玄注《诗》云“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是武舞可知。其名之曰“南”其义未闻也。知是武王制者,以为人子者,贵其成父之事。文王既有大功,武王无容不述。于周公之时,己象伐纣之功,作《大武》之乐,不应复象文王之伐,制为别乐,故知此舞是武王制焉。王者之作礼乐,必太平乃得为之。武王未及大平,而得作此乐者,一代大典,须待大平。此象文王之功,非为易代大法,故虽未制礼,亦得为之。周公大平,虽作《大武》,尊重文王之功,留播之以为别乐,故六代之乐,不数此象也。《周礼》分乐而序之,象舞不以祭祀,或当祈告所用,故鲁今亦有之。刘炫云:“知是文王乐者,《诗》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此象乐之所舞,故知是文王乐也。”郑玄注“象”又云:“此乐名象而已。”以其象事有舞音,故《诗序》谓之“象舞”舞非此乐名,故此直言“舞”也。其箾、籥,是可执之物。司马相如《上林赋》曰:“拂鹥鸟,捎凤凰。”则捎亦拂之类。今人谓“拂”为“拂捎”此必传于古,其箾、捎字同也。杜不解“南”刘炫谓“南”如“周南”之意。“南”在箾、籥之间,盖二者共有“南”义。 曰:“美哉!犹有憾。”义哉,美其容也。文王恨不及己致大平。○憾,本亦作感,胡暗反。大平,音泰。 [疏]注“美哉”至“大平” ○正义曰:歌听声而舞观形,故知美者,美其容也。歌诗,由口而出乐音,以诗为章。人歌君德,情见于音,听声知政容或可尔。计圣人之德,非舞容可象。而季札观舞,皆知其德者,圣人之作乐也,各象当时之事。时事见于舞,故观之可以知也。《乐记》称宾牟贾问《大武》之乐云:“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子曰:“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四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早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彼言《大武》之舞,是象武王之事。则知诸乐之舞,皆象时王功德也。圣王功德,见于举动之容,故观其舞容,各知其德也。 见舞《大武》者,武王乐。 [疏]“见舞大舞者”正义曰:郑玄《周礼》注云:“《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也。比舞四代之乐,从后代而稍前也。《象》是文王之乐事,在《大武》之先。先舞《象》而后舞《武》者,以《象》非一代大乐,故先舞之。 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殷汤乐。○韶,上昭反,本或作“招”濩音护,又户郭反。 [疏]“见舞韶濩者” ○正义曰:《周礼》谓之《大濩》。郑玄云:“《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然则以其防濩下民,故称“濩”也。此言《韶濩》,不解“韶”之义。韶亦绍也,言其能绍继大禹也。 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惭于始伐。见舞《大夏》者,禹之乐。 [疏]“见舞大夏者” ○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夏,大也”郑玄云:“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又《周礼》注云:“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季札见此舞,叹禹勤苦为民,而不以为恩德,则郑《周礼》注是也。 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脩之?”尽力沟洫,勤也。○洫,况域反。见舞《韶箾》者,舜乐。○韶箾,音箫。 [疏]“见舞韶箾者” ○正义曰:《乐记》解此乐名云:“韶,继也。”郑玄云:“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继绍尧之德。”杜不解“箾”义,箾即箫也。《尚书》曰:“《箫韶》九成,凤凰来仪。”此云“韶箾”即彼“箫韶”是也。孔安国云:“言箫,见细器之备也。”盖韶乐兼箫为名,箫字或上或下耳。 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幬也,幬,覆也。○幬,徒报反。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鲁用四代之乐,故及《韶箾》而季子知其终也。季札贤明才博,在吴虽已涉见此乐歌之文,然未闻中国雅声,故请作周乐,欲听其声。然后依声以参时政,知其兴衰也。闻《秦》诗,谓之夏声;闻颂曰“五声和,八风平”皆论声以参政也。舞毕,知其乐终,是素知其篇数。 [疏]注“鲁用”至“篇数” ○正义曰:《明堂位》云:“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是鲁之所用四代而已。唯用四代之乐,不得用《云门》、《大咸》,故舞及《韶箾》而季札知其终也。先儒以为季札在吴,未尝经见此乐。为歌诸《诗》,其所叹美,皆以《诗》辞之内求所叹之意。故杜辨之,在吴虽已见此乐歌之文,但未闻中国雅声。其所言者,皆听声而知,非察其文辞。故取传文证之,明是素知其篇数也。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吴子馀祭嗣立。故遂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纳,归之公。○说音悦,下皆同。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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