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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不是牢靠的支架 (第3/3页)
一样。 我干脆把衣服覆盖在镜子上,连镜子都不愿照了。终于,我离开了夫家,回到自己娘家去了。 后来,我住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堂叔家里,在那里无所事事地过了十年。 他们全家待我很好,因我是作为堂叔的干女儿而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家的房子已是很旧了,挤着三房人家,但我并不是为贪恋享福而去的,我去那里,寻到一份我追寻已久的安宁和古朴之风。在那里,来往的亲戚,都是一些土头土脑的农人,我们就在油腻昏暗的厨房里进餐,稍不留神,苍蝇就会黑压压的、赤豆般一片地停在你的饭碗上。 我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了十年,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成了个遭遗弃的妇人。我开始向往城里的生活。那里的人,就像乡下的苍蝇一样,黑呼呼地一簇一簇,到处都是,那里,男女的交往随便且无人理会。 我穿上时新的套裙,烫起了头发,把自己重新包装了一番。我对多年闲散在家的生活已厌倦了,于是,我决定做个职业妇女,我当上了售货员。 我重又变得漂亮迷人了,这本身是上苍赋予我的礼物。我的穿着,甚至比商店里出售的更昂贵更讲究。我勤勤恳恳地做着自己的本分工作,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克利福德·圣克莱尔,这个大个头白皮肤的美国男人,是来我们店里买削价衣服时与我相识的。 “圣克莱尔先生。”他用英语自我介绍。 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就有一种预感:我会嫁给他的。 “这样的名字,挺像圣人的:圣彼得、圣约翰…”他接着用蹩脚的汉语说。 当时我对他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反正无所谓,但是我却十分清晰地明白在我和他之间,总会有点什么。 圣克莱尔以他独特的方式追求了我四年。虽然我不是老板,可他总是客气地招呼我,与我握手时,久久握住我的手不放,以至在他的汗湿的手掌里,我的手也被握得湿津津的。他仪表端庄,干净整洁,直至我们结婚后,他还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仪态。只是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外国人特有的臊味,怎么洗也洗不掉。 他很殷勤,太殷勤了。他经常送我一些小玩意儿:银质打火机,车玻璃制的胸针等等。他送我这些小玩意时的神情,活像一个百万富翁把什么稀罕之物送给一个乡下姑娘似的。 我倒不是存心搭架子,只是我从小家境富裕,好东西我实在见得太多了,别人甚至都无法想象。但我还是每次都有礼貌地接受了他的礼物,并表示恰到其分的感谢,不冷漠他,也不鼓励他。可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嫁给他的,所以,我便把这些毫无价值的小玩意儿,小心地包上后存放在一只盒子里。 女儿丽娜一直以为,是她爸爸,把我从那贫困的生活中解救出来。她既对又错。 丽娜不知道,她父亲像狗等在rou店前一样,足足耐心地等了我四年,最后我是怎么答应他的求婚的?那是直到1946年的事。 一封天津来信告知我,我丈夫死了。在我未打开信以前我就知道,他一定是死了。果然,他是死了。他被一个年轻的女佣人杀死了。在他玩厌了又企图把她扔开时,她用一把利刃刺死了他。 我想我早忘记他了,但一旦得到他的死讯,我还是觉得一阵钻心的痛苦:这个好色鬼,什么香的臭的都往床上拉,连佣人都要,现在好吧,活该呀!痛苦过后,我又感到一片无垠的空虚。 立时我决定了,我决定让圣克莱尔娶我。 圣把我带到美国来,这里的居室,比我在中国住的更小。穿着大号的美国衣服,做一切原该是保姆干的活,笨拙地卷着舌头讲外国话,学习过西方的生活。我还生了一个女儿,她似与我隔着一条河,我永远只能站在对岸看她,我不得不接受她的那套生活方式,美国生活方式。 这一切,我也只能听之任之,时间久了,我也漠然了,无所谓了。我再也不是一只生龙活虎的雌老虎了,早在我答应嫁给圣克莱尔时,我已只是一个没有人气的活鬼了。 我能大言不惭地对女儿说:当时,我爱你爸爸吗?确实,这个男人每晚暖着我的双脚,称赞我烧菜的手艺,当我给他生了个小虎女,当我重番拿出我小心保存好的那些他送我的小玩意时,他竟感动得哭了。 我怎能不爱他?但是,那再也不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爱,那只是一种幽灵般的爱。你知道什么叫幽灵吗?那种触不到摸不到,虚无飘渺的影子… 不过现在,我很爱圣,我们互相深爱着。我对他倾诉了多年来一直隐藏着的过去。现在,我该把这一切也告诉我女儿,我不甘心把这一切带入坟墓。 这就是我要做的。多年的磨难和痛苦,令我对一切预兆更加敏感和灵验。我得用痛苦的尖角去戳痛我女儿,让她醒悟过来。她会与我今起来的,因为我俩都属虎,斗本是老虎的本性,但我会斗胜她的,因为我爱她。 我听见,楼下女儿在与她丈夫讲话,那纯属毫无内容的泛泛之谈,他们只是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个屋顶下。 早在花瓶砸碎以前,我就知道茶几会掀倒,花瓶会打碎,女儿会上楼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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