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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第3/6页)
么。”“啊哈!‘那你怎么说?” “我说不知道。我已经干了这么多年自由撰稿人,如果能有比较稳定的工作也不错。” ,'《千禧年》。” 他点点头。 “麦可是在试探我的意思,看我对兼职工作有没有兴趣。合约内容和柯特兹、罗塔一样。我可以从《千禧年》得到一张桌子和一份基本工资,至于其他就看我的本事了。” “你想做吗?” “如果他们提出具体的条件,我会答应。” “好吧,可是现在还不到七点,又是星期六。”“我知道,我只是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再润色一下。”“我觉得你应该回床上来润色其他东西。” 她微笑看着他,掀开床单一角。于是他留下电脑待命。接下来几天,莎兰德花了许多时间在电脑上做调查,调查方向很广泛,却始终不确定自己要找什么。 部分事实的搜集很简单,从媒体资料库便整合出硫磺湖摩托车俱乐部的历史。这个俱乐部在报纸报道中的名称是“塔耶哈雷骑士”早期位于南泰利耶外围一间废弃的校舍里,曾因附近居民听到枪声报警而遭扫荡。警方以惊人的阵势冲入,终结了一个因为喝啤酒喝得烂醉,而变质为以一把AK4步枪进行射击比赛的派对,后来更查出这把枪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从如今已解散的西博腾I二O步兵团偷来的。据一家晚报报道,硫磺湖俱乐部有六七名会员与十来名唆哆。所有的正式会员都坐过牢,其中两个特别引人注目。俱乐部会长是卡尔马纽斯·蓝汀(外号“马哥,'),警方于二00一年扫荡会所时,他的照片上了《瑞典晚报》。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他曾因盗窃、收受赃物与毒品罪被判刑五次,其中一次因为涉及重伤害罪入狱十八个月。一九九五年出狱后不久,便成为塔耶哈雷骑士,也就是现在的硫磺湖摩托车俱乐部会长。 根据警方扫黑小组的报告,俱乐部第二号人物是现年三十七岁的桑尼·尼米南,曾被判刑不下二十三次。他是在十六岁那年,因伤害与盗窃罪被判缓刑、送入感化院时,加入了帮派。接下来的十年间,他被判刑的记录包括五次盗窃、一次加重盗窃、两次恐吓、两次与毒品有关的罪名、勒索、袭警、两次持有非法武器、一次与武器相关的刑事罪名、酒醉驾驶,和六次普通伤害。他被判刑的刑度却让莎兰德不解:缓刑、罚款、重复短期入狱三十至六十天,直到一九八九年才因重伤害与强盗罪被判十个月。几个月后出狱,一直到一九九O年十月都安安分分。后来又在南泰利耶一间酒吧与人斗殴,结果以过失杀人被判处六年徒刑。他在一九九五年出狱。 一九九六年,他因为为三名抢劫犯提供武器成为从犯而落网,被判处四年徒刑,一九九九年被释放。有一则二00一年的新闻报道虽然未指名尼米南,但对嫌犯的描述之详细,其实与指名道姓无异。根据报道内容,他很可能涉及敌对帮派一名成员的命案。莎兰德下载了尼米南与蓝汀的警方建档照片。尼米南很上相,有一头暗色蓉发和一对危险的眼睛。蓝汀看起来就像个大白痴,而且毫无疑问就是在布隆柏咖啡馆与巨人见面的人。尼米南则是在麦当劳等候的那个。 通过机动车监理所,她发现那辆白色沃尔沃是从埃斯基尔斯蒂纳的“汽车专家”租车中心租来的。她拨了电话,对接电话的雷菲克·奥巴说: “我叫格尼拉·汉森。昨天有个人开车撞死我的狗,然后逃跑了。那个混蛋开的是你们公司的车,我看到车牌了。是一辆白色沃尔沃。”她说出了车牌号码。 “我很遗憾。” “光是遗憾恐怕不够吧。你告诉我那个驾驶员的名字,我要要求赔偿。” “请问你向警方报案了吗?” “没有,我想私下解决。” “很抱歉,除非已经向警方报案,否则我不能透露顾客姓名。”莎兰德声音一沉,说他们不肯用简单的方法解决,反而逼她向警方检举公司顾客,这样做好吗?奥巴再次道歉,并重申这是公司规定,他也无能为力。 札拉这个名字是另一个死胡同。除了停下来吃比利牌比萨时休息过两次之外,莎兰德几乎一整天都抱着电脑,只有一瓶一点五公升的可口可乐作伴。 她找到的札拉有好几百个,从意大利运动选手到阿根廷作曲家都有,却偏偏没有她想找的那个。 她也试了札拉千科,还是碰壁。 沮丧之余,她砰地摔到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醒来已是上午十一点。她煮了点咖啡,在按摩浴缸中放水,倒入泡泡沐浴精,一面泡澡一面喝咖啡、吃三明治当早餐。这时候真希望米莉安在旁边陪伴,不过她连自己住在哪里都还没告诉她。 她泡完澡、擦干身子后,穿上浴袍,又打开电脑。达格·史文森和米亚·约翰森这两个名字的搜寻结果较令人满意。从谷歌的搜索引擎,很快便能大概得知他们这几年做了些什么事。她下载了几篇达格的文章,还发现一张作者相片,果然就是她在磨坊酒吧看见和布隆维斯特在一起的人,这倒不意外。如今名字和长相终于连在一起了。 她也找到几篇和米亚有关或是她写的文章。她最初受到媒体关注,是因为写了一篇报告,探讨男女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有一些是妇女团体通讯刊物中的评论与文章,而米亚自己也写过其他文章。莎兰德仔细地阅读。有些女权主义者认为米亚的论点十分重要,但也有人批评她“在散布中产阶级的幻想” 下午两点,她进入Asph师a1。3,但点选的不是“麦可布隆/笔记本电脑”而是“麦可布隆/办公室”即布隆维斯特在杂志社的台式电脑。从过去的经验可知,他办公室的电脑里面难得有什么有趣的东西。除了偶尔用这台电脑上网查资料外,他几乎一律使用他的笔记本电脑,但他确实拥有整个杂志社办公室的系统管理员权限。她很快便找到她要找的:《千禧年》内部网络的密码。 要进入《千禧年》的其他电脑,光靠荷兰服务器的硬盘镜像不够,原来的“麦可布隆/办公室”也必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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