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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2/3页)
她故意也好,她就是怕被别人看见她的丑态,指指点点,从小她就受够了这些目光,所以她选择遮丑,她发现,只要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丑,困扰她的事也都消失了。 一双美眸胡乱瞥去,正好瞧见墙上的挂钟。 哎呀!怎么这么快?已经五点了! 懊去找他了呢! 一朵迷人的微笑在唇边绽放。 遇见瞿季扬是在纱纱结婚的那天,她脖子上的丝巾被风吹走,他帮她捡起,就这么一照眼,她对这个男人一见倾心。 或许对方觉得她是个疯子,但她第一眼见到他,就被他那张俊逸的脸给迷住了,他刚毅有型,五官性感,为了要能常常见到那张脸,她几乎是天天在他收工前去探班。 诗意跑回自己房里,三两下时间,穿戴成自认为最美的装扮走了出来。 不用擦眼睛! 那个阿妈包包头,古老式碎花遮脚长裙和那一张被黑框眼镜掩去光泽的古板脸蛋,确实是十分钟前枕在沙发上,会让男人见了流口水的美女。 别人是化腐朽为神奇,她则是化神奇为腐朽,能将天使般的美貌瞬间变成一个古板老处女,的确也不是普通人所能办得到的! ------ 他是怎么惹上那女人的? 瞿季扬记得非常清楚,两个礼拜前,就在那个炎炎午后,他不过好心替她捡起被风吹落的丝巾,从此之后,他就被她缠上了。 那个女人三天两头就会出现在他工作的地方,殷勤地送茶水加问候,明眼的人都看得出她对他的目光特别不一样,是一种爱慕的神采。 爱慕? 别开他玩笑了。 就算不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这副邋遢模样有多难见人,身上泛黄的背心像梅干菜般皱巴巴,半长不短的胡子沿着嘴唇爬至下巴撒野,他想想,他有多久没见着他光溜溜的下巴?唔!好像有好几个月了吧! 不是他不爱干净,实在是换了这份苦力工作后,他变得很懒,每天回家只要能在睡前,让他有力气刷牙洗脸、洗个澡就成了,他不要求更多。 只是想破头都不明白,工地同伴全看得出那个女人是针对自己而来,就连他也感受得到那女人对自己的异样情感,但是,他到底有哪点令她这么着迷?可以走火入魔到天天来他这儿报到? 别说对他一见钟情,他这种连自己照镜子都会皱眉的模样,任何拥有正常审美观的女人应该都看不上眼吧! 同事们都说他很好运,能让一个女人对自己这么痴情。 他好运吗? 瞿季扬抹去脸上的汗水,停下搅到差不多的水泥,微微发了点小呆。 他是很好运,好运到连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甚至人人称羡的地步。 从他出身的那一刻,便注定了他一生的好运不断,不论他做任何事、做任何决定,选择任何工作,都是顺利到不得了;举例来讲,与别人同时进场投资,别人弄得倾家荡产,跳楼自杀,而抱着无谓心态的他,最后反倒回收上千万,吓得他连忙把手中巨款捐出去做慈善,怕惹来歹徒宵小。 夜半睡不着出外游荡,遇到人家黑道火并,为了闪避人群,他不小心撞倒一个人,谁知意外让那人闪过别人的致命一击,那人送了瞿季扬一条串着虎头的金炼,后来他才从电视上知道,那人正是黑道天龙盟的盟主,此后只要瞿季扬有困难,凭着这条金炼,天龙盟就会为他赴汤蹈火。 这样的好运,一路伴随瞿季扬而来,他不断更换工作,改变生活方式,想知道自己的好运究竟能维持多久。 只不过,如果把好运和那个怪女人画上等号…他抿唇,百分百不认同。 一声响亮的呼喊插进了他的思绪里。“瞿先生,我来送饮料了!” 他眼一瞇,看着那个小黑影又一次闯入他的生活里。 就是她! 那个叫诗意的女人。 那个充满欢愉的悦耳嗓音既清脆又好听,让人想象来者的娇小与可爱,可惜,只有声音动人。 头戴安全护帽的工人,每一个都露出暧昧偷笑的目光,十几颗黑溜溜的眼珠直盯着背脊僵硬的男人看。 “阿扬,看来有人对你非常死心塌地哟!每天替你带这送那的来,你能这么有艳福还真让人羡慕呢!”身为工头的大同伯,拍拍瞿季扬宽阔的背膀,微笑道。 瞿季扬撇了嘴,没好气道:“不用太羡慕,我不介意将我的好运分给大家,随便一个人想顶替我都成。” “可惜人家似乎只中意你呢!这份殊荣只有你能享受。”见到瞿季扬两道粗眉都快挤成一条线了,大同伯大笑。 一开始,大家都对瞿季扬报以同情,莫名其妙被一个没啥看头的女人看上,真的是挺可怜的;但每次看到瞿季扬露出那副苦恼尴尬的表情,实在非常有趣,于是久而久之,大家开始臆测何时工地里的粗犷男会被那朵屹立不摇的小野菊给征服。 “瞿先生!” 响亮的呼喊落在他面前,瞿季扬抬头,一双黑眸在头戴安全护帽,打扮始终如一的女人身上转了一圈。 她明明年轻得很,为什么老喜欢把自己装扮成连路人甲乙丙丁都不如的老态模样? 盯着那张几乎被眼镜压扁的小脸,他浓眉轻蹙。“诗小姐,我上次已经说过了,你不需要替我送东西来,这里不是你一个女人该来的地方。” 诗意面带亲切的微笑,似乎没把他的不悦看进心里。“我也说过了,瞿先生,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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