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00章意想不到的惊喜 (第2/5页)
莲口中的瞬间,对面的二长老倾身飞了过来,手掌成爪,势要将那水琉璃珠吸过来。 这一掌他用足了毕生内力,看来是抱着一定要夺到水琉璃珠的心思了。 不过他强悍,这边赫连宵却更快,珠子被送进即墨莲口中,另一手抬起,将自家娘子的下巴合起来。 直到看着娘子服下珠子,赫连宵这才转身,举掌回击。 二长老修为高深,较之于之前被杀的大长老有过之而无不及,赫连宵刚刚的动作让他的回击慢了一步。 若是正面相击,倾尽两人的全部力量,赫连宵受伤的可能性很大。 立于赫连宵身后的即墨莲哪里看的了二长老的趁人之危,她眼看着也要出手,却被琪儿抓住,在琪儿动作的同时,默已经瞬间闪至赫连宵身旁,两人并肩而战。 只凭赫连宵的修为,跟二长老尚可一战,此刻多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默,这一战结局可想而知。 暗红冷酷,纯白飘逸,两人携手,天地俱动! 如风陌玉几人根本还未看清赫连宵及默的动作,另一方二长老已然狠狠摔落地上,一口鲜血喷出,顷刻断了气。 “啧啧,还是弄脏了我的底。” 他们引以为傲的二长老已死,所有巫族人彻底乱了阵脚,米盛哆嗦着上前:“大侠,我们皆是手无缚鸡之力大的女子,我们并无恶意,还请几位大侠放过我们。” 傲气算什么?尊严算什么? 在生命面前,一切皆是浮云。 如此卑微的气势让这一方人厌恶皱眉,原本还以为这米盛起码能担起起这巫族族长之位,现在看来,这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巫族交予他手上才会成为如今这一副场景。 见自己的求饶并无作用,米盛索性双膝一软,跪了下来。 其余人见族长都下跪,他们纷纷跟着软了膝盖,跪于米盛身后,各自求饶:“饶命,饶命啊!”在所有人的身后,唯有一人,他依旧脊背坚,挺,傲然站立。 “你是谁?”琪儿问。 见琪儿脸色不好,那跪在最前方的米盛小心回道:“大侠,他是替族人巡逻的,因为自小无父无母,他不懂事。” 而后米盛狠狠瞪着那年轻人一眼,斥责道:“还不快跪下。” 年轻人满目屈辱,却依旧未跪:“要杀便杀,我断然不会跪你们。” 琪儿面色极为难看地走到年轻人身前,漂亮的眸子冷冷盯着年轻人,冷冷问:“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跪还是不跪?” “不跪。” 琪儿怒极反笑“好,很好,既然你不跪,那你该明白自己的下场。” 话落,琪儿将腕上一个偌大的木雕镯子往男子鼻下一放,一股极淡的烟雾飘出,窜入男子鼻尖,男子眉头紧蹙,却仍然未求饶。 琪儿做完这一动作之后款步走了回来。 而那男子却突然抓住胸口,刚毅的面色已由原本的通红变成了苍白,而后在所有人的瞩目下,男子同样吐出一口鲜血来。 而更让人侧目的是男子吐出来的鲜红中卷缩着一只不大的黑色虫子,此蛊虫挣扎片刻后,再无动静。 而自吐出这一口血之后,男子觉着胸口的那种刺痛渐渐消失,就连之前常常胸闷的情况也似乎消失。 “你——”男子神色复杂。 琪儿招手。 男子神色凝重,他可不止米盛,米盛做久了族长,便不用脑子想事情,他可是知道的,这巫族处处皆是蛊虫,而这女子跟白衣男子却住在巫山底下而没被蛊虫发觉,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那些蛊虫怕他们。 这女子定然跟巫族有关系。 介于琪儿的确救了他,男子想了片刻,还是抬脚往琪儿走去,在离琪儿三步之遥的地方站定,他问:“何事?” 琪儿但笑不语,她上前三步,与男子站在一起,而后面向所有巫族的勇士。 “今日起,他便是巫族的族长。” “啊!”“为什么?” “这怎么可以?” 一连串的疑惑自族人口中断续传出,这些人中就属米盛的脸色最难看,他老脸上的褶子越发的深了。 “就凭我便是巫族蛊王!” 琪儿声音不大,却如惊雷一般打在巫族人的心中。 活了这么大,他们没有人见过蛊王的真正模样,这女子看着不足二十岁,说是蛊王,巫族所有人都不得不怀疑。 “哼,看来你们还想让我的宝贝们给你一个教训了。”琪儿扬了扬手,手中瞬间多了一只拇指大小的飞虫。 这么神奇的一幕即便是巫女都做不到,而且之前的类似蝴蝶一般的蛊虫让他们记忆犹新。 “见过蛊王。”其中一人率先臣服。 接着所有人都双手撑地,恭敬地三呼蛊王。 “行了,既然他是我任命的蛊王,如此,你们便要以他马首是瞻。”琪儿接着声音渐渐大了:“另外,自今日起,巫族不论男女,不得随意跟人交,欢,一个男子一生只可娶一个女子,同样,一个女子只能嫁一个男子,若是让本蛊王知晓你们违反了规定,那么,莫说长寿,便是寿终正寝也是极难的。” 即便未上去,琪儿也知道此时的巫族是乌烟瘴气,多年前的美好单纯早已不复存在,这样的巫族简直让人作呕。 琪儿的这个规定甚至要比重新任命族长跟让人惊诧,他们谁不想活得久些,不能跟那么多女子做,那岂不是梦想破灭? 虽然这些族人没人出口反驳,可眼中的不服却是出卖了他们。 琪儿冷笑道:“既然你们都不服,那么自今日起,你们将被驱逐出巫族,本蛊王也不要你们的命,三日内你们都给我滚出巫山。” 遇到不喜欢的人,琪儿的脾气却是很暴躁的,她向来说到做到。 在巫山过惯了闲散的日子,若是出了巫山,他们便一无是处,就连吃饭都成问题,如此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