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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识此道 (第2/10页)
子,我也这样完全超脱了平日的自我,满怀观赏的兴趣,聚精会神地坐在人群组成的大河岸边的小椅子里等待着,我也不知道在等什么。但我带着垂钓者轻微的寒战般的颤抖在等待那猛地一动的瞬间,我本能地知道,我一定会遇上什么,会遇上某一个人。因为非常渴求交流,渴求陶醉,渴求把好奇的兴趣倾注在观赏的对象上。但是大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暂时还没有给我投送什么。半个钟头以后,我的眼睛由于人群川流不息而感到疲惫,我不能再一个一个地看清楚了。这觉得在林荫大道上涌过的行人仿佛都失去了面孔,它们变成黄色、棕色、黑色,灰色的兜帽、便帽、小帽,未施脂粉的和化妆拙劣的蛋形脸盘汇成的轮廓模糊的波涛,这肮脏的人流像令人厌烦的洗涤污水一样在不停地涌动,我看得越累,它也就越缺少色彩,越显得暗淡。犹如看了一部图像闪动不已、拷贝制作很差的影片,我已经精疲力竭,正想起来,往前走去,这时我终于——我终于发现了他。 他,这个陌生人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只是由于他不断地闯进我的视野。在这半个钟头里从我身边冲刷而过的所有其他成千上万的行人,如同被无形的带子扯走那样四散离开,他们只是匆匆地露了一下侧面、身影、轮廓,人潮便把他们永远卷走。而这个人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来到同一个地方,因此我就注意他了。就像激狼有时无法理解地固执,把一团龌龊的海藻冲到浅滩上,马上又伸出湿漉漉的舌头,把它添回去,随即又扔出,再拉回。这个身形也一再随着漩涡卷过来,而且每次都隔一段几乎相等的时间来到同一个地方,总是露出同一种目光,一种低垂着的、引人注意地掩藏着什么的目光,除此以外,这个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其貌不扬。一副干瘪的饿扁了似的躯体裹在极不合身的栗黄色的夏季外套里,那显然不是定做的衣服,因为两只手完全被拖挂出来的袖子遮住。这件早就过时的栗黄色外套同这副尖嘴猴腮相比,显得过于宽大,很可笑,尺寸太不成比例。这张瘦脸有两片苍白的、几乎干枯了的薄唇,上面长着一撮淡黄色的胡子,胆怯似的在抖动。在这个可怜虫身上,什么都在晃荡,不成样子地耷拉着——他歪着肩膀,迈动小丑似的瘦腿,露出一脸苦相,一会儿从左边的,一会儿从右边的人群涡流中转过来。然后看来是一筹莫展地站在那里,畏缩地抬起目光,像一只从燕麦丛中钻出来的小兔子,嗅闻着,缩成一团,又消失在杂沓的人群中。还有——这是引起我注意的第二点——这个衣衫褴褛的瘦子不知怎地使我想起果戈理小说里一个公务员。他似乎高度近视或者举止特别笨拙,因为有两次,三次,四次我看见走路比较匆忙。更加显得有事的行人撞着或撞倒这个瘦小的街头沦落者。可是他对这个倒并不怎么在意。他忍气吞声地退到一边,躬着身子,又冒出来,总是见到他在这个地方,就在这半个钟头里,反反复复,大概已经是第十次——或者第十二次了。 总之,这引起了我的兴趣。或者这么说吧,起初我感到恼火,而且是对自己生气,原因是:尽管今天这么好奇,我却不能马上猜出,这个人在这里想干什么。我的努力越是落空,我的好奇也就越令人恼火。真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呀?!你这小子!你在等什么?等谁?你不会是叫花子,叫花子不会这么笨,往最挤的人丛里钻,谁都没有时间去掏口袋嘛;你也不会是工人,因为上午十一点整,他们没有空闲懒懒散散地在这里转悠;说是等候一位姑娘,你就更谈不上了,老兄,就是老掉了牙,谁都不去理会的娘儿们也不会要你这个潦倒的瘪三。得了,你还能干什么呢?说不定你属于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导游吧?这种人悄悄靠上来,从袖子里变戏法似的掏出伤风败俗的照片,哄骗乡巴佬说能看到蛾摩拉和所多玛的诸般风光,以此换几个钱。不,也不是,因为你不同任何人搭讪,相反地,你怯生生地避开每一个人,露出引人注目的低垂着的目光。那么,你究竟是什么人?你这样鬼鬼祟祟!你在我这方土地要干什么?我愈来愈密切地注视他。过了五分钟,我就来了激情,来了观赏的兴致,想弄个明白,这个穿栗黄色外套的,总是去而复返的人在这林荫大道上到底要干什么。突然我明白了:原来是警探。 一名警探,便衣。我从一个极小的细节,从他斜视的目光看出来,这是把每一个走过的行人都匆匆地斜眼打量一下的目光,显而易见是那种警员在培训的第一年里必须学会的确认对象的目光。这种目光并不简单:第一,它必须快如利刃,沿着接缝,从下而上划过整个身躯直到脸部,借助这样的照明闪光,一方面把握外形特点,另一方面在内心将它同己确知,被搜捕的罪犯的相貌特征进行比较。可是第二——这点也许更难,这种查看的目光必须丝毫不为人们所觉察,窥探者不能在对方面前暴露身分。看,眼前这个人出色地完成了培训课程。他迷迷糊糊如同寻梦者,看似若无其事地穿行于人丛之中,懒洋洋地让人冲撞推挤。可是在这当中,他总会突然——就像相机的快门一闪那样——睁开松垂的眼睑,将目光射出,宛如投去了大鱼叉。周围似乎没有人在看他执行勤务。如果不是在这个四月里美好的日子刚好我很好奇,如果不是我这么长时间,这么耐心地在守候,我本来也不会注意到什么的。 这个便衣警察在其他方面也是本行能手中的佼佼者。他懂得以非常高超的掩护技巧,模仿一个地道的街头游荡者的举止。衣着或者说破烂衣着,以便借此缉拿罪犯。平时,便衣警察离开一百步肯定会被辨认出来,原因是:这些大人先生再怎么化装,总不肯完完全全放下他们的官架子,他们永远也学不会这种达到乱真程度的畏缩、胆怯,弯腰垂头的模样。这种低眉躬身的神态非常自然地从这样一些人的走路姿势上反映出来,他们被几十年的穷困压低了肩膀。而这一位,真了不起,他装出一副游荡者的狼狈相,简直惟妙惟肖,他那流狼汉的假面具制作得纤毫毕现。仅仅下面这一点就很合乎常人的心理:那件栗黄色的外套,那顶有点歪戴的棕色帽子硬撑着维持一点体面,而下身那条边缘纱线都已散开的裤子和上身那件已经磨破的上衣则隐约地透出穷困已到极点。作为捕人老手,他一定注意到贫苦这只嘴馋的老鼠都先在每一件衣服的边缘啃咬。这张饥色毕露的面孔,也同这样一种寒伧的着非常相配。那稀疏的胡子(大概是粘上去的),没有刮干净的脸,有意弄得蓬乱不堪的头发,都使每一个不抱成见的人确信,这可怜虫昨夜是在路边长椅上或者在警察局的木板床上度过的。还有:他用手掩口,病恹恹地咳嗽;收拢那件夏季外套,直打哆嗦;潜行般小心走路,仿佛腿里灌了铅——眼前这位确实是魔术师,他变出了无懈可击的晚期痨病患者的体貌。 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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