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5:魔龙的狂舞_第二十六章任冰与火之歌5:魔龙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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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章任冰与火之歌5:魔龙的 (第4/4页)

她问他“这儿也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我的女士。你知道。”特里斯在深林堡让自己蓄了厚厚的棕色胡子,他声称这能让他的脸保持温暖。“我从瞭望塔上看到你了。”

    “如果你是在守卫,那你来这里干什么?”

    “克罗姆(Cromm)在上面,还有‘号角’哈根(HagentheHorn)。在月光下,我们需要多少只眼睛盯着沙沙响的树叶?我们需要的是谈一谈。”

    “再一次?”她叹息“你知道哈根的女儿,红头发的那个。她和任何一个男人一样驾驶着自己的船,还有着漂亮的脸蛋。十七岁,而且我看到过她看你的眼神。”

    “我不想要哈根的女儿。”在仔细思考她的话之前,他差点儿就要抱住她“阿莎,是时候走了,卡林湾是唯一能阻挡敌人攻击狼潮之地。如果我们留在这儿,北方人会杀死我们全部,你明白这一点。”

    “你让我逃跑?”

    “我让你活着,我爱你。”

    不,她想,你爱的是只生活在你脑海中的天真少女,一个需要你保护的受惊小孩。“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而且我不会逃跑。”

    “在这里,你紧抱着不放的除了松树、泥和敌人还有什么?我们有自己的船队。跟我一起起航吧,我们会在大海找回新生。”

    “作为海盗?”这很有诱惑力。让群狼在它们的阴郁森林嚎叫,重新夺回开阔的大海。

    “作为贸易者,”他坚持道“我们像鸦眼所做的那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将带着丝绸和香料回来,而不是龙之号角。一次到玉海的航程,就会让我们像诸神那样富有。我们可以在旧镇或者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一套牧师住宅。”

    “你,我和科尔?”在提到科尔的名字时,她看到他畏缩。“哈根的女儿可能喜欢跟你航行到玉海。我仍然是海怪之女,我的使命在——”

    “——哪儿?你不能返回铁群岛。除非你打算屈服于你的丈夫大人。”

    阿莎试着想象自己和‘铸铁者’艾里同床,压在他的大块头之下,忍受他的拥抱。他总好过‘红浆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经像巨人那样咆哮,强劲的让人害怕,极度的忠诚,完全毫无畏惧。也许没那么糟糕,他可能死于第一次试图尽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之时。那样她就成了她的艾里的寡妇,而不是艾里的妻子,结果可能更好或者更糟得多,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的叔叔,最终,所有的风都会把我吹向攸伦。“我有人质,在哈尔洛岛,”她提醒他“而且我还有海龙角…如果我不能继承我父亲的王国,我为什么不自己开创一个?”海龙角以前一直不像现在这样少人居住,它的群山和沼泽之间仍能看到一些古老的遗迹——先民遗留下来的古代要塞,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圈状的鱼梁木痕迹。

    “你紧抓着海龙角不放的样子,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紧抓住一块残骸。海龙角有什么值得人们想要的东西?那里没有矿物,没金,没银,甚至连锡或铁也没有。土地又太潮湿不能种植小麦和玉米。”

    我没打算种植小麦或玉米。“那里有什么?我来告诉你。两条长海岸线,上百个隐藏的海湾,湖里有水獭,河里有鲑鱼,沿着海岸有蛤蚌,近海有成群的海豹,还有高大的松树可以造船。”

    “谁来造这些船,我的女王?即使北方人让你保有海龙角,陛下将从哪里找到她的人民?或者你打算统治一个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给他一个苦笑“水獭可能比人更容易统治,我承认,而且海豹更聪明。不,或许你是对的,我最好的选择可能仍然是返回派克岛。哈尔洛岛上有些人会欢迎我的回归,派克岛也是。而且当攸伦杀死贝勒大人时,他就在布莱克泰斯家失去了支持者。我能找到我的伊伦叔叔,回铁群岛起事。”自从选王会之后,就没有人见过湿发,但他的淹民宣称他正隐藏在大威克岛,而且很快就会出来祈求淹神将愤怒降临到鸦眼和他的追随者头上。

    “‘破砧者’也正在找湿发,他正在抓捕淹民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甚至‘老灰鸥’都镣铐加身。在所有攸伦的人都找不到这位祭司之时,你如何找到?”

    “他是我的血亲,我父亲的弟弟。”这是个无力的回答,阿莎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

    “我想我马上就能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鸦眼已经撕开他的喉咙。‘铸铁者’正在找他不过是为了让我们相信祭司逃走了而已。攸伦害怕被当成一个弑亲者。”

    “永远别让我叔叔听到你这么说,告诉鸦眼他害怕弑亲,他会谋杀自己的儿子中的一个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当时觉得差不多醒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对她有这种效果。

    “即使你找到你叔叔湿发,你们两个也终将失败。你们都是选王会的参选者,所以你们不能说它不合法,就像当年的托衮(Torgon)一样。根据任何众神和铁民的律法,你们都得遵守选王会的决议。你们——”

    阿莎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者’托衮。”

    “他是英雄纪元时期的一个国王。”她回忆关于他的事迹只有这么多,其他的几乎想不起来“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但是国王老了,托衮得征战在外,所以后面的事情发生了:当他父亲死的时候,他正在沿曼德河突袭敌人,远离自己的灰盾岛大本营。他的弟弟们对他封锁了消息,并迅速召开一次选王会,考虑选择他们中的一个戴上浮木王冠。但是船长和头领们选择‘好兄弟’乌拉衮(Urragon)代替托衮统治王国。新国王即位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处死所有老国王的儿子,然后他们被处死了。后来,人们称呼他‘坏兄弟’,尽管实际上他们不是他的亲兄弟。他统治了差不多两年。”

    阿莎现在记起来了“托衮回到家…”

    “…说选王会是不合法的,因为他当时没去参加竞选王位。‘坏兄弟’被证实如传言中一样的残酷和在铁群岛缺少朋友:牧师们谴责他,领主们起来反对他,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碎块。‘迟到者’托衮成为国王,并统治了四十年。”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两耳,深深地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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