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城大亨_第714章美版《暗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14章美版《暗战》 (第2/3页)

部戏,周润发直接从影帝降级到了烂演员的级别,直让人怀疑这是周润发出演的还是“马大哈”出演的,烂的让人无语。然后又拍摄了一部有辱华人的华探长角色,海盗头子角色,总之什么角色烂就拍什么。我们亲爱的影帝,就这样神奇地变成了去好莱坞拾破烂的“破烂王”

    比起成龙和发哥“黄飞鸿”的化身李连杰干脆直接去给人家老外当配角,提鞋扮演毒品走私的大反派,最后被英明神武的美国英雄梅尔。吉布森给干掉了让很多李连杰的影迷在观看《轰天炮4》时,不禁大呼,飞鸿,你干嘛不是无影脚呢?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李连杰在好莱坞跑龙套,简直是华语电影的一种耻辱和悲哀。

    当然,这些都是前世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作为如今华语电影魁首的荣少亨无力去更改,但是现在不一样,荣少亨有实力为这三位华语影坛的巨星开辟一条新的好莱坞路线。

    成龙和李连杰两人情况类似,都是走动作路线的,只不过一个嘻嘻哈哈,一个中规中矩,为此荣少亨采用了两个不同的巨星来配合他们拍戏。分别是成龙与史蒂文。席格主演《燕尾服》,导演是安东尼;李连杰与尚格云顿主演《救世主》,导演是金毛约翰。为什么要这样搭配?很简单,第一,四人都是动作明星,让人一看就明白这部戏打的是动作牌,极其有效地吸引那些喜欢此类电影的观众。

    第二,中西搭配,干活不累,既弥补了成龙与李连杰两人在好莱坞的人气不足,也提升了中西动作结合的难度。可谓一箭双雕。第三,导演安东尼擅长在动作戏中掺加搞笑元素,这与成龙的动作风格不谋而合;相反,金毛约翰以拍摄《铁血战士》出名,在电影中擅长部分科幻元素,而《救世主》更适合他。

    成龙与史蒂文席格主演的救世主》两部戏的投资预算出来了,成本都不算高,计算下来每部戏只不过才1500万美金,相对于汤姆克鲁斯主演,吴宇森执导的那部2500万美金的《谍中谍》,可以说是低了一半。

    按照荣少亨的计算,就算这三部戏真的亏了,也亏不了多少何况分别有史蒂文席格,尚格云顿,还有汤姆克鲁斯三个金子招牌保驾,再加上如今玄霆娱乐强势的名头,按道理更应该小赚一笔才是。

    即使这样下来总计5500万美金的投资还是让此时资金吃紧的荣少亨来说是一个不这部戏赚取的票房搭了进去。另外雷霆基金那边还从雷曼银行贷了一笔超过一百亿美金的款项,用来继续投资黄金和石油期货,每个月的利息就够一般的美国人幸福生活一辈子了。

    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情况下,荣少亨还要考虑为发哥开一部戏,开一部什么戏呢?

    大投资当然是不可能的,好莱坞最吃香的动作戏也是不可能的,发哥他只会一些花架子功夫,俗话说的“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万一在拍摄出搞出一个三长两短来,荣少亨怎么向广大的发迷们交代?

    考虑来考虑去,荣少亨觉得发哥还是走演技派的路子为好,可是拍摄一部什么样的电影,才能将他的演技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呢?

    发哥此时的情景,突然让荣少亨想起了前世的一个人,谁?刘德华

    前世刘德华在香港的娱乐圈那是有名的拼命三郎,勤奋自是不必说,可就是被人诟病不会演戏,拍戏的时候路子太做作,一辈子只能做偶像派。

    甚至有的人说之前王家卫之所以弃他而用梁朝伟做自己的御用演员,就是因为王家卫认为刘德华不会演戏,不属于演技派。可是后来刘德华用一部戏彻底击败了那些说他不会演戏的人们,那部戏就是被誉为香港经典警匪片之一的暗战》

    这部戏内容主要讲刘德华饰演的华身患绝症,只有四个星期的生命,对于时日无多的华来说,时间实在走的太快,刘青云饰演的警察生是警局最好的谈判专家,因得罪上级被转调文职,与华正好相反,他的时间实在过的太慢,整日无事可做,只是有时客串谈判专家才能显示出他以前的风采。

    华的父亲死于黑道大哥李子雄之手,华决定利用最后的时间为父报仇,并且要设计一场绝妙的罪案与警界第一高手刘青云一决高低。他策划了一起抢劫案,并劫持人质到大厦天台,警方派刘青云与之谈判,华正式向刘青云宣战,并提出要与他玩一个72小时的游戏,之后巧妙安全地逃脱。于是一场经过周密计划的游戏在疯狂的追逐和火爆的枪战中展开了…华与生斗智斗勇,每次总能在间不容发的时机里逃脱生的追捕,生发誓要亲手抓住华,并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华从李子雄手里劫得两千万元,并揭发了雄的罪行,使之被警方抓住,报了父仇,但此时他自己也被生盯住,他向生说明自己身患绝症的情况,生放他逃脱,从此再也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