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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襄十年尽十二年 (第5/9页)
,战而不克,为诸侯笑。克不可命,胜负难要,不可命以必克。○要,一遥反。不如还也。”丁未,诸侯之师还,侵郑北鄙而归。欲以致怨。楚人亦还。郑服故也。 王叔陈生与伯舆争政。二子,王卿士。○舆,本又作与,音同。王右伯舆。右,助也。○右,音又,注同。王叔陈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复之,欲奔晋。杀史狡以说焉。说王叔也。○狡,古卯反。说音悦,注同,又如字。不入,遂处之。处叔河上。晋侯使士匄平王室,王叔与伯舆讼焉。争曲直。王叔之宰宰,家臣。与伯舆之大夫瑕禽,瑕禽,伯舆属大夫。坐狱于王庭,狱,讼也。《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故使宰与属大夫对争曲直。士匄听之。王叔之宰曰:“筚门闺窦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难为上矣。”筚门,柴门。闺窦,小户,穿壁为户,上锐下方,状如圭也。言伯舆微贱之家。○筚音必。闺音圭,本亦作“圭”窦音豆。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王恃其用,故与之盟,使世守其职。骍旄,赤牛也。举骍旄者,言得重盟,不以犬鸡。○从,才用反,注同,又如字。骍,息营反,《字林》许营反。旄音毛。为,于伪反。共音恭。 [疏]注“平王”至“犬鸡” ○正义曰:“七姓从王”从王之大臣,有七姓也。瑕禽言伯舆之祖是七从之一,言其世贵也。其祖为王主备牺牲,以共祭祀。王家牲用备具,王恃赖之,言其世有功也。平王初迁,国家未定,故与大臣结盟,令使世掌其职也。《周礼·牧人》“阳祀用骍牲”《檀弓》云:“周人尚赤,牲用骍。”《尚书·洛诰》云:“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诸言骍,皆是赤牛,则知此骍旄,是赤牛也。旄谓尾也。共旌旗之用。故其字从旌,旗者,旌旗行而从风偃也。 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闺窦,其能来东厎乎?且王何赖焉?言我若贫贱,何能来东,使王恃其用而与之盟邪?底,至也。○底音旨。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贿成,随财制政。而刑放于宠。宠臣专刑,不任法。 [疏]“刑放于宠”正义曰:刑罚放赦之事,在于宠臣。 官之师旅,不胜其富。师旅之长皆受赂。吾能无筚门闺窦乎?言王叔之属富,故使吾贫。 [疏]“不胜其富” ○正义曰:胜训堪也。言财多,故不可用尽,不能堪此富。 唯大国图之。图犹议也。下而无直,则何谓正矣?正者,不失下之直。○何,或作可,误也。 [疏]“下而”至“正矣” ○正义曰:凡在上,正定在下,须明在下曲直。瑕禽自云,已有直理,不被上知,则是使下无直,在上何谓正矣?故云“正者,不失下之直”也。刘炫云:“七年传云‘正直为正,正曲为直’。晋断王朝之狱,乃以下正上。宣子若在下而无直心,何以谓之为正也?劝宣子使心正矣。” 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宣子知伯舆直,不欲自专,故推之于王。○右音又,下同。左音佐,下同。左、右,亦并如字。 [疏]“天子”至“左之” ○正义曰: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宣子知伯舆直,故从王之所助也。 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合要辞。王叔氏不能举其契。要契之辞。○契,苦计反,注同。 [疏]“使王”至“其契” ○正义曰:《周礼·乡士职》云:“辩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郑玄云:“要之为其罪辞,如今劾矣。”彼谓官人略取罪状,为其要约之辞,如今断事也。汉世名断狱为劾,故云“如今劾矣”此言要辞,亦是辞之要约,如今辩答也。合要者,使其各为要约言语,两相辩答。伯舆辞直,王叔无以应之,故不能举其要约之辞也。 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单靖公为卿士以相王室。代王叔。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增立中军。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疏]注“增立”至“为军” ○正义曰:昭五年云“舍中军”明此年作而彼年舍。故知旧有二军,今增立中军也。然则正是作中军耳,而云“作三军”者,传言“三子各毁其乘”则旧时属已之乘毁之以足成三军。是旧军尽废而全改作之,故云“作三军”也。杜见其以三改二,复据彼中军之文,故言“增立中军”耳“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周礼·夏官序》文。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无传。 [疏]“夏四”至“不郊” ○正义曰:此“四月四卜”与僖三十一年文同,盖亦三月三卜,而四月又一卜也。止言“不郊”不言免牲免牛,盖不以其礼免,直使归其本牧而已,故不书也。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世子光至,复在莒子之先,故晋悼亦进之。○复,扶又反。 [疏]注“世子”至“进之” ○正义曰:刘炫以为序莒上者,直是先至,非为先莒。今知不然者,往年传云“齐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于滕”是前经为先滕至,序在滕子之上。今经序在莒子之先,明知亦先莒而至也。若非先莒而至,唯当还序滕子上耳。刘炫无所依冯,直云“先至”更长之而规杜氏,非也。 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亳城,郑地。伐郑而书“同盟”郑与盟可知。亳,薄洛反,徐扶各反。与音预。 公至自伐郑。无传。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晋遂尊光。会于萧鱼。郑服而诸侯会。萧鱼,郑地公至自会。无传。以会至者,观兵而不果侵伐。 [疏]注“以会”至“侵伐” ○正义曰:刘炫云:“杜《释例》自言事势相接,或以始至,或以终致。是时史异辞,何为此注而云‘不果侵伐’?”今知刘说非者,凡云“或以始致,或以终致”皆据实有伐事。今据传文云“观兵于郑东门”是则实无伐事,故云“不果侵伐”刘不达此意而规杜,非也。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良霄,公孙辄子伯有也。○霄,音消。 冬,秦人伐晋。 【传】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鲁本无中军,唯上下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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