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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尘封的往事三 (第2/2页)
得很快,这一本还是都市异能,主角还是很牛,但读者早看厌了,于是我华丽地扑街了,我几乎只挣回了电费和烟钱。 那一段时间,方晴的脸拉得很长,我也觉得很灰心。但我必须继续码下去,因为我别无所长,没有别的生财之道。 除了上班,我就是码字,我几乎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下了班,回到家里打开电脑,继续上我的班…我有些受不了了,但我知道,我不能停,这是我唯一的赚外快方式,必须趁着网络小说还流行,赶紧挖到一桶金。 在我的心目中,写书和炒股是不同的,炒股有亏本的风险,而写书,除了付出电费之外,似乎不用付出别的东西。当然,我不知道要付出身体的代价。如果事先知道,也许我就不会写书了。 ?年的时候,我才29岁,但头上居然出现了第一根白头发,三十岁那年,我头上就有了不少白头发了,我想这是因为长期的用脑过度。更倒霉的是,三年后,我因为长期伏案码字,腰间盘突出了,脖子也经常酸痛难忍,有了颈椎病。 方晴见我这么辛苦,有时也劝我别写了,但我没有退缩,仍然继续写下去,因为安安开始读幼儿园了,佳佳也读小学了,而且都是读的好书校,所以学费很贵,而且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和小海,家里永远存不了钱,方晴也指望着我每月的稿费用来改善伙食和还债,我是个男人,赚钱是我义不容辞的事儿… 我想等佳佳读完小学,我就不用写了。因为我不是天才,我的文笔不好,年纪也大了,和十多岁的学生们想的东西不一样,写出来的东西,年青人不怎么喜欢,订阅就不多,很多时候是拿全勤和低保过日子。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物价上涨得很快,工资却涨得太慢,所以我还得写下去。佳佳小学毕业的那一晚,我们庆祝完后,我又一次坐在电脑前,编另一个无聊的故事… 后来,方晴想办法盘下了一个小超市,我白天上班,晚上就去守店子。超市的生意不景气,我就在店子里继续码字。 码字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除了赚钱,还有跟了我很多年的老书友,我舍不得离开他们,于是一直写了下来。 只是长期在电脑前写字很伤身体,我每天都要更新九千字,没有时间锻炼,身体越发肥胖了,我的签名也变成了“球型也是一种身材”聊以自慰。 我的腰和脖子一直不见好,骨头也越发稀松了。因为脑海里整天想着小说情节,加上经常熬夜写东西,有时还熬通宵,所以有时精神会有些恍惚,几次上班做手术时差点造成重大事故,最后医院只好安排我去搞后勤,我的工资收入又少一些了,我只有继续拼命码字,因为我是家里的顶梁柱,我有义务让安安和佳佳以后过上上等人的生活。 我头上的白头发越来越多,不到四十岁的人,就像五六十岁的老头了。方晴有一晚帮我扯白头发,越扯越多,怎么都扯不完。后来方晴抱着我哭了,说她对不起我,她把我当成了犁田的老黄牛,只知道使唤我,我吃的是干草,挤出来的却是牛奶… 我说没关系,我就是老黄牛的命,你比我更辛苦,就不要管我了。 方晴反复地劝我别再写书了,我说我欠陈诺的,我都要还给他,我就是那犁田的老黄牛,除非我倒下,停止了呼吸,否则永远不能停下来。 方晴知道劝我也没用,以后也不再劝了,只每天拉我出去散步和锻炼,她还每天帮我按摩腰和脖子,我们相依为命着,也相互感动着。 她真是个很好的女人,虽然她利用了我一辈子,但我不怪她,因为是我自愿的。 有时我偶尔还会想起陆茜,我偶尔还会想——对于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来说,现在安安和佳佳早已经排在她前面了,或许有一天,方晴还会排在她前面。 我和方晴,是先有了婚姻,才慢慢在共同生活中有了一些感情的。 我们的婚姻本来就是老天的一场捉弄,但这几十年的风雨,我们一起走过,朝朝暮暮相对,再加上同甘共苦,使得我心中的这种感情越来越浓,我发觉自己也开始喜欢上了方晴,或者说是依赖她,尽管我已经不配拥有感情,但我依然有些割舍不下。 她确实是个很有魅力,也很有魄力的女人,家里需要这么一个女人。 至于方晴到底怎么想我,对我有没有感情,我始终猜不到,她一直把自己藏得很深,我想她是不可能忘记陈诺的,毕竟陈诺的儿女每天都在她眼前出现。 只是她一直没提离婚的事情,或许就证明她的家里也需要有我这么一个男人。 而只要她不提离婚的事,能让我继续呆在这个家里,我就知足了。 我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 看到这里,陈诺的鼻子忽然有些酸了。 “大海,好兄弟,我错怪你了。”陈诺使劲地揪着自己的头发,眼圈直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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