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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 (第4/5页)
出去兼职,他就在家中打扫房间,叠被子,晒衣服,象个居家好男人。但他不会做饭,这是唯一的软肋。出门买了菜,放在客厅一角,等玫瑰工作回来。闲暇时光,坐在椅子上翻阅小说,津津有味的阅读。 时光很快过去,他离开北京那天,站在火车站门口,对依依不舍的玫瑰说,等我,一年后,我会再来北京。 转身那一刹,他听见萦绕心间的声音。咔地一下,巨石落地,震慑出无穷力量。 北京,我会再来! 大四学业,忙忙碌碌,他一直穿梭于社会与校园间。一方面为毕业做着准备,另一方面又争取再多一些的社会经验,他知道社会鱼龙混杂,安伏危机,稍一分心,便会丧身火海,死无全尸。这些日子,他渐不再和玫瑰写信,时间变的急促紧张,恨不得一人分饰三人,轮流换班。玫瑰成了他精神的寄托,每日离开家中,他会在墙上画一个笔画,一个正字代表五天,亦代表离北京又近五天。开门出去,瞥见墙上密麻的正,不禁微笑。 他以优秀的成绩毕业,拿到毕业证书后,当下就买好了去向北京的火车票。 父母得知他去北京,并无阻止,相反,他们很赞同他的决定。北京是中国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开开眼界,总是好事。 他很庆幸自己有一对这样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父母。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来北京,他坚持不要玫瑰来接他,轻车熟路,在门口打了的,报出了路线,门牌,以及走哪条公路更便捷。司机被他说的一怔一怔,问道,先生,您是北京人么? 他笑,凝视窗外,高架盘转的北京,林立高楼矗立,是多少英雄少年打拼奋斗之地。 北京,一年之后,又一阳光普照的夏日。 他踏上了通往人生的路途,踌躇满志,信心满满。 来北京,没停顿几日,便开始寻找工作。 很快,经过几轮面试,他找到了一家大型企业,分配去了销售部。 业绩铺天盖地,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户,他走南闯北,与各类人打交道。 做到一份业绩,玫瑰都会为他庆祝。两人在自家租来的房子里,开设派队,点着两根火苗窜动的蜡烛,迷离灯光下吃着丰盛却廉价的晚餐。她却感觉满足幸福,看着他脸上洋溢着的喜悦神色,玫瑰不自觉微笑了。 原来构筑的爱巢,可以不分大小,不论豪华或落魄,只要两人相爱相守,都能天长地久。 那日,他遇见公司董事长的女儿,林微白。 闷热夏日,他为一份订单,在粗暴日光下与客户理论,汗水浸湿体恤。口干舌燥之时,身旁突然伸来一瓶可乐,他一回头,就看见她清秀面容。 瓜子脸,杏仁眼,略微发胖,身材体态丰腴。一身上下,钻石,翡翠,白金,珠光宝气。 她说,我叫微白,林微白。我们做个朋友怎么样。 他拿着冰冻可乐,烈日下,一阵晕眩。 回到家,玫瑰已经入睡,深夜11点,他疲倦地洗漱,躺在床上,背对玫瑰,又想起白天遇见林微白的场景。 那女子说,你叫城吧,我是董事长的女儿。她伸过来的手,带着不容质疑。 下午,她带他去唱歌,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一边撒娇一边带着命令的口吻。 他起先并不答应,说家中有事,需要回去处理。但她粘住他不放,意正言辞。她说,城,你必须陪我去。 想起她在KTV唱歌的样子,嘟着嘴,一双无辜的眼睛扫来扫去的样子,无疑,她是个可爱的女孩,想着,想着,他不由自主地笑了。 玫瑰不知何时起来了,靠在床上,用力地揉着眼睛。城,我马上给你去温饭。说着,已经下床,穿好拖鞋。 不用了,玫瑰,晚上我吃过了。看着玫瑰为他cao劳的样子,心头一热,不禁暗自咒骂,打消了脑海中翻腾的林微白的模样。 玫瑰亦逐渐有了工作,在小学教音乐,课程不多,下午四点便回来打扫家务。 那日,遇见林微白,心绪一直难以平稳。哪个男人不爱美女,更何况是家境富裕的千金?他的业务越来越多,整日头脑昏涨,偶想起林微白,脑中突闪现娇俏模样,是一阵清凉的晚风。 与玫瑰生活将近一年,他越来越理智。不是不爱玫瑰,他发现对玫瑰的爱正在趋于平稳,现在,他是意气风发的青年,前途似锦,油盐酱醋,平庸日子,他渐渐感觉厌烦。幸而,玫瑰善良温柔,如此,他也不至于会接受林微白,放弃玫瑰。 他的能力很快被公司认可,分派给他更为艰巨的任务,定单数额亦日趋增加。 于是更为忙碌。 一次,签到一份6位数的订单,他一时兴起,乘地铁跑去玫瑰工作的那所小学接她。 人来人往的校园,一个个背着书包,欢欣雀跃的孩童,如一条条穿梭在海底的鱼。他靠在学校门口的栏杆上,忽然想起了,那年他们相遇的场景。 往事如烟,校园那段青涩生活,永不再来。 好久没有来学校看看了。他想。 晚上,他带玫瑰去豪华餐馆吃晚饭,接到林微白的电话,他走去厕所,听见微白在电话那头说,城,我喜欢你,你来和我一起住吧。 他心惊rou跳,随即,挂了电话。一言不发,面红耳赤走回座位,假装无事,又吃起晚饭。 玫瑰今日,看上去,容光焕发,两颊绯红,笑意盈盈。 他说,玫瑰,我们早点结婚吧。 玫瑰一怔,继而,面颊一红,微笑起来。 脑中再度浮现林微白的模样,他又再次咒骂自己。 回家途中,搭乘地铁。时间较晚,人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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