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五十九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卷五十九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第1/8页)

    卷五十九 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二年,春,用田赋。(直书之者,以示改法重赋。)

    [疏]注“直书”至“重赋”正义曰:“用田赋”者,用田之所收以为赋,令之出牛马也。依实直书之,以示改常法重赋敛。成元年“作丘甲”甲是造作之物,故言“作”马牛,赋税以充之,非造作之物,且讥其赋,不讥其作,故书“用”言旧不用,而今用之。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鲁人讳娶同姓,谓之孟子,《春秋》不改,所以顺时。○娶,本或作“取”七喻反,又如字。

    [疏]注“鲁人”至“顺时”○正义曰:《论语》云:“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鲁人常言称孟子也。《坊记》云:“《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旧史书为“孟子卒”及仲尼修《春秋》,以鲁人巳知其非,讳而不称姬氏,讳国恶礼也。因而不改,所以顺时世也。”《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春秋》无此文。《坊记》云然者,礼,夫人初至,必书于策。若娶齐女,则云“夫人姜氏至自齐”此孟子初至之时,亦当书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称姬。旧史所书,盖直云“夫人至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书曰吴而已。仲尼修《春秋》,以犯礼明著,全去其文,故今经无其事。

    公会吴于橐皋。橐皋,在淮南逡遒县东南。○橐,章夜反。一音托。逡音峻,又七伦反。遒音囚,又音巡。

    秋,公会卫侯、宋皇瑗于郧。郧,发阳也。广陵海陵县东南有发繇亭。○繇音遥。

    [疏]注“郧发阳也”○正义曰:十七年传云孟武伯问于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发阳之役,卫石魋’。指此会也。知郧即发阳,一也二名也。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螽。周十二月,今十月,是岁置闰,而失不置。虽书十二月,实今之九月。司历误一月。九月之初尚温,故得有螽。○螽音终。

    【传】十二年,春,王正月,用田赋。(终前年事。)

    夏,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讳娶同姓,故谓之“孟子”若宋女。

    [疏]注“讳娶”至“宋女”○正义曰:讳娶同姓,不得谓之吴女。宋是子姓,长女字孟,故惠公元妃谓之孟子。今亦称孟子者,全改其本,若言此夫人是宋国之长女也。《释例》曰:“经书‘孟子卒’,传言‘昭公娶于吴,故不书姓’。此为昭公加讳,不复系吴,改其姓号,传因而弗革也。《论语》谓之吴孟子,盖时人常言,非经、传正文也。而贾氏以为言孟子,若言吴之长女也。称吴长女,既不异于同姓之长女,且娶同姓,长之与少,未闻其异,无所为别也。”

    死不赴,故不称夫人。不称夫人,故不言薨。不反哭,故不言葬小君。反哭者,夫人礼也。以同姓故,不成其夫人丧。

    [疏]注“反哭”至“人丧”○正义曰:礼,既葬,日中自墓反,虞于正寝,所谓反哭于寝。反哭者,是夫人之正礼也。季氏以同姓之故,不成其夫人之丧,不为反哭,故不书葬,所以惩臣子之过也。《释例》曰:“若昭之孟子者,以同姓为阙。生革其姓,过而知悔也。然吴之大伯,下及鲁昭,于亲远矣,所讳在于名义而已。居夫人之位,籍小君之尊,已三世矣。季氏当国而不为之服,至令仲尼释己之绖,国朝不成其丧,以世適夫人不书于策,此季氏之咎也。”杜言不书于策,谓不以夫人之礼书于经也。

    孔子与吊,適季氏。季氏不絻,放绖而拜。孔子始老,故与吊也。絻,丧冠也。孔子以小君礼往吊,季孙不服丧,故去绖,从主节制。○与吊,音预,注同。絻音问。绖,大结反。去,其吕反。

    [疏]注“孔子”至“节制”○正义曰:杜以“孔子与吊”明其巳去臣位。若在臣位,则服小君之丧,不得云“与吊”而已,故云“孔子始老”始老者,谓始致事也。刘炫云:“按十六年,‘仲尼卒,哀公诔之’。子贡讥云“生不能用’,则是哀公不用仲尼为臣也。又《世家》及诸书无云仲尼仕于哀公,杜焉得云‘孔子始老’乎?”今知不然者,以上十一年传称仲尼在卫,鲁人以币召之。是召之而来,当以任用,故冉有云“子为国老,待子而行”后乃致事,故孟子之丧而来与吊。若哀公全不能用,何须以币召之?但哀公不用其言,故云“生不能用”于传文上下理甚符同。刘以为不仕哀朝以规杜过,非也。《丧服》“齐衰三月”章曰“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不君也”郑玄云:“仕焉而已者,谓老苦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也。”是其服与民同,不服臣为小君之服,故与常吊也。礼,齐衰之丧,始死而絻,以至于成服。絻以代吉冠,故以絻为丧冠也。孔子以季孙当服臣为小君之礼,故以小君礼往吊季氏。传言“適季氏”谓適季氏哭位,故杜言往吊谓就其哭位也。季孙既不服丧,孔子不得服吊服,故去绖,从主节制也。大夫之吊,服牟绖。郑玄云:“弁绖者,如爵弁而素,而加环绖。”“大如緦之绖”缠而不纠也。《曲礼》云:“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者。”郑玄云:“丧宾不答拜,不自宾客也。”礼吊无拜法,而此言孔子放绖而拜者,记言丧宾不答拜,谓丧主既拜宾,宾不答拜耳。其初见主人,或吊者先拜。据此传文,必有拜法。记无其事,记不具耳。

    公会吴于橐皋。吴子使大宰嚭请寻盟。寻鄫盟。公不欲,使子贡对曰:“盟,所以周信也,周,固。故心以制之,制其义。玉帛以奉之,奉贽明神。○贽音至。言以结之,结其信。明神以要之。要以祸福。○要,一遥反,注同。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可改也已。若犹可改,日盟何益?今吾子曰,必寻盟。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寻,重也。寒,歇也。○重,直龙反。歇,许谒反。

    [疏]注“寻重也寒歇也”○正义曰:《少牢·有司彻》云“乃寻尸俎”郑玄云:“寻,温也。”引此“若可寻也,亦可寒也”则诸言“寻盟”者,皆以前盟巳寒,更温之使热。温旧即是重义,故以寻为重。传意言若可重温使热,亦可歇之使寒,故言寒歇,不训寒为歇也。

    乃不寻盟。

    吴徵会于卫。初,卫人杀吴行人且姚而惧,谋于行人子羽。子羽,卫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