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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第6/11页)
耳。刘炫不寻此意,乃为规过,非也。 夏,齐人歼于遂。歼,尽也。齐人戍遂,玩而无备,遂人讨而尽杀之,故时史因以自尽为文。○歼,子廉反。玩,五乱反。而尽,津忍反。 [疏]注“歼尽”至“为文”正义曰:“歼,尽也”《释诂》文,舍人曰:“歼,众之尽也。”时史恶其轻敌,而以自尽为文,罪齐戍也。《释例》曰:“齐人歼于遂,郑弃其师,亦时史即事以安文,或从赴辞,故传亦不显明义例也。” 秋,郑詹自齐逃来。无传。詹不能伏节守死以解国患,而遁逃苟免,书逃以贱之。○遁,徒逊反。 [疏]注“詹不”至“贱之” ○正义曰:伏节守死以解国患,当如昭元年叔孙豹之居位待罪也。逃,若匹夫逃窜,故云“书逃以贱之”郑詹自齐逃来,过鲁而后归郑,故书之。 冬,多麋。无传。麋多则害五稼,故以灾书。○麋,亡悲反。 [疏]注“麋多”至“灾书” ○正义曰:麋是泽兽,鲁所常有,是年暴多,多则害五稼,故言多,以灾书也。 【传】“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郑不朝也。 夏,遂因氏、颌氏、工娄氏、须遂氏飨齐戍,醉而杀之,齐人歼焉。飨,酒食也。四族,遂之彊宗。齐灭遂,戍之,在十三年。○颌,乌纳反。又苦答反。娄,力侯反。飨,本作享。 【经】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日,官失之。) [疏]十八年注“不书日,官失之” ○正义曰:经亦无朔字,当云不书朔与日,注不言朔,脱也。 夏,公追戎于济西。戎来侵鲁,公逐之于济水之西。 秋,有<或虫}。<或虫},短狐也。盖以含沙射人为灾。○<或虫},本又作蜮,音或;《本草》谓之射工。短弧,本又作断,同,丁管反。弧又作狐,音胡。射人,食亦反。 [疏]注“蜮短”至“为灾” ○正义曰:《穀梁传》曰:“<或虫},射人者也。”《洪范五行传》曰:“<或虫}如鳖,三足,生于南越。南越妇人多yin,故其地多<或虫},yin女惑乱之气所生也。”陆机《毛诗义疏》云:“<或虫},短狐也,一名射景,如鳖,三足,在江淮水中,人在岸上,景见水中,投人景则杀之,故曰射景,或谓含沙射人,入皮肌,其创如疥。”服虔云:“遍身濩濩,或或故为灾。”沈氏云:“此有<或虫},传重发例者,以螟螽与蜚同是害禾稼,此<或虫}则害人,故传特发之。” 冬,十月。 【传】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王之觐群后,始则行飨礼,先置醴酒,示不忘古。饮宴则命以币物。宥,助也,所以助欢敬之意,言备设。○醴,音礼。宥音又。) [疏]注“王之”至“备设” ○正义曰:“王飨醴,命之宥”者,王为之设飨礼,置醴酒,命之以币物,所以助欢也。“宥,助”《释诂》文。《周礼·掌客》,王待诸侯之礼,上公三飨三食三燕,侯伯三飨再食再燕,子男壹飨壹食壹燕。三礼先言飨,是王之觐群后,始则行飨礼也。《酒正》辨五齐之名,一曰泛齐,二曰醴齐,三曰盎齐,四曰醍齐,五曰沈齐。郑注云:“泛者,成而滓浮泛泛然。醴犹体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盎犹翁也,成而翁翁然,葱白色。缇者,成而红赤。沈者,成而滓沈,如今造清矣。自醴以上尢浊。”然则以其尢浊,故先置之,示不忘古也。知者,《礼运》云“燔黍捭豚”下即云“以燔以炙,以为醴酪”是醴酒在先而有,故曰先置醴酒,云不忘古也。《诗·序》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聘礼》云:“若不亲食,使大夫朝服致之,以侑币致飨以酬币,亦如之。”是飨礼有酬币也。礼,主人酌酒于宾曰“献”宾答主人曰“酢”主人又酌以酬宾曰“酬”谓之酬币,盖于酬酒之时赐之币也,所赐之物,即下“玉”、“马”是也。传称飨醴、命宥,言其备设盛礼也。此注命之宥者,命在下以币物宥助。僖二十八年“命晋侯宥”注云:“命晋侯助以束帛,以将厚意。”皆命,不同者,以彼有命晋侯之事故也。 皆赐玉五瑴,马三匹。非礼也。双玉为瑴。○瑴音角,字又作钰。 [疏]注“双玉为瑴” ○正义曰:《苍颉篇》“瑴”作“钰”双玉为瑴,故字从两玉。 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侯而与公同赐,是借人礼。○借,子夜反。 [疏]注“侯而”至“人礼” ○正义曰:虢君不知何爵,称公,谓为三公也。《周礼》,王之三公八命,侯伯七命,是其名位不同也,其礼各以命数为节,是礼亦异数也。今侯而与公同赐,是借人礼也。假、借同义,取者假为上声,借为入声;与者假、借皆为去声。 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虢、晋朝王,郑伯又以齐执其卿,故求王为援,皆在周,倡义为王定昏。陈人敬从。得同姓宗国之礼,故传详其事。不书,不告。○为王,于伪反。实惠后,陈妫后号惠后,宠爱少子,乱周室,事在僖二十四年,故传于此并正其后称。 夏,公追戎于济西。不言其来,讳之也。戎来侵鲁,鲁人不知,去乃追之,故讳不言其来。 [疏]注“戎来”至“其来” ○正义曰:传例,有钟鼓曰伐,无曰侵。戎之来也,鲁人不知,宜无钟鼓,故故以侵言之。《释例》曰:“戎之入鲁,鲁人不知,去而远追,又无其获。边竟不备,候不在疆,所以为讳。讳此君之阙,亦所以示戒将来之君也。” 秋,有蜮,为灾也。 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权,国名,南郡当阳县东南有权城。斗缗。楚大夫。○缗,亡巾反。 [疏]“斗缗尹之” ○正义曰:尹训正也。楚官多以尹为名,此灭权为邑,使缗为长,故曰尹也。 以叛,围而杀之。缗以权叛。○以叛,绝句;本或作畔,俗字也。迁权于那处,那处,楚地,南郡编县东南有那口城。○那处,那又作再阝,同,乃多反;下昌吕反,又昌虑反。编,必绵反,一音步典反。使阎敖尹之。阎敖,楚大夫。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惊巴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攻楚城门。阎敖游涌而逸。涌水在南郡华容县。阎敖既不能守城,又游涌水而走。○涌音勇,水名。楚子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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