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短篇作品_酒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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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徒 (第2/7页)

:不高大,却精于,有劲道。他替人斟完酒后,就将酒瓶向前有力地一指,带着不可抗拒的意思。对方只得乖乖地喝下去,只是酒洒得满桌都是,有种溃散的感觉。

    酒到了这时,就有些像白水了,喝到嘴里没了感觉,而他却依然能喝出滋味。每一口下去,脸上都流露出惬意。他微微地咧了咧嘴角,做出一种怕苦的表情,其实是舒服。他真的是很舒服的,身体舒展开来了,各个关节都松弛而且润滑,这从他略有弹性的动作上可看出。酒精在他体内起着美妙的作用,它使他焕发,昂扬。他眼睛里的笑意几乎就要溢出来了,光也要溢出来了,盈盈的。他脸上本来是少rou的,有些严峻,现在却有了笑靥。他的头发也变黑了,变厚了,发出光泽。他变得年轻了。人们集中火力地进攻他,他就像京剧里大打出手的能手,以一当十。他哈哈地笑着,笑声不高,却很痛快。他变得有些调皮,假装不肯喝了,要逃跑,可人们一着急,他立即转回来,继续喝下去。他还假装不行了,要晕了,瞬间又站直身子,睁开了眼。把人的心弄得痒痒的。他变得这样,活泼泼的,和刚开场时判若两人。其实,所有人都与开场判若两人,但别人都变糟了,脚步歪斜,口鼻也歪斜,语不成句,歌不成调。而他却变好了,变得有魅力了。酒这奇怪的东西,它总是剥离人的常态,而且将人降到常态以下,惟对他情有独钟,使他升到常态之上,为他增添了异样的光彩。

    酒已经喝成了河。就算喝不出酒的滋味,却也停不下来了。这有些像赌博,越赌越难罢手,越赌越结束不了。赢了不行,输了更不行,这就和输赢没有关系了。这就叫瘾。人到了这里,就身不由己了。那些人其实都成了泥,瘫下来了,却还在喝着,这就叫灌了,和味觉无关。心里也知道该收了,可就是收不了。人们早已经无法与他对阵,自己和自己乱喝着,胡乱碰着杯。他呢,也放过了人们,却还是站在那里,手里也还握着酒瓶。他自己自己斟了酒,喝下;再斟一杯,也喝下;然后是第三杯。三杯过后,他哈哈一笑,将酒杯轻轻一撂,两只手互相抹了抹衣袖,走了。即便是处在极度混乱中的酒场,此时也不由得静了一静。然后就有人扯着嗓子怪叫了一声。意思是,抓住他,别让他跑!可都知道只是徒然,他去意已坚,谁也左右不了他。停了一时,便也都散了。

    回过头去,想酒场上的情形,自然是他酒量最好,喝得也最从容,但真正使他克敌制胜的一着,则是最后,他在最处,最欲罢还休之时,将酒杯轻轻一撂的一举。能够在最难了断的时候,了断。这是他最终人们的。在酒场,这种放纵的场合,他却依然不失控制。这叫人佩服,也令人生畏,好像,他性格里有着一种,一种类似于秘密的东西。是什么呢?

    应该说,他是嗜酒的,每顿都要喝上两杯。遇到酒场,他也都欣然前往,并且,总是由他掀起。喝酒,使他改变了面貌。常日里,他不免有些显得灰暗。倒不是精神不振,而是,缺乏那么点光彩,不够焕发。他是一个寡言的人,到了酒场也依然不多话,像那种通常的喝了酒的胡言乱语,在他身上从发生过。可喝了酒,他的那种活泼,甚至是比语言更有表现力和感染力的。他的身体也不怎么样,各器官都呈现出衰退的迹象,他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更苍老一些。可酒却使他年轻,富有活力。这些现象,甚至多少有些暗示,他已经有着轻微的酒精中毒。但是.没有酒,他也行。有一个阶段,邻近的省份,发生了假酒案,并且,经调查,假酒已向周围地区蔓延。这个时期,他滴酒不沾。即便去了酒场,看着别人畅饮,他也绝不为之所动,开一开禁。他虽然没了喝酒时的那种风采,可也决没有因为不喝酒而变得委靡和颓然。他依然正常地生活,上班和下班,骑着他那辆“老坦克”自行车,为了保证身体有一定的运动,他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直到现在,他退休以后再返聘工作。他是六十多岁的年纪,在市级文化单位做一名资料员。这个城市的路很窄,而且弯曲,他既没有因为喝酒跌过跤,也没有因为不喝酒跌过跤。

    还有一次,他出差到一个北方城市,那里可能是因为气候寒冷,嗜酒成风。这还不去说它,方才说过,他也是嗜酒的。然而,那里的嗜酒却在粗俗的民风之下,演变成了一种恶劣的酒场风气。酒场不是酒场,而是是非场。敬酒词是一句“不喝就是看不起人”便逼得人无处可逃。不知是酒的质量比较粗劣,还是人的体质有问题,那里的人虽然嗜酒,却并没有多大的酒量,几杯一下肚,便醉态百出。大约是有真醉的,也有借了酒盖脸撒蛮的,旧恨新仇全在这一时抖搂。也不管场合对不对,人家了解不了解你那些来龙脉,只是纠缠个不休。到后来就真动了气,都有大打出手的。像他这样外地来出差的,冷不防被推进这些陌生的人和事,颇感尴尬。虽然事后那一个个都像没事人一样,要是装的就太有城府,要不是装,那也醉得太不成话,醉的形态也太过戏剧性。总之,是江浙人说的“恶性恶状”因此,他尝过一次味道后便坚辞不喝,无论怎样“不喝就是看不起”他也不喝。其他人还都找些不喝的理由,什么酒精过敏,什么服药忌酒.以招架对方的逼迫。而他不说任何理由,只是一个不喝,人家终也没有办法。背地里,他对一同差的同事说:酒不是这么个喝法。意思是那不是喝酒的正道。那么,偶尔的,一同出差的同事们一处吃饭,要些酒来,他也不喝,说舌头不干净,不能喝。那个城市的酒风恶浊,饮食也相当恶浊。冷菜热菜,炒菜汤菜,都没有正色正形,总是乌嘟嘟的一团。本色是看不见的,说是酱色也不是。味道呢,更是混沌莫辨。只有两样东西搞得清楚,因是不惜大量投放的,一是味精,二是芡粉。并且所有的饭店、食堂,都是风格一致。他说的舌头不干净,不是指中医里舌苔不好的意思,而是味觉意义上的。好像是,这些晦暗不明的食物玷污了他的味觉。

    就这样,这次出差过程,除了第一天,不明就里地上了一回当,之后他再没有沾酒。后来,终于离开了那城市,到了下午,长途汽车驶入一个加油站加油。弯的时候,他望着窗外的眼睛忽然一亮。车一停稳,他立即下车,往加油站外走去。拐弯处的公路边上,搭了~个凉棚,棚下是个粥铺。他坐到铺前的小板凳上,身后是尘土飞扬的北方公路。也不用任何菜过粥,就这么大口大口地咽下两大碗米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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