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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O一则 (第1/1页)
第二O一则 兄弟相师友,天伦之乐莫大焉;闺门若朝廷,家法之严可知也。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兄弟彼此为师友,伦常之乐的极致就是如此。家规如朝廷一般严谨,由此可知家法严厉。 注释 闺门:内室之门。 评语 兄弟相互为师友,是在手足亲情上再加上了师友之情。兄弟本是同根生,先天上已是不可分,应当相亲相爱;而在后天上,兄在人生经验上,可以为弟之师,而弟又处处礼敬兄第,互为势友。人间有种种情意,兄弟之情是少数最值得珍贵的一种。兄弟阋墙无非是既不能体念先天的血rou相连,又不能在后天互为师友,以致为一些小事而起纷争,可不叹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古时十分重视家教严格,因为这关系着子孙的贤与不肖,所以把家规与国法并列,以示其严。《后汉书-邓禹传》云:“修整闺门,教养子孙,皆可以为后世法。”可见庭训家规,关系着家族的兴衰,如朝廷律法关系着朝廷的盛衰一样,子孙的成败,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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