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的天使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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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9/9页)

我认识莹莹才三天,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认识莹莹超过十年,没有理由这样麻木不仁。

    在百货公司逛了一天之后,晚上我们一起去都会公园看夜景,素卿说她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该给莹莹跟阿潘留点独处的机会。

    “你该不会是要对我说,叫我明天再陪你混一天吧?”拎着大包小包,走在浪漫的都会公园,我没有什么看夜景的心情,只想把这些女人的东西通通扔进山谷而已。

    素卿微笑着,从皮夹翻出一张卡片,是一张她与另一个女孩拍的大头贴。

    “这是我跟巧巧在士林夜市拍的,算是答谢你的谢礼,这份礼物换你明天一天的时间总够了吧?”

    都会公园的夜景很美,素卿把她穿了一整天的小外套脱下来,只穿着背心,张开了双臂,迎接从山的另一方吹过来的风。坐在她后面的地上,我第一次感觉她的瘦削,一袭长发奔放在风里,更显得她的单薄。

    “我不是你的天使,也不懂你的天堂…”她唱起了那英的歌。

    “我当然知道她喜欢我,不过,不可能的就是不可能。”回到我们公寓楼下,我对阿潘说起了莹莹对他的感情,阿潘却摇头。

    “失去了新鲜感与神秘感了吧,我们认识太久了,老朋友的感觉早已充满我和她之间。而且彼此在乎的不同,当然对感情的看法也会不同。”

    他说。

    我懂阿潘的想法,他的生活很丰富,没看过研究生这么悠闲的,就跟电视上那些医生一样,没有一个是在救人看病的,他们总是开着跑车,负责谈恋爱而已。阿潘没有跑车,不过他有一辆豪迈一二五;他忙着谈恋爱,而且对象绝对不只一个人。

    让我比较有感于心的,是阿潘开头说的那两个词,新鲜感与神秘感,难道一定要有这两者,爱情才有存在的可能吗?于是我想起巧巧。

    窝在公寓外的庭园,怪兽跟阿聪都还没回来,我跟阿潘喝着冰凉的啤酒。

    “你呢?觉得那个素卿怎么样?”

    他忽然问我。

    笑了一下,我也摇摇头,本来我曾怀疑过,会不会素卿其实就是巧巧,她只是换个名字而已?可是现在却打破了我的想像,手上拿着的是素卿给我的,那张她与巧巧的大头贴。就着路灯,我看见一张清秀的脸庞、一头长发,与一个灿烂的笑脸,是素卿的模样。

    另一个则略显忧郁,头发同样也是长的,可是神情却似乎藏着一些落寞,只有一双大眼睛,还有一丝慧黠。看到照片,我又想起了巧巧说过的,那段关于“囚鸟”的话。

    “这是巧巧?”

    “嗯。”我把照片递给阿潘。

    阿潘没说什么,和我一起点着了烟。

    后来怪兽问我们干嘛都苦着脸,我跟阿潘谁也答不上来,识相的我老弟,又买回了一手啤酒,他说:“男人有时候不必太多话,喝吧!”

    喝着啤酒、吹着风的时候,怪兽的手机响起,我们看他拿着手机,在客厅里不断晃来晃去,脸上满是春风得意的笑容。等他挂掉之后,阿潘问他是谁打来的电话。

    “唉…学伴啦。”

    “妈了个西瓜,我跟你同学五年多,你什么时候有过学伴了?”

    扭扭捏捏的怪兽,被阿潘掐着脖子,只好从实招来:“真的是我学伴啦!不过她是彰师大的,叫作慧乔,以前大学时就认识了,后来都没有联络,最近才又有接触的啦!”

    阿潘几乎把那个名叫慧乔的女孩的身家底细都问清楚了,这才放开怪兽。

    “怎么你有这种事情都不说的?”

    我问怪兽。

    “我想等肯定一点再说嘛。”

    “肯定什么?”

    怪兽说,那女孩很文静,话也不多,所以他还不确定人家对他的感觉。

    我趴在阳台边,心里似乎有一点什么想讲的话,可是却说不上来。

    这里是重划区的高级公寓,我们四个人,分属三个家庭,在这里分摊着移民后的房东所留下来的昂贵公寓。

    “我们在这里住很久了耶!”我说。

    “是呀,怎样?”阿潘回答我。

    我说我只是怀念在这里曾发生过的很多往事,我生命中最热爱的蚵仔面线,还有那四十七个写信给我,却被我直接或间接拒绝的女孩的故事,有一大半以上是住在这里时发生的。

    “我看我帮你写个故事好了。”

    阿潘说:

    “你这个人简直是怪胎。”

    “我不是怪胎,我只是觉得过尽千帆皆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我的天使吧!”

    ×××

    最后一天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阿潘陪莹莹去科博馆,我则跟素卿骑着机车逛遍了台中市。阿潘本来是不愿意分头行动的,不过我们都劝他,好歹应该给人家一点面子。

    素卿像个大孩子,对台中的许多建筑都感到相当好奇,于是我~~

    说明,同时也跟她说了一堆那些个年少无知的时代里,我在这里干过的蠢事。

    约好了下午四点钟在火车站见面,我们最后早到了一个小时。

    “你对台中很有感情喔?”搓搓已经坐机车坐得发麻的**,素卿问我。

    “应该说是习惯吧,毕竟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初恋在这里,失恋在这里,连第一次摔车也在这里。”

    素卿大笑了出来,问我上次谈恋爱是多久之前。

    “不记得确切的年份了,”添着冰淇淋,我说:“我只记得后来我又投票选饼两次总统。”

    “所以这么多年来,你的课余生活就是闲闲地在这个城市里到处乱转?”

    “不是闲着没事,我一直在现代的都会中,寻找历史的遗迹。”

    “台北不是更都会吗?”

    “一个连停车位都找不到的城市,还能有什么人文气息?”

    看着路在人行道上,一手握着冰淇淋,另一手捻着香烟的我,素卿侧头微笑着。

    “嗯,三天来,这是我最重大的发现。”她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很正常,而这世界里,谁又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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