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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第2/3页)
” “啊,汤姆·莎耶,你说到哪里去了啊,”我说“杰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非得用绳梯不可。看你说的。你倒不如说,对这个你还一窍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绳梯不可,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嘛。” “你得说一说,他用这个能干些什么啊?” “干些什么?他不妨把这个藏在褥子底下,不是么?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他就得也是这么干。赫克,你啊,仿佛总不肯按照规矩办事。你总喜欢搞些新花样。就算这个他派不上用处吧,在他逃走以后,这个不还是留在床上,也就成了一个线索么?你以为他们不是都需要线索么?当然,他们都需要。你怎么可以不留下点线索呢?不然的话,岂不是叫人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么,你说是不是啊?这样的事,我可从没有听说过。” “好吧,”我说“如果这是规矩,那他就准得有一根绳梯。那就让他有一根吧。因为我并不退回到不按规矩办事的地步,不过嘛,还有一件事呢,汤姆·莎耶——要是得把我们的衬衫给撕下来,给杰姆搞一根绳梯,那萨莉姨妈肯定会找我们算帐,这是可以断得定的。依我看,用胡桃树皮做成一挂绳梯,既不用花什么钱,又不用糟塌东西,也一样可以包在馅饼里,藏在草垫子底下,跟布条编的绳梯一个样。至于杰姆,他并没有什么经验,因此他不会在乎究竟是什么一种——” “哦,别胡说了,赫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缺乏知识的话,我宁愿不则声的——我就会这么做。可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竟然从一根胡桃树皮做的绳梯逃跑的?啊,这简直荒唐透顶。” “那好吧,汤姆,就照你自己的路子办吧。不过嘛,要是你听从我劝告的话,你会赞成由我从晒衣绳上借条把床单。” 他说这也行。并且这引发了他另一个想法,他说: “顺便还借一件衬衫吧。” “要一件衬衫干什么,汤姆?” “为了让杰姆在上面写日记。” “记你奶奶的日记——杰姆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符号,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行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并且更快便能把笔做成么?” “囚犯可没有鹅在地牢周围容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实、最费劲的东西,象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用来做成笔。这就得花好多个星期、好多个月才能锉成笔,因为他们非得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①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哩。” ----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赫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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