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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忆名的初恋 (第2/3页)
瞥已经让忆名深陷其中。 大厅里,沧月和炎月一边喝着茶水,一边随意地聊着。他们聊的很随意,既没有谈离别以后所经历的艰险,也没有讨论今后大陆的局势。两个人说来说去,都是说的在亚兰古斯大陆上,两人小时候随着师公火云邪神、师伯怒海剑圣一起狼迹天涯的趣事。两兄弟轻声诉说着,不时发出阵阵笑声,气氛很是融洽。 雪和小铃儿在厨房里忙碌着,两人也是嘻嘻哈哈地说个不停,在厨房里,雪已经不是那高贵端庄的公主,小铃儿也不再是矜持素雅的魔法大师,两个女孩恢复了小女儿的本色,讨论着炎月和沧月两兄弟,互揭两人的短处,然后笑作一团。 炎月侧耳倾听一阵,露出一抹会心的微笑。厨房虽然相隔甚远,但以炎月的能力,雪和小铃儿的话语却一字不落地被他听在耳里。他对沧月道:“我好像听雪说…” “大哥,”沧月打断了炎月的话,一脸诡异地笑着:“你又怎知道我听不到大嫂的话呢?我们彼此彼此。” 两兄弟会心一笑,都放弃了从雪和小铃儿对话中听来的揭对方老底的话。 笑了一阵,炎月又道:“老弟,忆名这小子不错,只不过眼界太高了。我曾听他说,他心目中的女子,不仅要有倾国颜色,而且还必须是绝世强者。不说天下无敌,至少也要和他相差无几。我曾想以忆名的天资血统,地球上配得上他的女子一个都没有,就连亚兰古斯上也可能不存在那样的女子,还担心过侄儿会打一辈子光棍。现在看来,他好像难得地动心了。” 沧月笑道:“老哥,想不到你对我儿子的事情比我自己都要热心。其实照着忆名择偶的条件,的确有可能要打一辈子光棍。现在他能看上别人,也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我担心他看上的人相貌过于丑陋,他无法接受。” 炎月道:“你怎知对方长相很丑?她用蓝雾蒙面,虽说可能是因为长得过丑而怕别人看清她的相貌,但是另一方面说不定她是因为长得太漂亮,不想太过惹人注目而蒙面呢?再说了,长相固然重要,心灵才是最重要的。就说你大嫂吧,前一世她只不过是我们府里的下等侍女,身份不高,长相照着现在的标准来看,也非绝色,但你大哥我照样只认准她一个。为什么?就因为那时候她最关心我,最了解我,她的善良,已经足够让我用一辈子的心血去爱她!这一世,可能是主神为了照顾我,才让小铃儿拥有了倾国颜色。但是其实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只要她是小铃儿,我都不会放弃她。对我而言,她就是我生命中的全部,是我一生中所有的意义。我相信,如果忆名真的用心去爱一个人的话,即使那女子真的长相丑陋,以忆名的心胸,也必定不会嫌弃。” “我从来没有任何崇高的理想,名利对我而言不过是过眼云烟。我追求权力与力量,只不过是为了更好地守护我想守护的人,只不过是为了不让幸福再从我手心溜走。”这是尸王的经典名言,而他现在所说的话,正好印证了他这句名言。其中蕴含的深情,已经足以让任何人感动。 沧月虽有妖皇绝对冷酷的一面,可是冷酷并非无情。认真算起来,在感情方面,沧月也是至情至性之人。对爱人,他自然是痴心不悔,对朋友,他也是一诺千金。从不轻易交朋友的沧月,一旦认定一个人是他的朋友,他就会付出一切去真心对待。而在亲情方面,沧月也是极为重视,否则当日就不会因蓝斯诺对他出手而伤心欲绝,以至失去理智,险些疯狂。 对于炎月的话,沧月深表赞同。他点了点头,慢慢地道:“世人皆嫌贫爱富,嫌丑爱美,这是人之本性,无可厚非。可是谁都没有想过,任她倾国颜色,到头来还不是红粉骷髅?或许只有我们这种千年不死的老怪物,才能真正看得明白,看得通透。忆名虽然力量强大,但他毕竟阅历浅薄。我担心他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我相信我儿子的智慧,没有什么事情会难倒他的。那女子既然拥有可以和神比拼的力量,自然可以拥有像神一样的无尽生命,加上大哥你亲自为她赐血,她已近乎不死。忆名是下一代的妖皇,他的生命也是无穷无尽,到时候他的亲人、朋友一个个离他而去,唯一能陪伴他的,也许只有和他一样不老不死的伴侣了。” 炎月长吁一口气,沉默了一阵,慢慢地道:“老弟,你有没有想过,或许我没有和小铃儿白头偕老的机会,而你和雪公主也同样没有机会。” 沧月一愕,道:“为什么这样说?”话刚出口他就明白过来“你是说雪和大嫂…她们的生命…” 炎月点了点头:“她们现在都是普通人,不可能和我们一样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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