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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3/4页)
“那我们回到你的问题上来。他为什么雇我?” “也许是靠这个脱罪。” “怎么脱罪?” “也许他认为如果雇了你,我们就会认为他肯定是无辜的。” “但你根本没那么认为。” “没错。” “你认为他真会那么想?” “我怎么知道某个吸毒的黑鬼皮条客想些什么?” “你认为他吸毒?” “他总得把钱花在什么上吧,是不是?他不会用来去付乡村俱乐部的会费,或是在慈善舞会上买个专席吧。我来问你点问题。” “问吧。” “你真以为他有可能没杀她?没陷害她或雇人杀她?”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为什么?” “首先,他雇了我。而那不会让他脱罪,因为我们又能给他定什么罪呢?你已经说过,根本无法给他定罪。你正准备把这个案子搁置起来,去办别的案子。” “他不一定知道这些。” 这一点我暂且不谈。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提议“假设我从没给你打电话呢。” “什么时候的电话?” “我打的第一个电话。假设你不知道她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 “如果没从你那儿获得这个消息,我们也会从别处得到。” “从哪儿?金死了,钱斯不会主动提供信息。我敢肯定世上没有其他人知道。” 除了伊莱恩,但我不打算把她牵扯进来。 “我认为你不会知道这个信息的。不管怎样,不会马上知道。” “那又怎样?” “那样的话,你会怎么看待这桩谋杀案呢?” 他没有马上回答,低头看着他快空了的酒杯,两条垂直的纹路弄皱了他的前额。 他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会怎么定位这桩谋杀案呢?” “就像你打电话前我们下的结论。精神病干的,你知道吗?我们不许再这么称呼他们了。大约一年前上头下的令。今后我们不能称他们为精神病。我们得称之为EDP。” “什么是EDP?” “情绪失常者(E摸tionallyDistuLbedPe了son)。中央大街某个混蛋闲得没事想出来的。这个城市挤满了疯子,而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倒是如何称呼他们。我们不想伤害他们的自尊心。不,我认为是精神病干的,开膛手杰克的现代版。打个电话招来妓女,然后把她剁碎。” “如果真是精神病干的呢?” “你应该很清楚。你希望自己能有足够的运气获得实质性证据。在这个案子中,指纹没多大帮助,那是个人来人往的旅馆房间,有上百万个模糊指纹,你无从查起。要是有一个大血指印就好了,你知道那非凶手莫属,但我们没这个运气。” “就算你们运气好——” “就算我们运气好,只有一个指纹也无济于事。除非你手头有个嫌疑犯。你无法单凭一个指纹就让华盛顿通缉全国的。他们会说你总会搜集到足够证据,但是——” “多年来他们一直这么说的。” “永远不可能。就算可能,到时我也干满余下的六年,到亚利桑纳州养老去了。如果没有可以顺藤摸瓜的实质性线索,我想我们就得等那个疯子再次作案了。再做几个作案手法相同的案子,他总会出现纰漏,你就能逮到他,然后把他跟银河旅馆的一些指纹相对照,然后就可以结案了。” 他把酒喝干:“然后他讨价还价,认个过失杀人罪,最多三年就出来了,继续作案,但我不想重来一次。我向上帝发誓再也不想重来一次了。” 下一轮是我请。起初他觉得用皮条客的钱喝酒有失体面,但正是这些酒似乎又使他忘却了这一点。他已现醉态,但你得会看才能看得出来。他眼光呆滞,与之相配,举止也显迟钝。他谈话的方式是典型的醉鬼模式,像是两个醉鬼在礼貌对话,而实际上是在自言自语。 如果跟他喝得一样多,我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但我是清醒的,酒在他身上一起作用,我就觉得我们之间的鸿沟急遽扩大。我尽力把话题锁定在金·达基嫩身上,但总是办不到。他想要谈论纽约所有的弊端。 “你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吗?” 他身子前倾,压低嗓音,好像此时酒吧里并非只有我们两个顾客似的,其实只剩我们和酒保了。 “我告诉你问题出在哪里。是黑鬼。” 我没吭声。 “还有拉丁美洲杂种。是黑人跟拉丁美洲人。” 我提到警察也有黑人和波多黎各人。他马上反驳。 “听着,别跟我说这些,”他说“以前跟我搭档很久的一个家伙,他叫拉里·海恩斯,也许你认识他——” 我不认识。—棒槌学堂·E书小组— “——他人很好,我能把命交到他手上。妈的,我确实曾经把命交到他手上。他黑得像煤炭一样,无论警局内外,我都没碰到过比他更好的人。但这跟我说的毫不相干。”他用手背抹抹嘴“瞧,”他说“你乘过地铁吗?” “迫不得已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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