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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3页)
佑馨。 “应该是飞机吧!”斯文沉稳的年轻男子是冯君翰的大哥。 冯君翰的二哥长得和他最像,纳闷地道:“搞不好是航天飞机。”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谁也没有答案。 冯君翰离开家门后,走路到公车站去搭公车。他不记得自己这辈子曾经搭过公车,连该搭哪一个方向的哪一班公车都不晓得,还是问了人才知道。 今天气温比昨天更低,以往搭惯暖气房车的他,缩着身体在寒风中等了好一会儿,冷得鼻水都快流下来,公车才终于来了。 他松了一口气,心想终于可以上车了,不料原本分散的等车人潮忽然一窝蜂全往前挤,大家好像不要命似的,拼命往哪个小小入口挤上去,把他吓得往后退。 这一退,就再也挤不上车了。 当整辆公车被挤得像只吃得太撑的大鲸鱼,摇摇摆摆地上路时,冯君翰只能欲哭无泪地目送它远去。 看来,又得继续在寒风中吹风受罪了。 第二辆公车到站时,他有了经验,不敢再随便退让,这才如愿挤上车。不过想也知道没位子可坐,他像三明治里的小黄瓜一样被夹得扁扁的,而且动弹不得。 鲍车引擎发出可怕的哮喘声之后,开始缓缓上路,随着速度的加快,公车也开始摇晃起来。 他难受地抓着吊环,不但得忍受公车的剧烈摇晃,还得应付不时的紧急煞车和加速直冲。拥挤的公车上人挤人、rou贴rou,各种体味、汗味、香水味、发胶味还有公车的汽油味,五味杂陈的气息扑进他的鼻子里,让他吸也不是呼也不是,几乎快窒息了。 好不容易熬到公司附近,他逃难似地冲下车,吸进第一口新鲜空气,才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 如果可以,他这辈子不想再搭公车了,可是一个礼拜的第一天才刚开始,哪有现在就打退堂鼓的道理?他没那么容易认输的! 他整理好因挤公车而凌乱的衣衫,迈开大步往公司的方向走。经过一辆卖早餐的小货车旁,他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餐,这会儿已饥肠辘辘。 于是他走到餐车前,双眼迅速扫视一周,看到火腿蛋汉堡好像还不错,就请老板娘帮他包起来,问了价钱是三十五元,他喃喃地道:“真便宜。” 取出千元大钞正要付帐时,忽然想起自己一个礼拜只有五百元支出,算下来每天只有不到一百元可以用。 而他刚才搭公车花去十五元,再买个汉堡三十五元…就超过一半了!他既尴尬又不舍地放下汉堡,对老板娘说:“对不起!我想换其它的东西,可以吗?” 老板娘狐疑地看着他问:“你想换什么?” 他又看了看,冒着蒸气的透明蒸笼内,排列着白胖胖的包子馒头,一旁的价目表上写着:馒头七元,包子十五元。 他其实想吃包子,但现在如果花掉太多,午晚两餐就难过了。 于是他买了馒头,走向公司,开始一天的工作。 中午时分,他的工作告一段落,肚子也早就在唱空城计,早上只吃一个馒头而已,似乎是不太够。 他离开公司到外头用餐,舍弃以往常去的高级餐厅,专挑巷子里的小餐馆。 他以往都是从菜单的最上端开始看,但因为这个礼拜手头拮据,所以改由下方开始看。然而即使最便宜的客饭也要一百五十元,他想到今天的可用金额只剩下不到八十元,不得不放弃这间餐馆。 他在街上乱晃,肚子饿却又不知道该吃什么好,好像随便买点什么都会超出预算。 最后他看到一间自助餐门口写着:白饭十元。他自嘲地想着:难道我得吃白饭才不会透支吗? 幸好他不必这么凄惨落魄,自助餐旁边有间卖鲁rou饭的,一碗鲁rou饭才二十五元,他还吃得起。 叫了一碗鲁rou饭,送上来时,他当场愣住了。怎么这么小碗? 算了!只有二十五元,也不能要求太多,他坐着左等右等,不见老板娘再送上东西,于是把她叫过来问道:“老板娘,我的菜怎么没送来?” “你的菜?”老板娘将湿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问:“你有点菜吗?” “点菜?菜还要另外点吗?”他以为鲁rou饭和便当一样,都会附上几样菜。 “虾米啊!你以为菜是免费赠送的喔?啊你是没吃过鲁rou饭喔?” 老板娘的嗓门奇大,这一讥讽,店里的客人全都转过头来看他。 当时他只觉得面颊烧红,但他脸上仍强自镇定,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无地自容的样子。 “只有二十五块,有淋了鲁rou的白饭就不错了,你还想免费吃菜?如果想吃,就自己花钱叫,没钱就不要吃!”老板娘势利的嘴脸令人讨厌,冯君翰真想取出皮夹里所有的钞票和顶级金卡扔向她,看能不能把她砸昏。 但是想到自己这个礼拜内不能动用那些钱,所以还是忍住了。 “怎么样,你要不要叫菜?”谁知老板娘还咄咄逼人,站在桌前不断讪笑。 冯君翰气极了,取出二十五元啪地一声放在桌上,怒气冲冲地站起来说:“不用了!我连饭也不想吃了,这里的食物跟老板一样令人作呕!” 说完,他大步走出店外,不理会老板娘在背后跳脚破口大骂。 遇上这件鸟事,他气都气饱了,什么也吃不下了。再说虽然粒米未进,但他已经把午餐的费用花掉,没办法再付另一份午餐钱。 他不由得想到晓风,她的家境差,一定经常遇到这些用钱看人的势利鬼,受尽镑种屈辱,他不由得替她感到心疼。 在他生活的上流社会当然也有这种人存在,但是他从来不曾遇过这种事。因为上流社会比的是家中的财富,和产业规模的大小,他们冯家虽不是全台最大,但是前十名绝对排得上,谁不对冯氏企业多礼让三分? 然而这样的礼遇值得骄傲吗?那全是家族给他的庇荫!如果拿掉家族企业赐与他的光环,他还是大家眼中那个冯君翰吗?他深深思考这个问题。 他不由得想起一年多前和晓风出游的事。记得那回他们去北海岸,在沙滩上奔跑追逐狼潮,即使被海狼打湿了鞋和脚也不在乎,因为他们玩得好开心。 后来他们还去渔港闲逛,那是他第一次穿着拖鞋走在大庭广众之下,但是牵着晓风的手,随着她轻松自在的步伐,一切好像变得理所当然,没什么好羞赧的。 想起过往,他的双眼沉醉地瞇了起来。 闭上眼,晓风巧笑倩兮的影像,清晰地出现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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