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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7/8页)
杀人以血涂鼓,谓之衅鼓。○累,力追反。衅,计觐反。使归就戮于秦。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意欲报伐晋。秦伯素服郊次,待之于郊。乡师而哭,曰:“孤违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过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眚,过也,○乡,许亮反。替,他计反。眚,所景反。掩,于检反。 “狄侵齐”因晋丧也。 公伐邾,取訾娄,以报升陉之役。在二十二年。邾人不设备。秋,襄仲复伐邾。鲁亦因晋丧以陵小国。○复,扶又反。 狄伐晋,及箕。八月,戊子,晋侯败狄于箕。郤缺获白狄子。白狄,狄别种也。故西河郡有白部胡。○箕音基。种,章勇反。 [疏]“郤缺获白狄子” ○正义曰: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彼书于经,而此不书者,盖略,贱之不以告也。 先轸曰:“匹夫逞志于君,谓不顾而唾。○而无讨,敢不自讨乎?”免胄入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元,首。面如生。言其有异于人。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臼季,胥臣也。冀,晋邑。耨,锄也。野馈曰馌。○臼,其九反。使,所吏反。过,古禾反,又古卧反。耨,乃豆反,鉏田也。馌,于辄反,《字林》于劫反。锄,本又作“鉏”仕居反。馈,其位反,饷也。 [疏]注“臼季”至“曰馌” ○正义曰:《世本》云:“垂作耨。”《释器》云:“斪劚谓之定。”李巡曰:“锄也。”《广雅》云:“定谓之耨。”《吕氏春秋》云:“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高诱注云:“耨,耘苗也。六寸,所以入苗间也”《释名》云:“耨,锄,妪薅禾也。”《释诂》云:“馌,馈也。”孙炎曰:“馌,野之馈也。” 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臣闻之,出门如宾,如见大宾。承事如祭,常谨敬也,仁之则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缺父冀芮欲杀文公,在二十四年。○芮,如锐反。杀音试,或如字。对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禹,鲧子。○殛,纪力反,诛也。鲧,古本反,禹父也。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康诰》,周书。祗,敬。○实相,息亮反。不共音恭。 [疏]“康诰”至“及也” ○正义曰:此虽言《康诰》曰,直引《康诰》之意耳,非《康诰》之全文也。彼云“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其意言不慈不祗,不友不恭,各用文王之法刑之,不是罪子又罪父,刑弟复刑兄,是其不相及也。 《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诗》,国风也。葑菲之菜,上善下恶,食之者不以其恶而弃其善。言可取其善节。○葑,芳逢反。菲,芳匪反。 [疏]注“诗国”至“善节” ○正义曰:彼毛传曰“葑,须也。菲,芴也”《释草》云“须葑”孙炎曰:“须,一名葑。”郑玄《坊记》注云“葑,蔓菁也”《释草》又云“菲,芴也”孙炎曰“葍类也”陆机《毛诗义疏》云“葑,蔓菁。幽州人或谓芥也。菲似葍,茎粗叶厚而长有毛。三月中烝煮为茹,滑美,又可以为羹”是也。此二菜,其根有恶,诗故云上善下恶,食之者取善节也。 文公以为下军大夫。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且居,先轸之子,其父死敌,故进之。○且,子徐反。将,子匠反。 [疏]注“且居”至“进之”正义曰:且居父在之时已将上军,以父死敌,故进之。 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先茅绝后,故取其县以赏胥臣。以一命命郤缺为卿,复与之冀,还其父故邑。○复,扶又反,又音服。亦未有军行。虽登卿位,未有军列。○行,户刚反。 冬,公如齐,朝,且吊有狄师也。反,薨于小寝,即安也。小寝,夫人寝也。讥公就所安,不终于路寝。 晋、陈、郑伐许,讨其贰于楚也。楚令尹子上侵陈、蔡。陈、蔡成,遂伐郑,将纳公子瑕。三十一年瑕奔楚。○门于桔柣之门,瑕覆于周氏之汪。车倾覆池水中。○桔,户结反。柣,大结反。覆,芳服反,注同。汪,乌黄反。外仆髡屯禽之以献。杀瑕以献郑伯。○髡,苦门反。屯,徒门反。文夫人敛而葬之郐城之下。郑文公夫人也。郐城,故郐国,在荧阳密县东北。传言穆公所以遂有国。○敛,力艳反。郐,古外反。 晋阳处父侵蔡,楚子上救之,与晋师夹泜而军。泜水出鲁阳县东,经襄城定陵入汝。○夹,古洽反,一音古协反。泜音雉,又直里反,王又徒死反。阳子患之,使谓子上曰:“吾闻之,‘文不犯顺,武不违敌’。子若欲战,则吾退舍,子济而陈,欲辟楚,使渡成陈而后战。○陈,直觐反,注同。迟速唯命。不然,纾我。纾,缓也。○纾音舒,一音直吕反。老师费财,亦无益也。”师久为老。○费,芳味反。乃驾以待。子上欲涉,大孙伯曰:“不可!晋人无信,半涉而薄我,悔败何及?不如纾之。”乃退舍。楚退,欲使晋渡。阳子宣言曰:“楚师遁矣。”遂归。楚师亦归。大子商臣谮子上曰:“受晋赂而辟之,楚之耻也。罪莫大焉!”王杀子上。商臣怨子上止王立已,故谮之。○遁,徒困反。 葬僖公,缓,文公元年,经书“四月,葬僖公”僖公实以今年十一月薨,并闰七月乃葬,故传云“缓”自此以下,遂因说作主祭祀之事,文相次也,皆当次在经葬僖公下。今在此,简编倒错。○编,必连反,又布千反。倒,丁老反。 [疏]注“文公”至“倒错” ○正义曰:经书十二月下云“乙巳,公薨”杜以《长历》推之,十一月十二日有乙巳,乙巳非十二月。文元年传曰“于是闰三月,非礼也”故至四月,并闰为七月。礼当五月而葬,今乃七月始葬,故传曰“缓”也。左氏为传,凡有讥者,皆先言所讥,乃复述其事。自此以下,不论葬缓。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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