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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一起出发 (第4/8页)
空了,看起来他已经将一部分衣物放进了柜子,另一个旅行袋还没打开。 莫兰很高兴地看见,他的床上放着她前几天为他特意挑选的一条淡绿色毯子,上面还有个明显的压痕,这家伙,刚刚肯定太高兴,把脸压在上面睡过一会儿了,真像个小孩子。 莫兰打开窗,便开始扫地除尘,她在家里从来不做这些家务,是爱情把她变成了一个劳动模范,想想真懊丧,好在这里只有一个房间,家具也简单,只要扫个地就行了。她找来一把秃头扫帚开始大大咧咧地扫起地来,她真讨厌干这活,但如果她不扫地,他可能要等到周末有空才会想起这事,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在肮脏的地板,也根本看不见,可是她看见了,还看不下去。所以她就只能认命。 她帶着几分不耐烦,懒懒地拉开床单想扫床底下,却意外地发现,原本空空如也的床底下,现在在角落里藏着两个不大不小的纸板箱,她很肯定之前从没见过它们,所以一定是高竞今天才帶过来的,上次她去他家帮忙整理东西,他也没有拿出来过,看来里面一定有秘密。会不会里面放着以前别人写给他的情书?莫兰想到这里,她好奇心大增,她迫不及待地把纸板箱从床底下拉出来,打开一看,果然发现里面放着他历年获得的奖状、毕业证书、还有一些已经泛黄的贺年卡、信件和工作笔记本。 她抽出几张贺年卡,发现都是十几年前他上学的时候,别人寄给他的,有一张还好似情书,内容是“在云淡风清的日子里,我们相遇又相识,在花开花落的季节,我在树下等你。”下面的署名是,小元。莫兰笑了笑,估计,这就是他自称是情书的东西,想到他提到贺年卡的时候那既得意又害羞的表情,她就想笑。其他的几张贺年卡都是他的同学寄来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又拿出他的奖状和毕业证书看起来,看高竞过去的照片真有趣,在那些毕业证书上,他一本正经地面对镜头,看上去都严肃得离谱,还板着脸,好像跟谁有仇似的。 她放下毕业,又接着拿出几本笔记本,她发现那都是他历年的工作记录,大部分封面上都标着年份,只有一本,破旧的封面上,只写了一个字“我”她翻出一看,里面的一句话马上把她吓了一跳,那句话是: 今天兰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我像吞了一口碎玻璃。痛。 原来标注着“我”字笔记本,是高竞的日记。这本日记本跟其他的工作笔记本一模一样,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有什么特别,里面的大部分内容都没有日期和标题,有的只是一大段文字,或者只有一句话。莫兰觉得,他好像是在工作之余,随便写下了自己的感受。 她好奇地捧起日记看了起来。她发现了冷小慧的名字: 冷小慧跟我有了关系,终于好像有个人愿意对我好了,她为我烧饭和洗衣服。只可惜我不喜欢她,我不想碰她,她的皮肤有股药味,如果她只是给我烧烧饭,跟我说说话就好了。但我知道,她要的更多。 被人疼的感觉不错,有人抱你还问你今天好不好,而且她的体温也给了我一些安慰,我感激她。但我不爱她。 我发现她在我家,我更寂寞,我好像连自由也失去了。 她继续看下去: 今天30岁生日,我一个人过。 一个人去吃了碗面条,大排面,又加了个荷包蛋。味道还好。 高洁考试,没有来电话,我的生日总是赶上她考试,倒霉。 我回家后喝了一瓶啤酒就睡了。忽然想到兰,很想给她打电话,但是想想又算了,她结婚了,不应该打。她也没来电话。她不记得我了。 我喝完酒就睡了,然后自己跟自己干了一场,脑袋麻了几秒钟,但没有快乐,只有伤心,代价是,我后半夜没睡,起来洗衣服。洗完已经两点多了。洗衣服的时候,觉得自己活得像条野狗,既没乐趣也没尊严。 人生真凄凉,我什么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回家,一个人过生日,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什么事都一个人。伤心。 我想到了死,把枪拿出来看了两遍,又放回去了。高洁20岁,我怎么也要撑到她毕业找到工作再说。我死了她要自己去找学费,大学学费很贵,而且她还要考很多证书。 我很想去买个洋娃娃,取名叫小莫兰,每天回来跟她说说话。不过想想也算了,说话也是我一个人说,娃娃不会回答我。 莫兰今天逗了我。我知道她怎么想,她离婚了,心里恨我,她想整我。 她摸了我的脸,还嘴凑到我耳边说话,还靠在我身上。我难过。 我喜欢她靠近我,但不喜欢被人耍。 我佩服那些可以玩弄感情的人,因为怎么我都做不到。我有点恨她了。今天我吃饭的时候,她打来电话,叫我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帮她买东西,下大雨,我赶过去,没有这家店,她后来说她记错了。 我淋了雨回来。屋子真冷啊,饭也凉了。我没胃口,心里难过,就睡了。 后半夜醒过来想喝口水,发现忘了烧。 最近莫兰一直在整我。 想告诉她,不是我让高洁干的,不是我,但是我没机会说,她也不会听。她最近一直朝我假笑,经常逗我,耍我,一会儿好像很喜欢我,一会儿又好像很讨厌我。我喜欢她,但她这样对我受不了。忽然发现,没有人真的喜欢我,大家都揪住我的错不放,不管是不是我的错,都压在我头上,我活着好像就是赎罪,真累。这种累,睡觉也解决不了。 发现写日记的好处是,写出来,心里就好受点,这样也不用跟别人说了。我也没人可以说,以后把日记烧了,就一了百了。 我希望,莫兰不要在耍我了,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给我希望。 我一直盼望跟她在一起,真的有机会了,她却那么恨我。痛。 我32岁了,还没有唱过一次卡拉ok。 说出去人家不信,所以我不说了,只在这里写写。 以前同事也叫我去,我都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有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后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9。8元。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454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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